中标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地图编制与专项地图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036894-20221019-111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公司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联系人李飞扬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为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玲0731-2228375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地图编制与专项地图制作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2年11月01日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的地图编制与专项地图制作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地图编制与专项地图制作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2]000340号
3、委托代理编号:1036894-20221019-111
4、采购项目预算:45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1.11%;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测绘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450,000 | 450,000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地图编制专业等。
(2)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应提交《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购(2017)2号)精神,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资格审查时网站查询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年11月01日 至2022年11月08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在
《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进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及其相关附件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进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及其相关附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 09: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为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益民小苑6栋108号)
3、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4日 09:00
4、开标地点:湖南为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益民小苑6栋108号)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李飞扬
2、电话:15973368150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2)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
(3)联系人:李飞扬
(4)邮 编:/
(5)电 话:15973368150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为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222号益民小苑6栋108号
(3)联系人:徐玲
(4)邮 编:412011
(5)电 话:0731-22283757
(6)电子邮箱:1042501925@qq.com
附件下载:
磋商文件-地图编制与制作-定稿.docx磋商文件-地图编制与制作-定稿.docx
地图编制与制作-采购需求.docx地图编制与制作-采购需求.docx
采购项目编号:1036894-20221019-111政府采购编号:株财采计[2022]000340号采购人: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项目名称:地图编制与专项地图制作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项目
磋商须知前附表7第二章磋商须知7第一章磋商邀请3目录2022年11月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为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26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6三、响应文件23二、磋商文件21一、说明20磋商须知正文13
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39第五章采购需求39第四章合同格式(参考)36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33七、其他规定32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1
3、委托代理编号:1036894-20221019-111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2]000340号1、采购项目名称:地图编制与专项地图制作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湖南为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对地图编制与专项地图制作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株财采计[2022]000340号,采购项目编号:1036894-20221019-11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第一章磋商邀请
8、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4、采购项目预算:450,000元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1.11%;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测绘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450,000 | 450,000 | □ | □ |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说明: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购(2017)2号)精神,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资格审查时网站查询为准(2)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应提交《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1)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地图编制专业等。包1: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进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及其相关附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年11月01日至2022年11月0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进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及其相关附件获取招标文件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公告期限4、开标地点:湖南为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益民小苑6栋108号)3、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4日09:00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为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益民小苑6栋108号)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09:00(北京时间)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八、询问及质疑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电话:159733681501、联系人姓名:李飞扬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九、投标说明
(4)邮编:/(3)联系人:李飞扬(2)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1)名称: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1、采购人信息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3)联系人:徐玲(2)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222号益民小苑6栋108号(1)名称:湖南为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6)电子邮箱:/(5)电话:15973368150
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磋商须知(6)电子邮箱:1042501925@qq.com(5)电话:0731-22283757(4)邮编:412011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一、说明 | |||
第二章第1.1款 | 采购项目 | 地图编制与专项地图制作 | |
第二章第2.1款 | 采购人 | 采 购 人: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 系 人:李飞扬电 话:15973368150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 | |
第二章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为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222号益民小苑6号楼108号商铺联系人:徐玲电 话:0731-22283757 | |
第二章第2.3款 |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公告邀请供应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 |
第二章第2.3款 |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 获取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8日(北京时间);获取方式: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进行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第二章第3.1款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包1:(1)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地图编制专业等。(2)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应提交《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3)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购(2017)2号)精神,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资格审查时网站查询为准。备注:投标人具有“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视同符合相应条款内容,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请自行说明。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
第二章第6.1款 | 联合体磋商 | ☑ 不接受□ 接受 | |
第二章 第6.2(3)款 |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 无 | |
第二章第7.1款 | 现场勘察 |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供应商自行踏勘。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索赔要求。供应商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概由供应商自负。 | |
二、磋商文件 | |||
第二章第9.3款 | 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技术、服务、合同条款 | |
第二章第10.1款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第二章第25.3款 | 一般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 | 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 10 项将导致无效响应文件。 | |
第二章第25.4款 | 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 | 按编号的商务和技术条款进行统计. | |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 |||
第二章第14.4款 | 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肆拾伍万元整(小写:450000.00元),最高限价:肆拾伍万元整(小写:450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如超过视为不合格投标人。注:供应商若认为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的或不能接受本磋商文件其他有关条款的,可以放弃投标。 | |
第二章第16.1款 | 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数额为:伍仟元整(人民币) 小写金额:5000.00元1、递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的账户转(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现金方式和非基本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湖南为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株洲农商银行红旗中路支行银行账号:82010600000378564该账号仅为此项目的保证金托管账户,请勿与其它项目的账号混淆。发生串户则视为无效保证金。在转账票据摘要处须注明:“ (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如“项目名称”字符过多,转账票据摘要处填写不下的,则“取‘项目名称’前面字符”填入。)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请投标人于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3:00前提交,并注意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账号中含有“-”号。)特别提示:开标现场将展示投标保证金情况,各投标单位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账户开户许可证和银行进账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被冻结,须提交申请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其他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并提供法院出具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复印件,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关于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规定,并严格执行,防止投标保证金缴纳出现失误。因银行和收款方在开标前均无法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建议投标人尽量提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2、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3、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退款申请及付款凭证发至项目代理机构之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供应商。4、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 |
第二章第17.1款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日历日) | |
第二章第18.1款 | 响应文件份数 | 一正二副,共三份,所有响应文件胶装装订成册,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电子档一份(单独密封) |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
第二章第19.2款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包或品目名: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供应商名称: | |
第二章第21.1款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湖南为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益民小苑6栋108号) | |
五、其他规定 | |||
第二章第9.1款(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 | 节能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 | 对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 |
第二章第9.1款(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 | 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 | 对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第二章第9.1款(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 | 两型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 | 对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
第二章第9.1款(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 | 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折扣比例 | □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其中供应商企业规模认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1)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货物,给予货物、服务项目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 |
第二章第9.1款(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 | 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的价格折扣比例 | 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货物、服务项目的联合体2%-3%(工程项目为1%-2%)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 |
第二章第9.1款(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 | 进口产品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 |
第二章第9.1款(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 | 政府采购政策注意事项 | 1、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够享受优先采购优惠(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响应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2、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提供部分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以及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响应文件符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规定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文件首页和产品所在页(截图)。(3)中小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 |
第二章第9.1款(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 株洲市已实施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模式。有融资需求的,可按本章节附件1、附件2所列流程申请或附件3向所列银行咨询办理。 | |
第二章第9.1款(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4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4、附页5。 | |
第二章第9.1款(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 | 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 请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查阅相关信息并及时填写。 | |
第二章第39.1款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详见委托代理协议书。 | |
第二章第40.1款 | 其他规定 |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相关资料开标时单独递交1份)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时,还应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确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 |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 |||
第二章第35.1款 | 指定的媒体 | 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 |
第二章第37.3款 | 履约担保 |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 |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 |||
第三章第2.2款 | 评审因素和标准 | (提示:评审标因素“技术”项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为便于计算,应与其他评审因素分列) | |
第三章第2.3款 | 权值 | 评审因素 | 权值 |
第三章第2.3款 | 权值 | 报价部分 | 详见评分细则 |
第三章第2.3款 | 权值 | 技术部分 | 详见评分细则 |
第三章第2.3款 | 权值 | 商务部分 | 详见评分细则 |
第三章第4.2款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 | 3家 |
参与金融机构登录平台查看融资需求及中标(或成交)详情,进行贷前评审,确定融资方案和回款账户,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确定合同收款账户。(二)、资料审查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取得《中标通知书》后,在签订采购合同前,通过“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链接进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直接向参与金融机构推送融资需求。(一)、融资申请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流程附件1
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单位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和账户在线填写支付申请,向财政部门发送支付指令,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资金支付到采购合同收款账户。(五)、按期还款融资银行核实回款账户无误后,根据贷款协议向供应商发放贷款。(四)、贷款发放参与金融机构登录平台查看采购合同信息,与供应商签订贷款协议,在线填写融资成交单,推送融资成交信息,系统自动将回款账户锁定为银行监管账户。(三)、签订贷款协议
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办理银行联系表附件3贷款偿清后,融资银行解除质押,业务终止。(六)、业务终止
附件2: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流程图
征信中心
a.接收融资需求中的订单
信息进行贷前审核
b接收采购合同信息,确
认回款路径已锁定,放
供应商
款
c.接收支付申请和支付信
2.授权查看历史中标及息及时进行贷后管理
执行记录
3.勾选中标订单,提
融资申请
0.每日将数据
发送至平台
采购单位1资金提供方1
采购单位2资金提供方2应收账款融资
1.查看中标公
服务平台告,寻找客户
采购单位n资金提供方n
株洲市政后系统
府采购网
4.提交融资成交信
息,财政部门锁定
回款账户
序 号 |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交通银行株洲分行 | 蒋宁 | 15873361819 |
2 | 长沙银行株洲分行 | 曾名志 | 13786360080 |
3 | 光大银行株洲分行 | 马文胜 | 13907334569 |
4 | 华融湘江银行株洲分行 | 泰莹 | 18073365299 |
5 | 工商银行株洲分行 | 易铁建 | 18673383317 28295851 |
6 | 农业银行株洲分行 | 张亚虹 | 15873378583 |
7 | 中国银行株洲分行 | 陈向红 | 15096360998 28817118 |
8 | 邮储银行株洲分行 | 李燕京 | 18673322433 |
9 | 兴业银行株洲分行 | 张维 | 13807312821 |
10 | 渤海银行株洲分行 | 何习之 | 18975347745 22987119 |
11 | 浦发银行株洲分行 | 言磊 | 13973319893 |
12 | 广发银行株洲分行 | 张琳 | 18565608267 28868158 |
13 | 华夏银行株洲分行 | 程玥瑄 | 18673301515 28868595 |
14 | 民生银行株洲分行 | 刘海峰 | 18273272755 28861002 |
15 | 北京银行株洲分行 | 曾艳 | 13087339502 25885569 |
16 | 招商银行株洲分行 | 董经纬 | 18273331270 22753977 |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鉴于(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采购代理机构):编号: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附页4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2.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1.中标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五、免责条款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七、保函的生效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六、争议的解决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编号: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附页5备注:磋商文件规定接受“投标担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可以按上述格式递交,否则,按招标文件规定其他方式递交。年月日保证人:(公章)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采购人):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2)。(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五、免责条款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七、保函的生效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六、争议的解决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说明磋商须知正文年月日保证人:(公章)
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经磋商小组确定。据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己向其发出磋商通知,供应商应持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定义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2)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授权委托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4.参与磋商的费用(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
(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联合体形式
8.采购进口产品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现场勘察(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9.3价格评审优惠:支持小微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书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9.2优先采购: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两型产品,实行优先采购,评审时按相应评标方法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9.1强制采购: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招标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本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8.2本章第8.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3)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所在页(截图)。(2)环境标志产品: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截图)或证书(复印件)。(1)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截图)或证书(复印件)。9.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第9.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5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或加分。投标人应按本章第9.6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和第六章“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清单报价表”提供相关报价。9.4优先采购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小微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0.磋商文件的组成二、磋商文件9.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监狱企业: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4)小微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提供《小微企业声明》(格式)。制造商符合小微企业规定的,须与投标人同时出具《小微企业声明》。
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章磋商通知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11.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0.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0.3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2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
1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3.一般要求三、响应文件1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2.1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4.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4.响应文件的组成13.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3.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3.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3.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6)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清单及有关证明材料(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4)服务方案(根据项目属性编制)(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2)保证金(1)磋商响应声明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14.3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4.2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应当提供经销、或代理磋商货物、或为磋商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否则,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7)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以及规定格式的首次报价的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的电子文件
15.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第六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1.1款的有关要求。15.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5.报价14.6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4.5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4.4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7.保证金1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1在磋商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6.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5.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7.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7.3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7.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保证金(详见附件3)。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9.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18.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8.响应文件有效期(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9.4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9.3响应文件中的主要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19.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9.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0.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0.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0.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22.3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持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视为自动弃权。22.2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22.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原件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2.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1.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供应商资格性检查表23.4除本章第15.1款、第15.2款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23.3资格审查时,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以资格审查时网站查询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查询记录的官网截图。23.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章第6.2款的规定对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23.1供应商有本章第18.1款情形的,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更新或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23.供应商资格审查
序号 | 检验项目 | 供应商 | ||
序号 | 检验项目 | |||
1 | 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3 |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三证合一的,或“五证合一”,只须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
4 |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5 |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结果 | |||
6 |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
7 | 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地图编制专业等 | |||
8 | 投标保证金是否按要求缴纳 | |||
结论(合格或不合格) |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保证金形式或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5.1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5.初步审查24.1磋商程序:初步审查、磋商(包括澄清、符合性评审查)、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29.1款或者第29.2款情形进行。24.磋商程序
26.3“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和“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条款数(最高项数)时,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前述章节中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6.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26.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26.偏离(4)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28.1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不参加磋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8.符合性审查27.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7.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澄清26.4本章第26.3款所称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9.磋商符合性检查表28.2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1)不满足本章第25.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序号 | 供应商 | 完整性 | 实质性响应 | 结论 | ||
序号 | 供应商 | 响应文件的组成 | 响应文件的格式 | 投标报价 | 符合磋商文件所有条款、条件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 结论 |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9.2对于本章第10.3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7.1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9.1对于本章第9.3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8.1款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
30.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30.提出成交供应商29.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28.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29.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7.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9.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29.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18.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
33.磋商终止32.1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规定,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符合本款情形的,本章第29.1款、第29.2款、第30.1款、第32.1款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32.磋商的特殊情形31.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1.确定成交供应商
34.重新评审(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3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3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5.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5.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5.保密及串通行为34.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磋商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磋商或者放弃成交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活动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
37.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7.询问及质疑36.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6.成交信息的公布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38.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7.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8.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8.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8.成交通知37.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9.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39.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9.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9.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9.签订合同
40.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0.采购代理服务费七、其他规定(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1.1评审由依法组成的磋商小组负责。1.磋商小组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41.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1.其他规定40.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2.3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磋商须知前附表。评审因素: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2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不得对响应文件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评审因素给予加分。2.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评审方法
序号 | 项 目 | 权值的取值 |
1 | 报价部分 | 0.30 |
2 | 技术部分 | 0.50 |
3 | 商务部分 | 0.20 |
∑(1+2+3)=1 | 1 |
本项所称最终报价为按本章第3.2款规定价值扣除后的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价格权值×1003.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3.2最终报价评价。磋商小组以最终报价为基础,依次对最终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3.1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比较与评价
评审因素和标准3.7评分细则3.6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5涉及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涉及调整得分的,按本章第3.4款规定调整得分;涉及调整价格的,按本章第3.2款规定调整价格。综合调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3.4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
类别 | 计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报价部分(30) | 投标报价 | 30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合理低价优先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且不能明显低于市场成本价,否则投标人须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
技术部分(50分) | 服务整体方案 | 20 |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的合理性、适用性进行评分,符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且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案科学合理、完善且对本项目具有针对性、可靠性和可实施性强计20分;实施方案整体基本完善的计15分;实施方案略有不足的计10分,未提供方案的计0分。 |
技术部分(50分) | 进度及质量保证措施 | 10 | 对项目的进度安排、质量控制情况是否合理、时间点控制衔接是否流畅等进行综合评分。优秀的计10分,良好的计7分,一般的计4分,未提供的记0分。 |
技术部分(50分) | 服务承诺 | 10 | 针对本项目做出的服务承诺进行对比比较综合评定,评价较优的计10分,评价良好的计7分,评价一般的计4分,未提供的计0分。 |
技术部分(50分) | 保密制度和措施 | 10 |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和措施,其制度、措施完善的计10分,一般的计7分,有缺陷计4分,未提供的计0分。 |
商务部分(20分) | 人员配置情况 | 8 | 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测绘师证和高级(副高)工程师职称的,计3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证和注册测绘师证的,计2分,未提供的不计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
商务部分(20分) | 人员配置情况 | 8 | 投入本项目人员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达到12人(含)以上的,计3分;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达到11人-8人(含),计3分;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8人以下的,计1分;未提供的计0分。投入人员中具备湖南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核心涉密人员证书的,再计2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
商务部分(20分) | 类似业绩 | 7 | 1、投标人承担过天地图类似项目案例,得2分。2、投标人承担过地图制图类似项目案例,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最高得3分。3、投标人承担过实景三维类似项目案例,得2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商务部分(20分) | 综合实力 | 5 |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获得过行政部门颁发的奖项,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2、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注:提供证书或奖项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采购合同编号:合同协议书第四章合同格式(参考)4.2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3名,本次磋商采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见磋商文件前附表。4.1将评审后得分按高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4.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2)采购计划编号:(1)采购项目名称:1.项目信息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供应商(全称):(乙方)采购人(全称):(甲方)
(2)具体标的见附件。大写:(1)合同金额小写:2.合同金额(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3)项目内容:
4.付款:方式:地点: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6.组成合同的文件□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中标后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1)
(5)专用合同条款(4)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3)响应文件(2)成交通知书(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8.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生效(8)其他合同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合同订立地点: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通用条款(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帐号: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
三、项目基本情况为充分发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株洲经济社会建设的服务和测绘地理信息保障职能,持续提高新型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对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公共服务能力,为各级政府机关、广大市场主体和科研机构研究、决策、规划提供基于新型测绘地理数据的现势性强、角度新颖、翔实准确的系列专题地图,我局拟利用现有地理信息数据,开展地图编制与专项地图制作工作。一、项目背景第五章采购需求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
项目名称 | 情况介绍 |
株洲市文物古迹地图编制 | 根据相办[2022]25号《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坚持传承发展,系统完整保护传承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为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提供有力保障。 |
实景三维株洲电子宣传图集 | 结合“世界地球日”主题,向公众宣传推广实景三维株洲建设成果,以“山、水、林、田、湖”为主题向公众展示基础测绘记录地球的表达方式。 |
天地图·株洲网站维护更新 | 依据自然资源部《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自然资办发〔2020〕77号),省厅将定期组织对市州天地图节点建设与应用情况开展综合评估,按照省厅对天地图的网页评估要求进行调整。 |
3、其他要求:2、成图比例尺:依据出图范围及图纸规格设定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平面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株洲独立坐标1、数学基础四、成果主要技术指标和技术规格
2、实景三维株洲电子宣传图集收集整理株洲市历史文化古建筑、古墓葬、古遗址、近现代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空间位置以及相关资料,利用现有基础地理信息,并结合相关资料编制株洲市历史文化保护图。1、株洲市文物古迹地图编制五、工作内容地图编制和天地图网站等工作,需满足国家保密管理有关要求,保障数据和应用安全。地图表达需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时代性。
2、本项目提供6个月的数据维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1、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工作任务。六、服务期限按照省厅对天地图的网页评估要求,调整天地图·株洲网站版面和完善网站功能,更新地图数据等。3、天地图·株洲网站维护更新利用现有基础地理信息,分别按照“山、水、林、田、湖”的主题,选取具有株洲特色的场景,展示基础测绘记录地球不断进步的表达方式,制作实景三维株洲电子宣传图集。
成交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作为本项目所签订合同的正式附件,与合同正本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八、保密协议3、其他相关文档说明资料。2、实景三维株洲电子宣传图集1、株洲市历史文物保护图七、提交资料清单
一、磋商响应声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九个部分: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1、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九、付款方式
附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3: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二、保证金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9:拟投入项目人员汇总表四、服务方案附件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7:联合体协议(格式)附件6: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附件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
附件12: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1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附件10:主要人员简历表
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九、最后报价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磋商响应声明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编号: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附件1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注册地址:注册号: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主营:;兼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项目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附件2注:开标时,此表应单独提交一份以方便确认供应商到场情况。
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银行账号:82010600000378564开户银行:株洲农商银行红旗中路支行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湖南为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专户1、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的账户转(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现金方式和非基本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二、保证金注:开标时,此表应单独提交一份以方便确认供应商到场情况。
因银行和收款方在开标前均无法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建议投标人尽量提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开标现场将展示投标保证金情况,各投标单位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账户开户许可证和银行进账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被冻结,须提交申请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其他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并提供法院出具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复印件,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关于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规定,并严格执行,防止投标保证金缴纳出现失误。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请投标人于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3:00前提交,并注意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账号中含有“-”号。)在转账票据摘要处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如“项目名称”字符过多,转账票据摘要处填写不下的,则“取‘项目名称’前面字符”填入。)该账号仅为此项目的保证金托管账户,请勿与其它项目的账号混淆。发生串户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附件3保证金退还申请书(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4、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3、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退款申请及付款凭证发至项目代理机构之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供应商。2、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开户行:账号:户名:我系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现申请按该项目磋商文件规定,退返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小写),保证金请退还到以下原缴纳账户: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移动电话:联系人:供应商(盖单位章):如果提供的账户信息有误或因账户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一切后果均由本单位自行负责。开户行地址:省市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4: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说明:《保证金退还申请书》需单独递交,不得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可在办理保证金交割手续时提交,也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补交,未交《保证金退还申请书》的供应商,将影响其保证金的正常退还。日期:年月日固定电话: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备注:1、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附件5:盖供应商单位章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组织机构代码 | 邮政编码 | ||||||||||
委托代理人 | 电子邮箱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
营业执照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主营)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兼营)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1)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后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2)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后附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后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后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第二章第3.1款或第五章要求提供。 |
附件7:说明: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1.1项“在磋商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应提供的更新或者补充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附件6:(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从其新规,提供所换新证的复印件视同符合以上条款中的相关条款。)3、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五证合一的供应商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但需提供办理五证合一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磋商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参加(项目名称)项目(委托代理编号)的竞争性磋商。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附件8: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应单独准备一份,开标时单独递交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特此声明!受到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注: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服务整体方案、进度及质量保证措施、服务承诺、保密制度和措施、人员配置情况、类似业绩、信誉荣誉等服务方面等四、服务方案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代表(签字):(盖章或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由投标单位根据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和评审因素和标准编制服务方案自行编制) |
主要人员简历表附件10:拟投入项目人员汇总表附件9:
姓姓名 | 性性别 | 执业或岗位资格证明 |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工作岗位 | ||||
姓姓名 | 性性别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身份证号码 |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工作岗位 |
姓 名 | 性 别 | |||||
职 务 | 职 称 | |||||
毕业学校、专业 | ||||||
身份证号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执业资格证 | 执业资格证书号 | |||||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 ||||||
时间 | 类似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 |||
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三章或第五章要求提供。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 | 采购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与偏离 | 说明 |
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11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附件11-1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年月日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1-2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中供应商企业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附件11-3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说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应按第二章第8.1款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和本章本节附页2“优先采购产品清单”,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附件11-5优先采购产品清单(不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无需提供)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附件11-4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
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分或者价格扣除。包号:包名称: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不属于优先采购产品的无需提供)优先采购产品清单
以下为投标人提供的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投标人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1 | 2 | 3 | 4 | 5 | 6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价格(元) | 货物制造商名称 | 政策功能编码 |
节能产品 | |||||
小计 | / | / | / | ||
环境标志产品 | |||||
小计 | / | / | / | ||
两型产品 | |||||
小计 | / | / | /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14.2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评审时涉及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3、栏目6“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中国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湖南两型产品编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只须填写一种)。2、栏目4“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说明:“品目代码”栏按《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规定填写,如C050301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报价一览表附件12: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编号 | ||
项目名称 | 委托代理编号 | ||
品目代码 | |||
总报价 | 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 | ||
项目负责人 | |||
完成时间 | |||
备 注 |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备注: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分项价格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项费用(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以上所有项目合计总报价(人民币:元) | 小写: | ||
以上所有项目合计总报价(人民币:元) | 大写: |
九、最后报价注:可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证书、奖项、相关文件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的资料等等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编号 | ||
项目名称 | 委托代理编号 | ||
品目代码 | |||
总报价 | 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 | ||
项目负责人 | |||
完成时间 | |||
备 注 |
备注: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应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调整最后报价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提交采购人存档。最后报价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综合单价应为首次报价的综合单价根据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的下浮比例等比例下浮确定。如成交供应商未按照此原则调整的,项目结算时,采购人有权按照此原则调整结算金额。特别说明:请各投标单位准备一份至二份空白的最后报价表(最后报价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于磋商结束后,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单独填报递交,不得装订在响应文件中,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宣读其报价。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
四、成果主要技术指标和技术规格三、项目基本情况为充分发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株洲经济社会建设的服务和测绘地理信息保障职能,持续提高新型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对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公共服务能力,为各级政府机关、广大市场主体和科研机构研究、决策、规划提供基于新型测绘地理数据的现势性强、角度新颖、翔实准确的系列专题地图,我局拟利用现有地理信息数据,开展地图编制与专项地图制作工作。一、项目背景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情况介绍 |
株洲市文物古迹地图编制 | 根据相办[2022]25号《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坚持传承发展,系统完整保护传承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为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提供有力保障。 |
实景三维株洲电子宣传图集 | 结合“世界地球日”主题,向公众宣传推广实景三维株洲建设成果,以“山、水、林、田、湖”为主题向公众展示基础测绘记录地球的表达方式。 |
天地图·株洲网站维护更新 | 依据自然资源部《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自然资办发〔2020〕77号),省厅将定期组织对市州天地图节点建设与应用情况开展综合评估,按照省厅对天地图的网页评估要求进行调整。 |
地图表达需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时代性。3、其他要求:2、成图比例尺:依据出图范围及图纸规格设定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平面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株洲独立坐标1、数学基础
利用现有基础地理信息,分别按照“山、水、林、田、湖”的主题,选取具有株洲特色的场景,展示基础测绘记录地球不断进步的表达方式,制作实景三维株洲电子宣传图集。2、实景三维株洲电子宣传图集收集整理株洲市历史文化古建筑、古墓葬、古遗址、近现代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空间位置以及相关资料,利用现有基础地理信息,并结合相关资料编制株洲市历史文化保护图。1、株洲市文物古迹地图编制五、工作内容地图编制和天地图网站等工作,需满足国家保密管理有关要求,保障数据和应用安全。
七、提交资料清单2、本项目提供6个月的数据维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1、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工作任务。六、服务期限按照省厅对天地图的网页评估要求,调整天地图·株洲网站版面和完善网站功能,更新地图数据等。3、天地图·株洲网站维护更新
九、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作为本项目所签订合同的正式附件,与合同正本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八、保密协议3、其他相关文档说明资料。2、实景三维株洲电子宣传图集1、株洲市历史文物保护图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1、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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