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海关总署2024年“海关发布”官方微博微信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64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8/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2024-bj-dy-fw-002
预算金额64万元
招标公司海关总署
招标联系人-010-65194439
招标代理机构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10-65195401
中标公司中国海关传媒中心6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CG2024-BJ-DY-FW-002

二、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24年“海关发布”官方微博微信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包件1

供应商名称:中国海关传媒中心

供应商地址:无

中标金额:64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国海关传媒中心

海关总署2024年海关发布官方微博微信运维服务

互联网网络公开发布

1. 对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快手号、微信视频号、头条号、企鹅号、人民号、百家号、知乎号进行内容发布和互动。 2.7*24小时对海关发布新浪微博进行维护。 3.每周召开选题例会;每月对阅读、转发等互动变化,粉丝变化情况做出分析,形成月度报告;接收和回复用户信息,与用户良好互动。 4.有应急情况需要处理的时候,可以提供7*24小时的信息制作发布服务。 5.建立在线工作群并确定定期业务沟通机制。 6.开展官微的品牌宣传、推广工作。 7.建立以月报形式提供的用户服务档案,记录运维期间的工作。

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7月17日

1.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快手号、微信视频号、头条号、企鹅号、人民号、百家号、知乎号发布内容要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内容不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在服务实施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海关信息化建设有关标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运行管理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严格的质量管理,以确保服务质量,完成合同中约定的服务。

五、评审专家名单

 包件号

评审专家名单

包件1

王春华,张岳庚,刘爱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海关总署

    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内大街6号

联系方式:010-65194439

2.采购执行机构信息

    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1号鑫海锦江大酒店

邮政编码:100005

联系方式:详见项目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话: 010-65195401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2024 年 0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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