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舞阳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3821.0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821.06万元
招标联系人龚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中韵天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梅高原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3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舞阳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舞阳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已由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舞发改环资【2024】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拟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漯河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韵天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舞阳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EPC总承包
2.2项目建设地点:舞阳县北舞渡镇鹿店村、左沟村、官厅街村、郑李村,孟寨镇大周庄村、孙李村、曹孟村、龙西村,保和乡坡宋村、段岗村,九街镇徐集村。
2.3项目概况:舞阳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 15条农村黑臭水体,包含新建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10 座,总处理规模375吨/日,配套入户管 DN11020845m,支管道 DN20046904m,主管道DN30015636m,清淤量 38150m³,垃圾清理1657m³,生态沟渠160m,自然护坡 17347.5m³,植物种植16815㎡,DN800钢筋混凝土管道 54m。
2.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投资约3821.06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2.5 招标内容:舞阳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范围内工程地质勘察、现场测量放线、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和评审、规划方案的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全套施工图纸的设计、施工、设备购置等相关配套工程直至竣工验收、移交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6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事故,文明工地目标:文明工地标准,扬尘防治;
2.7工 期:1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排水)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施工项目经理未承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注: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允许为同一人。
3.1.4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或在其他项目中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1.5投标人应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后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施工单位,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2)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但在本次招标过程中,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进行签字和盖章。
(3)投标人以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其牵头人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及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办理公共资源CA数字证书,并在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dsj.luohe.gov.cn)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具体操作参见: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平台登录—主体库中的操作手册。
4.2 完成企业库注册后,请于 2024-01-08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01-30 09:00: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完成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漯河市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ggzy.dsj.luohe.gov.cn)“下载中心”建设工程栏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01-30 09:0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并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2.0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0时至项目开标时间,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不见面2.0系统(https://ggzy.dsj.luohe.gov.cn/bidweb/)选择登陆身份进行登录签到或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ggzy.dsj.luohe.gov.cn/gcjs) 点击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2.0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登陆后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未完成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过程。
5.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并将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录入并交互发布于《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漯河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
地 址:漯河市舞阳县
联系人:龚女士
电 话:0395-7121061

代理机构:中韵天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玉凤路与郑汴路交叉口南500米环球升龙大厦26楼
联 系 人: 梅高原 李万友 王京拴
联系电话:17603956667 17639583555 16613956336
监督部门: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95-7123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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