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修缮工程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金额
28.1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修缮工程定点采购(废标重上项目)
(二)项目编号:DDJJ-2024-1390074
(三)预算金额:281,521.76
(四)采购需求:
商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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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竞价公告时间:2024-12-24 10:26:33 ~ 2025-01-01 00:00:00(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5-01-01 09:00~16:00
(七) 本项目采用的是单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5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公开邀请的方式,符合需求的供应商都可以参与。
(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
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五)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
应商承担。
(六)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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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
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
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
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
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陈世扬 0752-2288131
采购单位: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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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 量 单 位 |
1 | 工程周期:1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40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19061.08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0 暂列金额(元):0 承包范围: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包干,合同价款 包括了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当工程量按实结算价格低于合同价时,则按实 结算)。 是否需要报价前勘查现场:否 工程量清单 其他材料: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 南湖院区3号楼、6 号楼、生活垃圾房 三处山边护土坡修 缮工程工程概况 (施工内容):项 目所在地为我院南 湖院区与飞鹅岭公 园接壤的护坡(3号 楼后侧、6号楼后 侧、生活垃圾房 侧),三处坡段使 用年限较长,出现 了一定的风化、开 裂、倾斜的现象,为保障坡下人员建 筑的安全,现拟对 其进行加固修缮。 | 1 | 262,460.68 项 | 项 |
编号 | 需求内容 |
1 | 供应商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 人的法人或负责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和身份证等相 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 材料。如为被授权人签署响应文件的,还须提供被授权人议价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响应单位 参保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3)响应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至 2023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4)响应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承诺,格式自拟);(5)响应供应商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并打印截 图);(6)响应供应商必须为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装修/修缮工程品目注册供应商,且必 须具备采购人所在区域的服务资格(提供平台供应商库查询界面服务区域截图);(7)响应供应商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提供承诺和股东组成 截图或声明);(8)本项目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响应,不允许响应供应商对各采购项目包进行分包或转 包。(9)响应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施工人员要求:本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人员必须要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 注册建造师(省外须一级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类中级工程师1人;安全员1人,具有 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1人,具有相应岗位证书;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 应的岗位证书。提供有效的资格证照文件。 |
3 | 质量要求:本工程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质量 验评标准,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供应商在施工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采购人要求 停工和返工时,成交人必须立即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
4 | 保修及售后服务:本工程的保修期限按国务院 <2000>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保 修期限2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供应商应保持24小时的报修服务,接到 故障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24小时内解决故障或提供解决方案。供应商在向采购人提交竣工验收 报告时,应向采购人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等。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由供应商负责。本工程 的质量保证(保修)金为结算审定价的3%,缺陷责任期为六个月。 |
5 | 验收: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标准、规范进行质量验收。若成交供应商有违反标准规范或施工质 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责令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
6 | 其它要求:(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合同期内如发生人身安全及其它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 由成交供应商负责;(2)对项目有关情况保密,不得与项目有利益关系的人接触,保证所有资料不外 泄;(3)主动配合医院进行疫情防控工作。 |
7 | 违约责任:(1)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要求进行装修及维护工作,保障医院诊疗正常工作。不能按合同要求 工作时,院方有权扣除合同金额2%作为赔偿金,经整改仍不能符合要求的,将列入黑名单;(2)供应商 应妥善保护院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3)本工 程所有设计更改,必须经过院方书面确认后供应商才可实施,否则视为无效;若未经院方书面确认而单方 面更改设计并实施,则被视为供应商违约,供应商负责修复至原约定的设计,并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费 用及损失;(4)未经院方同意,供应商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 括罚款),由供应商负责并承担损失;(5)供应商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 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5‰的数额向院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院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 院方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 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7)供应商发生下列条款的任何一条,院方有权声明终 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宣告破产、倒闭,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办理清 算;办理公司的重整;与其他公司进行合并;经院方确认已经丧失偿还债务的能力;严重违反合同重要条 款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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