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251010-015/2018-7498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8-11-28 | |
发布单位: | 县环保局 |
龙游县环保局2016年工作总结 |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下,在市环保局的指导支持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依法履职,大干治水治气,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为主线,以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目标,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和“美丽龙游”建设,全面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行政效能不断提升,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全县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一、2016年工作回顾 (一)以“五水共治”为中心,全面改善县域水环境质量 1、生猪养殖整规工作。一是持续整规促减量。龙游县作为全省生猪养殖大县,从2013年就由县环保局牵头开展生猪养殖污染整治,截止2015年,县财政共投入资金2.5亿余元,关停拆除生猪养殖场1.4万余户、面积200余万平方米。今年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县环境容量实际,我县开展了新一轮的“双减”工作,要求在对原先整治保留912家养殖场,减场50%、减量40%的工作目标。通过生猪饲养量交易、主体整合、累计扣分减量制度等创新手段,实现生猪养殖场和生猪饲养量再减量。截止12月31日,减场451家,关停拆除面积56.63万平方米。二是健全机制强监管。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网格化巡查机制,落实养殖场主体责任,强化乡镇(街道)属地“一场一干部”管理、部门执法监管、企业第三方监管,全面实施养殖场区块、点位、面积、养殖量、责任人等“五定”清单管理,健全网格化巡查与服务联系机制。年初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依托第三方单位生猪养殖污水治理监管平台,及各养殖场安装的监控设备,在监管部门、属地管理乡镇、第三方单位之间建立健全监控、巡查、运维、信息运用、事件处理等环节的监管体系,对生猪养殖场实行实时线上远程管控和线下现场巡查管控。三是强化执法促整规。今年以来,县环保局以问题为导向,对群众信访投诉多、偷排漏排、整治进度偏慢的生猪养殖场多次组织环保“亮剑”专项行动,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势态,截止目前已立案19起,累计罚款27.3万元。 2、区外小作坊整治工作。面临我县偏远农村、山村等地“低小散”作坊分布现状,彻底解决农村小作坊环境污染问题,我局强化技术指导,针对对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组织召开区外小作坊整治技术方案交流,制定了《2016年区外小作坊整治技术方案参考》,根据治理的难易程度,分步实施,把进度精确到月,每月进步督查通报,截止12月31日,今年列入已完成195家小作坊整治工作(今年整治目标为183家),超额完成了整治目标任务。 3、乡镇交接断面水质考核机制。自2012年开展乡镇(街道)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工作以来,结合《衢州市乡镇(街道)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办法》(衢生态办[2016]2号)文件精神,确定各交接断面的水质控制目标,考核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三项。2016年1-12月份我县乡镇交接断面水质合格率为100%,较去年上升了17.29%;达标率为86.67%,较去年上升了22%。衢江出境水水质达标率为100%,三季度以来水质连续处于二类水水质以上。 (二)以“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大力开展治气行动 1、重点行业VOCs调查及整治工作。根据省市VOCs污染排放源调查要求,全面梳理我县化工、涂装、印刷等13个重点行业内涉及VOCs排放的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召开VOCs整治工作推进会,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2016年度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龙环〔2016〕15号)文件。对69家重点企业进行VOCs污染排放源调查并开展VOCs排放量核查报告及核查依据的编写上报工作。截止12月31日,整治任务内的34家企业中,除5家企业关停外,剩余29家已完成设备安装。 2、龙南三镇(乡)黑烟囱整治工作。为进一步改善我县龙南片区大气环境质量,结合“四边三化”相关工作部署,自年初以来,我局就对溪口、庙下、沐尘等龙南三镇(乡)开展黑烟囱整治工作,重点清除龙丽线高速公路两侧反复出现的黑烟囱现象。目前辖区内原定整治计划内的13家涉黑烟囱企业,10家企业已完成布袋除尘器安装和调试工作,其余3家企业将搬迁入园。 3、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龙游县安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工况法检测线的建设。全面做好黄标车淘汰、补贴和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工作,截止12月31日,本年度共淘汰黄标车6辆,全面完成淘汰目标任务。累计完成发放黄标车淘汰补贴1210辆,发放机动车环保标志47818张。 (三)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为目标,持续改进环境质量 1、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根据2016年我市减排目标任务及实施情况,努力挖掘县域内减排项目,全年共上报减排项目材料31个,其中水减排项目8个,气减排项目3个,农业减排项目20个,上报项目COD、NH3-N、SO2、NOx减排量分别为2538.836吨、268.741吨、720.496吨、881.224吨。进一步完善我县2015年度全口径表格及减排项目资料,积极与省市做好对接,超额完成2015年度减排目标,其中COD削减6.51%、氨氮削减9.14%、二氧化硫削减6.87%、氮氧化物削减4.61%。(目标任务四指标分别为2%、3.3%、3.6%、4%)。 2、污染源在线监控及刷卡排污系统应用。根据市智慧环保项目建设任务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2014年5月以来,我县共新增在线监控设施33套(包括新增的5套在线因子),新增点位28个(包括4个集镇污水处理厂),改造高清视频56个。对县域内已安装刷卡排污系统的企业全面实行联网刷卡,并落实运维单位,加强设备的运维管理,及时对企业IC卡进行充值,同时积极推广刷卡排污系统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排污收费等方面的应用,将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列为排污收费的应用试点。 3、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一是积极开展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工作。制定我县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暂行规定。截止12月31日,我县共完成26家企业(29笔)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申购工作,出让COD13.45吨、氨氮1.47吨、二氧化硫21.93吨、氮氧化物15.71吨。二是开展新增排污指标竞拍工作。截止12月31日,累计受理19家企业的竞拍工作,出让化学需氧量12.04吨、氨氮0.4吨、二氧化硫54.65吨,氮氧化物45.58吨。三是开展排污权租赁工作。截止12月31日,共完成5笔租赁,累计租赁化学需氧量31吨、二氧化硫0.26吨,氮氧化物1.95吨。四是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平台数据录入工作。截止12月30日,已完成我县113家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企业和47家新增排污权交易企业的数据录入工作,并开展刷卡排污、交易机构管理数据系统上报工作。五是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进一步系统梳理汇总我县环统内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目前我县环统内企业153家,符合发证条件的76家企业已全部核发许可证,发证率达100%。六是根据2015年度化工、印染、造纸、热电、水泥等重污染企业税收、排污权指标情况开展吨排污权税收贡献排序。 4、排污指标量化管理工作。按照“以减量定增量”原则,严格实施建设项目总量削减替代制度,对排污权指标收入、支出和结余进行量化管理。根据省市基本账户确立办法,目前已确定我县16年度上半年基本账户收入项,其中COD 29.675吨、氨氮3.125吨、二氧化硫5吨、氮氧化物8.725吨。完成账户内我县2016年度审批项目总量支出项的录入工作,目前共支出COD12.04吨、氨氮0.39吨、二氧化硫54.65吨、氮氧化物45.58吨。 5、环统数据审核上报工作。根据省市要求,督促国控企业企业每季度末开展统计数据直报工作,并对企业数据进行核对。上报全县2015年度环境统计数据工业企业155家,其中工业COD、SO2、NH3-N、NOX分别为3541吨、4193吨、105吨、3487吨;规模养殖场498个,其中COD、NH3-N分别为7415吨、917吨。完成我县规上、规下企业环保排污要素排名工作。 (四)以“提速提效”为原则,严把环保项目审批关 进一步规范公开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的有关办理程序和完善了一次性告知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态度。加强省政务网统一行政权力系统运行,所有环评审批事项和排污许可证核发事项全部按程序录入网上审批。全年无化工类项目通过决策审批,区外除来料加工、区域资源利用、及原厂区技改项目外,无新项目通过决策审批。截至12月31日,累计完成审批建设项目343个,项目现场勘察总数210个,会议决策项目40个,出具项目预审意见72件。及时完成县“四重双百”项目服务竞赛项目的环保行政许可。环保服务窗口全年保持五星级,累计办件量600余件,未收到投诉及群众反映情况。 (五)以强化环境监管为抓手,全面保障县域环境安全 1、多措并举确保峰会环境质量。一是及时成立了龙游县G20峰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细化明确了各组以及参与保障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分工,各职能部门按总体方案部署,编制出台《G20龙游县环境质量保障方案》并按规定落实到位。二是摸清底数,制订管控方案和名单。会同县经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摸底情况,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模式,明确了各企业具体管控措施和驻点监管人员,并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对重点企业停限产方案进行论证,明确重点确定了峰会期间管控企业方案和明确了第一批31家峰会期间停产企业,58家限产企业名单。三是全面落实管控措施。根据每家企业的生产特点和现状,做到“一厂一策”,明确具体管控和停限产措施;同时按属地职责,每家企业都派驻了驻点监管人员,并明确了具体的驻点监管要求。同时,制订了每日巡查机制,抽调环保、经信、安监和乡镇精干力量组成四个检查组,在停限产期间开展全面停限产措施落实情况巡查,确保各项停限产落到实处。通过努力,我局G20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得到了上级环保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被评为龙游县G20峰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 2、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力度。一是全面系统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为确保县域环境安全,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先后组织开展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五水共治执法+督查”百日大行动、“亮剑”执法专项行动、G20峰会强执法保安全专项执法行及涉危险废物专项检查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截至12月31日,累计巡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675人次,检查企业2032余厂次。共立案查处46件,罚款77.92万,取缔关停企业2家,关停养殖场130家,查封扣押1家,责令整改24家。二是全面强化涉水企业监管。开展沿江断面水质动态跟踪,以河长制为依托,全面发动县、乡、村各级河(段)长,对联系河(段)进行水质动态巡查,全面深入掌握县域水质情况。对于峰会期间停产以外的53家涉水企业,实行重点企业承诺制,签订了承诺书,要求业主全面主动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和环境安全措施。三是强化“两违项目”清理。通过加强原审批建设项目排查整改,新审批建设项目的全程监管,建立健全建设项目“三同时”全程监管制度,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集中力量、时间行全面排查。倒排时间表,制定分类管理、一厂一策的整改方案,把整改任务按时间、能力合理进行分解,有序安排整改,分布进行清理,确保完成整改任务。截至12月31日,共完成466个“未批先建”项目的清理工作(其中关停养殖场338家)及323个“未验先投”项目的整改。 3、全力抓好环境信访调处工作。一是建立环境信访应急机制,重点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快速处理信访投诉,做到统一指挥、统一值班、统一行动、统一保障等“四个统一”,确保突发性环境事件能在最短时间赶到现场处理。确保24小时环境信访应急不间断;统一保障,保证能第一时间到得了现场、能在现场开展应急监测和处置,全力做好突发环境应急事故的应对工作。二是落实重点环境信访问题领导包案机制,在“两会”、世界互联网大会、G20杭州峰会等敏感时期的值班、巡查和矛盾纠纷排查,梳理我县较大、较敏感的环境信访,落实重点环境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制度,每名班子成员按区域、分片对重点信访问题,明确时间节点和进度,逐步化解和消除环境污染纠纷和不稳定因素。1-12月,大队共受理信访件545件,已办结538件。局本级受理474件,其中来电433件,来访20批次,来信21件;上级或其他部门转交办71件,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 4、辐射管理及固废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加强对我县19家放射源使用单位(56枚在用放射源),3家射线装置使用企业(9台在用II类射线装置),15家医疗使用单位(37台射线装置)以及7家熔炼企业辐射环境常态和动态的监督管理。做好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审批和核发、延续,变更、注销工作,深入开展“放心放射源”的创建,全县全年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未发生重大辐射污染事件。二是加强对我县产生危废企事业单位的监管。审批危废跨市转移计划23家,纳入市固体废物综合监管系统66家;全面完成POPS、PFOS、HBCD的调查及统计上报工作,完成我市对“十二五”重金属污染整治的评估和对我县重金属“十三五”规划的分析,全县全年未发生危废非法倾倒和G20峰会期间向核心区内转移危险废物。 (六)以落实“河长制”为抓手,有效改善河道水环境 一是全面深化流域河长制。确定由县委书记任总河长,13位县领导任13条主要河流“河长”,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河长制“八个一”工作举措,建立完善流域河长责任网格。二是推动区域联动治水,在全市率先出台《兰溪龙游五水共治跨区域大会战实施方案》,与兰溪市协同解决兰溪市九龙水库上游养殖场污染问题,成为五水共治跨区域共治的示范点。三是全面推进“河长制”信息公开。在主要公路边、桥边、人口聚集区的河岸边均已树立河长公示牌,并及时更新乡镇换届后河长牌相关信息。目前全县316块河长公示牌全部按要求更新到位。四是实行“一河一策”,建立“责任清晰、任务明确、奖惩有据”的基层河长标准化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河(段)长巡查机制和通报提醒机制,开辟治水动态短信平台,及时群发县级河长巡河动态信息。今年以来,县乡村三级河长下河巡查15000余次,足迹踏遍全县所有336条河道溪渠,群发短信10560条,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做到即查即纠即改。五是大力推进河长信息化管理,依托河长制信息化管理系统、构建智慧河长信息监测系统,249名河(段)长、2000余名责任干部全面落实定期巡查、在线监控、即时反馈,并对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运用情况进行每月通报,确保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运用发挥到实处。 (七)以“创建示范”为引领,有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1、示范园区企业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园区企业示范领引效应,规范园区环保标准化管理。我局在造纸行业整治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浙江龙游工业园区造纸区块示范园区及维达纸业(浙江)有限公司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目前龙游工业园区已委托省环科院完成创建方案初稿编制工作,基本完成维达纸业创建工作。 2、省级绿色学校创建申报工作。今年年初以来,我局会同教育局相关科室大力推进省级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在全县各中、小学中积极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其中塔石小学、龙游三中两所学校完成省级绿色学校创建申报工作。 3、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根据2016年度清洁生产计划,完成浙江龙游戈德化工有限公司,浙江天天虹特种纸业有限公司,浙江龙游浙西轧钢有限公司,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浙江凯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浙江凯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维达(浙江)纸业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八)以生态补偿考核为抓手,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一是起草了《龙游县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考核细则》,加强对涉饮用水源保护的乡镇(部门)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生态补偿相挂钩。二是公开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根据省市五水共治工作部署,今年以来,每季度通过环保局网站向社会公开龙游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三是完成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物理隔离工程。我县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物理隔离工程为社阳—洪畈水库一级保护区物理隔离工程。由于龙游县水务集团属社阳—洪畈水库职能单位,为便于工作开展,明确龙游县水务集团下属龙游县水利供水开发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该工程于2015年9月立项,10月初进入施工阶段,12月份竣工,2016年7月通过造价审定。 (九)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提升队伍能力建设 1、不断强化党风廉政教育。一是全面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在全局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今年7月份,我局邀请县委党校余文祥校长,为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七一”讲话精神辅导报告》党课;8月中旬,由马盈忠局长给全局干部职工上“一把手”党课;各班子成员也根据工作实际为党员干部授课。以定期或不定期方式组织业务培训,为提高全局党员干部的业务水平,定期组织参加各级环保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邀请各类专家到我局开展业务讲座,并定期召开全局党员骨干业务交流;11月28日,邀请龙游县纪委副书记傅正军到会授课,开展题为《强化自律远离违纪底线》讲座,主要从从严治党、个人廉洁、正风反腐和十大违纪红线等四个方面阐述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二是全面开展岗位廉政风险自查和防控工作,对岗位职责、权力权限、廉政风险点等进行深刻剖析,细化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2、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我局项目审批、排污收费、行政执法、环境监测和物资设备采购等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公开透明、监督有力。进一步加强制度创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办法、单位考勤制度等相关制度,切实保障单位行政工作的有序开展。 3、提升环保队伍素质。加强干部规范管理和教育培训,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建立“周一夜学”制度,全面提升环保队伍能力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好廉政谈话,挺纪在前,预防在前,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以不断提升干部业务素质为核心,引导和激励干部想干事、多干事、干成事,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环保队伍。 (十)以加强信息宣传为手段,环保宣教水平有效提高 以“6.5”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在县体育馆场、荣昌广场等的城区主要广场进行大面积宣传,同时通过电视、报刊、电台、短信等为载体,开展环保宣传活动。今年以来,我局共摆放宣传展板50余张,发放环保购物布袋1000个,宣传资料册(书)1200本,宣传卡片1500份,宣传传单22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近200余人次,现场接受环境问题投诉3起。同时,我局还通过移动公司向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发送宣传短信,通过电视台滚动播放宣传字幕标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三下乡”活动,在社阳乡多个村开展新《环保法》、“五水共治”小知识问答和“平安龙游”知晓率等知识进行广泛宣传。组织重点污染源企业业主参加了市环保局组织的新《环保法》培训,并为企业免费发放新《环保法》相关资料。 (十一)环保项目专项资金分配、申报、迎检工作 一是完成2016年度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的分配。2016年度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下达至我县共计838万元,根据县域内生态环保投资项目情况,将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分配下达至13个环保投资项目。二是完成2014年度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和2015年度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的省级迎检工作。2014年度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为龙游华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废水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04万元,其余资金自筹;2015年度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为龙游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10018.5万元,其中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372.93万元,地方财政资金137.3万元,相关单位自筹资金8508.27万元。 (十二)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答复工作 今年我局共承接人大、政协提案议案14件,其中主办8件、会办6件,与去年相比有所回落。我局根据科室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办理,部分议案更是由分管领导亲自督办;通过走访代表、到现场调查,将处理意见与代表反馈,多沟通多汇报,确保人大建议办理工作顺利进行。到目前为止,我局已圆满完成了2016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答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十三)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地表水省控、市控和县控5个断面全年地表水达标率为100%,3个省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全部达到Ⅱ类水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1-12月份,衢江出境水达标率100%,近几个月水质稳定在Ⅱ类以内,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氨氮浓度均值较去年同期均有所下降,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氨氮分别下降7.0%、31.6%和30.1%;1-12月份,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情况稳中有进,共获有效天数348天,优良天数293天,优良率84.2%,较去年同期上升了2个百分点;PM2.5浓度均值为45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年均值相比下降10%,与2014年年均值相比下降34.8%,在全省58个县级市排名中位列51名。
二、存在问题 (一)执法规范性和业务能务上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我局环境监察力量配备上来说,在衢州市应该算是较强的,大队加分局总共有17名从事一线环境监察工作,但由于我县面临环境监管任务重,且近几年新进人员较多,在执法的规范性、业务能力上与规范要求还是有一定差距的。执法的装备、服装上与标准化建设也存在一定距离。 (二)监测站硬件设施有待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站大楼为70年代的房子,存在墙体脱落、多处漏水等情况,实验室条件简陋,无通风设施、房屋漏水、实验室橱柜老旧,像原子吸收仪等大型仪器根本不能投入使用,严重影响监测能力的提升。 (三)环境监管责任体系有待进一步清晰,如今年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明确了餐饮油烟监管主体为城市综合管理部门,但实际工作中,还是我们环保部门在承担该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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