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招标文件-军供中心融合楼2-3楼装修工程项目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hczj-(2024)公字第021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镇江市军粮供应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施怀信8589816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娟1510610186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JSHCZJ-(2024)公字第021号
项目名称:军供中心融合楼2-3楼实验室装修工程项目设计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七月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公告
项目概况
军供中心融合楼2-3楼实验室装修工程项目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优山美地优公馆240室)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军供中心融合楼2-3楼实验室装修工程项目设计
2、项目编号:JSHCZJ-(2024)公字第021号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肆 万元,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采购需求简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5、服务期: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内容
6、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合格的供应商所需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网站查询到的网页记录)。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本招标文件伍佰元每份售后不退,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接受现场或邮箱获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优山美地优公馆240室)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7月31日,每日9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联系人:张娟 联系电话:15106101860
邮箱:952660189@qq.com
传真:0511-85511005
登记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或执业证书、法人证书)(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08月06日14:00 ;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6日14:30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投标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市军粮供应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2、现场查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六、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 镇江市军粮供应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镇江市京口区丹徒镇左湖村
联系人:施怀信
联系电话:85898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优山美地优公馆240室
联系方式:173680807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经理及标书答疑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7368080722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4日
第二部分 投 标 人 须 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军供中心融合楼2-3楼实验室装修工程项目设计。
2、定义
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2.1 "招标组织方"系指代理机构,即: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2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组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 "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单位,即:镇江市军粮供应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4 “服务”系指供应商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军供中心融合楼2-3楼实验室装修工程项目设计要求的全部内容,并完成验收。
3.本次采购方式
3.1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招投标的相关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2000元及专家评审费(费用以开标当天实际支付的金额为准)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组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5.采购政策功能、适用法律及约束力
5.1供应商一旦领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包括:
(1)
投标公开招标;
(2)
投标人须知;
(3) 合同条款;
(4) 服务采购要求
(5) 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组织方联系。
6.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电报等)通知招标组织方。
7.2 招标组织方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标的所在地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签订和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编写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采购要求后,编制投标文件。
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装订成册,凡修改处(书写应清楚工整)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副本的签字是可以复印的)。
8.3投标文件应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投标人公章。
8.4投标文件的份数: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本和副本的内容和资料应当一致),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8.5投标文件需提供详细的目录,并按顺序编写页码。
9.投标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等均应使用
中文。
9.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写。
10.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1.投标函
11.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人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项目总报价中包含的所有要求提供产品及服务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2.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各报价表格式报价。
12.3中标价即为合同签约价。
12.4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2.5投标人的工程设计费为固定总价费用。一旦招标人接受,履约期间将不因市场物价、作业环境、工作周期等因素的变动而予以调整.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3.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密封,包装物上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3.2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组织方应当拒收。
13.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示居民身份证,并填写签到簿。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未出示居民身份证的,招标组织方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14.投标截止时间
14.1 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
14.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组织方拒绝接收。
14.3 招标组织方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5.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组织方。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签署、盖章、密封,包装物上应注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补充、修改。
15.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组织方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开 标
16.开标及评标委员会组成
16.1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组织方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16.2招标组织方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项目总报价、项目周期等情况,以及招标组织方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招标组织方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16.3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招标组织方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招标组织方及时处理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6.5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6.6评标委员会将由3人或3人以上(单数)的技术专家、经济专家等组成。
六、评 标
17.评标过程的保密
17.1 开标开始后,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以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17.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标建议等方面向招标组织方或参加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7.3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18.评标委员会评标注意事项
18.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18.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8.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18.4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上述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18.5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招标组织方将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招标组织方将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招标组织方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18.6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招标组织方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招标组织方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9.投标人资格审查
19.1 开标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如下:
20.投标人符合性审查
20.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确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审查内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在控制价之内、审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21.无效投标的情形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
(2)未按规定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未按规定签字;或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3)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评标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6)供应商提交的是可选择报价的;
(7)投标文件中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
(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免费质保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0)项目工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1)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
(13)供应商未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分项报价的;
(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须经评标小组半数以上同意)。
22.废标的情形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23.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23.1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且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有效投标的方案合理可行,报价且在招标人的期望值范围内,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规定继续评标并从有效投标中推荐中标候选人。
24.串通投标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5.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报价前后不一致的处理原则
26.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7、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
(1)技术标(50分)
(2)企业业绩及实力(20分)
(3)投标报价分(30分)
28.推荐和确定中标人
28.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结果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人。
28.2 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最终确定中标人。
28.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七、授予合同
29.招标组织方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9.1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招标组织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0.中标通知书
30.1 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组织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签收形式回复招标组织方,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悉。
30.2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31.签订合同时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1.1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1.2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时,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2.签订合同
32.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2.2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32.3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招标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八、询问、质疑、投诉
33.询问
33.1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组织方提出询问,采购人或招标组织方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4.质疑
34.1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或招标组织方。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计算。
34.2供应商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质疑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如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组织方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4.3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提出质疑,除向招标组织方递交质疑文件外,还应当向采购人递交质疑文件,采购人负责处理和答复涉及采购需求的质疑内容。
34.4采购人或招标组织方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5.投诉
35.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招标组织方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招标组织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九、诚实信用和解释权
36.诚实信用
36.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37.解释权
37.1 除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外,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第三部分 合 同 主 要 条 款
一、工期
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工作
二、工程付款
设计费无预付款,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交业主后且能满足业主的要求,支付合同价款的30%;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的70%.
三、其他
1、中标人设计服务要到位,中标人应在合同期内向招标人提供所需的设计成果并按招标人相关要求向施工现场派出本项目的投标组成员,随时解决有关设计问题,不另计费用。(具体在合同中明确)
2、设计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并保证能顺利通过相关审查,由于中标人失误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施工期间驻场应按招标人相关要求向施工现场派出本项目的投标组成员,对现场变更或工程答疑做出回复,并根据业主要求做后续施工配合服务。
四、安全
1、设计不得影响招标单位正常生产。
2、因中标人人为因素或管理不善而造成人身、设备等事故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单位对发生重大人身、设备事故的中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五、履约保证金
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肆仟元整,如因中标方原因不能在5日内完成本设计内容,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军供中心融合楼2-3楼实验室装修工程项目设计
二、项目概况
本次设计包含实验室布局改造(含危化品储藏室)、废水废气、通风、气路系统改造、消防系统改造、监控安装及实验室配套设施、办公、培训、会议室等。
三、项目要求(服务标准):
1、完成项目内所有的设计即含项目范围内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等。
2、必须满足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等要求;
3、必须满足主管部门对项目立项申报、概预算申报、方案申报等前期申报要求;
4、必须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满足预算编制、招投标清单控价编制等要求,同时满足施工需要:
5、必须配合业主方完成项目前期申报、方案论证、施工配合、竣工验收等业主方要求的相关服务等;
6、设计方案必须满足甲方需求,且能满足消防许可,本工程限额设计,工程造价不能超过140万元,设计单位需提供驻场服务。
四、服务质量:
投标人应成立专门的项目组,并组织技术骨干深入现场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现场勘察及调查研究,提出符合实际维护包养设计方案。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不应低于国家的有关要求,同时咨询服务单位要配合完成设计文件的评审、审查工作。
五、服务时间:
5天内完成全部设计工作。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书
项目编号: JSHCZJ-(2024)公字第021号
项目名称:军供中心融合楼2-3楼实验室装修工程项目设计
投 标 人:
年 月 日
一、投标承诺函(格式)
致:镇江市军粮供应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方关于军供中心融合楼2-3楼实验室装修工程项目设计招标项目的投标(项目编号JSHCZJ-(2024)公字第021号),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的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1、开标(报价)一览表;
2、投标报价明细表;
3、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
4、本项目组织管理架构及主要参与人员情况介绍;
5、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6、企业情况简介及技术资料;
7、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对应本文件中投标人资格及资信证明和能力的要求);
8、按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能够提供的其他文件。
据此函,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货物及服务的唯一投标报价见开标(报价)一览表。
2、我方承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义务,并承担责任。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书面修改通知(如果有的话),投标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我方投标代表已详读全部投标文件,保证提供的投标文件及所有材料的完整、真实、合法、有效性并对其负责。承诺在评审期间,如评审委员会对我方提出澄清要求,将及时作出响应,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5、我方同意从规定的招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
7、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9、我方知道如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向贵方提出质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承诺:我方如果有上述行为,将无条件承担贵方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
10、本公司承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本次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偏离(技术和商务)见偏离说明(如果有)。
12、遵守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13、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开标(报价)一览表
注: 1、“项目总报价”包括本次招标要求提供材料和服务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及所有相关费用;
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此表,报价所含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一致;
3、表式相同的“开标(报价)一览表”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4、项目报价不得超过预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报价明细表
(如有)
四、采购需求条款偏离表
注: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如无偏离则不需列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
六、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情况简介
注:1、项目负责人为*****师,提交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
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属违约行为。
日期: 年 月 日
七、服务方案
如需,由各供应商自行组织实施
八、企业情况简介及技术资料
(1)请供应商自行介绍本公司情况,应包括具有提供本项目建设和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2)其他根据项目状况自行阐述。
九、资格及资信证明等
1、按照“19.投标人资格审查”部分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供应商必须提交其所提供服务是符合招标文件采购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数据、图表和电子文档,供应商应提供;
3、项目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及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十、按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能够提供的其他文件
文件(格式一)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职务)为我方就
军供中心融合楼2-3楼实验室装修工程项目设计项目 JSHCZJ-(2024)公字第021号项目的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含合同签订)。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
职 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附: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被授权人个人居民身份证携带备查。法定代表人的法人章与其签字效力等同。
文件(格式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 同志,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在我单位任 职务,系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电 话:
单位全称: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活动的仅需填写本身份证明,个人居民身份证携带备查文件(格式三)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
声 明
我公司具备履行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军供中心融合楼2-3楼实验室装修工程项目设计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条件。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文件(格式四)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文件(格式五)
资格承诺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1.
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投标(响应)供应商(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
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删减的承诺事项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
应的证明材料。比如删去本承诺函第 4 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项目编号: JSHCZJ-(2024)公字第021号
项目名称:军供中心融合楼2-3楼实验室装修工程项目设计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七月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公告
项目概况
军供中心融合楼2-3楼实验室装修工程项目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优山美地优公馆240室)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军供中心融合楼2-3楼实验室装修工程项目设计
2、项目编号:JSHCZJ-(2024)公字第021号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肆 万元,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采购需求简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5、服务期: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内容
6、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合格的供应商所需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网站查询到的网页记录)。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本招标文件伍佰元每份售后不退,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接受现场或邮箱获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优山美地优公馆240室)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7月31日,每日9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联系人:张娟 联系电话:15106101860
邮箱:952660189@qq.com
传真:0511-85511005
登记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或执业证书、法人证书)(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08月06日14:00 ;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6日14:30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投标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市军粮供应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2、现场查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六、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 镇江市军粮供应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镇江市京口区丹徒镇左湖村
联系人:施怀信
联系电话:85898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优山美地优公馆240室
联系方式:173680807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经理及标书答疑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7368080722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4日
第二部分 投 标 人 须 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军供中心融合楼2-3楼实验室装修工程项目设计。
2、定义
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2.1 "招标组织方"系指代理机构,即: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2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组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 "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单位,即:镇江市军粮供应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4 “服务”系指供应商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军供中心融合楼2-3楼实验室装修工程项目设计要求的全部内容,并完成验收。
3.本次采购方式
3.1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招投标的相关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2000元及专家评审费(费用以开标当天实际支付的金额为准)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组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5.采购政策功能、适用法律及约束力
5.1供应商一旦领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包括:
(1)
投标公开招标;
(2)
投标人须知;
(3) 合同条款;
(4) 服务采购要求
(5) 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组织方联系。
6.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电报等)通知招标组织方。
7.2 招标组织方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标的所在地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签订和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编写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采购要求后,编制投标文件。
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装订成册,凡修改处(书写应清楚工整)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副本的签字是可以复印的)。
8.3投标文件应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投标人公章。
8.4投标文件的份数: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本和副本的内容和资料应当一致),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8.5投标文件需提供详细的目录,并按顺序编写页码。
9.投标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等均应使用
中文。
9.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写。
10.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1.投标函
11.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人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项目总报价中包含的所有要求提供产品及服务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2.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各报价表格式报价。
12.3中标价即为合同签约价。
12.4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2.5投标人的工程设计费为固定总价费用。一旦招标人接受,履约期间将不因市场物价、作业环境、工作周期等因素的变动而予以调整.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3.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密封,包装物上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3.2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组织方应当拒收。
13.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示居民身份证,并填写签到簿。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未出示居民身份证的,招标组织方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14.投标截止时间
14.1 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
14.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组织方拒绝接收。
14.3 招标组织方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5.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组织方。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签署、盖章、密封,包装物上应注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补充、修改。
15.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组织方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开 标
16.开标及评标委员会组成
16.1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组织方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16.2招标组织方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项目总报价、项目周期等情况,以及招标组织方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招标组织方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16.3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招标组织方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招标组织方及时处理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6.5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6.6评标委员会将由3人或3人以上(单数)的技术专家、经济专家等组成。
六、评 标
17.评标过程的保密
17.1 开标开始后,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以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17.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标建议等方面向招标组织方或参加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7.3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18.评标委员会评标注意事项
18.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18.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8.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18.4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上述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18.5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招标组织方将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招标组织方将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招标组织方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18.6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招标组织方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招标组织方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9.投标人资格审查
19.1 开标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如下:
序号 | 审查要素 | 审查内容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
6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 |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网站查询到的网页记录 |
7 | 特定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
20.投标人符合性审查
20.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确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审查内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在控制价之内、审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21.无效投标的情形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
(2)未按规定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未按规定签字;或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3)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评标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6)供应商提交的是可选择报价的;
(7)投标文件中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
(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免费质保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0)项目工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1)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
(13)供应商未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分项报价的;
(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须经评标小组半数以上同意)。
22.废标的情形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23.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23.1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且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有效投标的方案合理可行,报价且在招标人的期望值范围内,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规定继续评标并从有效投标中推荐中标候选人。
24.串通投标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5.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报价前后不一致的处理原则
26.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7、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
(1)技术标(50分)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总体设计思路 | 评委根据投标人总体设计思路的理解,设计理念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酌情评分: a.总体设计思路合理,符合所提各项要求和指标的,得10分; b.总体设计思路较为合理,基本符合所提各项要求和指标的,得7分; c.总体设计思路一般,与所提各项要求和指标差异较大的,得4分; d.总体设计思路差,与所提各项要求和指标差异不符的,得1分 | 10 |
(2) | 设计方案 理解及配 合措施 | 评委根据对投标人设计方案的理解,对现状分析,改造系统方案及与各单位配合措施合理、得力、可行情况进行酌情评分: a.设计方案新颖独特,能够与各单位配合措施合理、得力、可行,得10分; b.设计方案较为新颖独特,与各单位配合措施较好的,得7分; c.设计方案较为一般,与各单位配合措施一般的,得4分; d.设计方案差,不能与各单位配合的,得1分 | 10 |
(3) | 设计效果 | 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与本工程相关的分析梳理清晰、准确,对不同改造专业提出相应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全面并充分考虑现状,符合改造要求,造型和谐美观,方案合理可行情况进行酌情评分(提供不少于5张示意图或效果图): a.设计效果针对性强,科学性强的,得10分; b.设计效果针对性较强,科学性较强的,得7分; c.设计效果针对性一般,科学性一般的,得4分; d.设计效果针对性差,科学性差的,得1分; | 10 |
(4) | 项目认知、合理化建议 | 评委根据投标人对项目认知、合理化建议提出见解酌情评分: a.项目认知、合理化建议强的,得8分; b.项目认知、合理化建议较强的,得6分; c.项目认知、合理化建议一般的,得4分; d.项目认知、合理化建议差的,得1分 | 8 |
(5) | 进度计划及计划保证措施 | 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进度计划及计划保证措施酌情评分: a.进度计划及计划保证措施强的,得6分; b.进度计划及计划保证措施较强的,得4分; c.进度计划及计划保证措施一般的,得2分; d.进度计划及计划保证措施差的,得1分 | 6 |
(6) | 成本控制、后续服务 | 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建成本控制(提供设计估算)、后续服务酌情评分: a.成本控制、后续服务落地性强的,得6分; b.成本控制、后续服务落地性较强的,得4分; c.成本控制、后续服务落地性一般的,得2分; d.成本控制、后续服务落地性差的,得1分; | 6 |
(2)企业业绩及实力(20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1) | 人员配备 (除项目负责人) | 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的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原件及高级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 2 |
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提供注册结构师证书原件及高级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 2 | ||
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供配电)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提供注册电气(供配电)工程师证书原件及高级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 2 |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提供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证书原件及高级职称证书扫描件) | 2 | ||
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提供注册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工程师证书原件及高级职称证书扫描件) | 2 | ||
注: 1、以上各专业人员不得重复,得分不可兼得; 2、项目负责人不参与上述人员评审; 3、需提供上述人员近一个月(2024年6月)社保证明。 4、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2) | 设计业绩 | 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实验室设计项目的,每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①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10 |
(3)投标报价分(30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1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缺乏诚意竞争,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固定总价,一旦招标人接受,履约期间将不因市场物价、作业环境、工作周期等因素的变动而予以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设计变更等原因增加的服务费用亦不额外计取。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3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0.9,每低1%的所扣分值为0.6,偏离不足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注:1、评标价指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2、有效投标文件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30 |
28.推荐和确定中标人
28.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结果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人。
28.2 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最终确定中标人。
28.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七、授予合同
29.招标组织方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9.1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招标组织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0.中标通知书
30.1 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组织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签收形式回复招标组织方,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悉。
30.2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31.签订合同时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1.1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1.2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时,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2.签订合同
32.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2.2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32.3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招标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八、询问、质疑、投诉
33.询问
33.1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组织方提出询问,采购人或招标组织方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4.质疑
34.1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或招标组织方。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计算。
34.2供应商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质疑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如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组织方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4.3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提出质疑,除向招标组织方递交质疑文件外,还应当向采购人递交质疑文件,采购人负责处理和答复涉及采购需求的质疑内容。
34.4采购人或招标组织方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5.投诉
35.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招标组织方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招标组织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九、诚实信用和解释权
36.诚实信用
36.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37.解释权
37.1 除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外,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第三部分 合 同 主 要 条 款
一、工期
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工作
二、工程付款
设计费无预付款,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交业主后且能满足业主的要求,支付合同价款的30%;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的70%.
三、其他
1、中标人设计服务要到位,中标人应在合同期内向招标人提供所需的设计成果并按招标人相关要求向施工现场派出本项目的投标组成员,随时解决有关设计问题,不另计费用。(具体在合同中明确)
2、设计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并保证能顺利通过相关审查,由于中标人失误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施工期间驻场应按招标人相关要求向施工现场派出本项目的投标组成员,对现场变更或工程答疑做出回复,并根据业主要求做后续施工配合服务。
四、安全
1、设计不得影响招标单位正常生产。
2、因中标人人为因素或管理不善而造成人身、设备等事故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单位对发生重大人身、设备事故的中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五、履约保证金
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肆仟元整,如因中标方原因不能在5日内完成本设计内容,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军供中心融合楼2-3楼实验室装修工程项目设计
二、项目概况
本次设计包含实验室布局改造(含危化品储藏室)、废水废气、通风、气路系统改造、消防系统改造、监控安装及实验室配套设施、办公、培训、会议室等。
三、项目要求(服务标准):
1、完成项目内所有的设计即含项目范围内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等。
2、必须满足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等要求;
3、必须满足主管部门对项目立项申报、概预算申报、方案申报等前期申报要求;
4、必须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满足预算编制、招投标清单控价编制等要求,同时满足施工需要:
5、必须配合业主方完成项目前期申报、方案论证、施工配合、竣工验收等业主方要求的相关服务等;
6、设计方案必须满足甲方需求,且能满足消防许可,本工程限额设计,工程造价不能超过140万元,设计单位需提供驻场服务。
四、服务质量:
投标人应成立专门的项目组,并组织技术骨干深入现场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现场勘察及调查研究,提出符合实际维护包养设计方案。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不应低于国家的有关要求,同时咨询服务单位要配合完成设计文件的评审、审查工作。
五、服务时间:
5天内完成全部设计工作。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书
项目编号: JSHCZJ-(2024)公字第021号
项目名称:军供中心融合楼2-3楼实验室装修工程项目设计
投 标 人:
年 月 日
一、投标承诺函(格式)
致:镇江市军粮供应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方关于军供中心融合楼2-3楼实验室装修工程项目设计招标项目的投标(项目编号JSHCZJ-(2024)公字第021号),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的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1、开标(报价)一览表;
2、投标报价明细表;
3、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
4、本项目组织管理架构及主要参与人员情况介绍;
5、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6、企业情况简介及技术资料;
7、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对应本文件中投标人资格及资信证明和能力的要求);
8、按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能够提供的其他文件。
据此函,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货物及服务的唯一投标报价见开标(报价)一览表。
2、我方承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义务,并承担责任。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书面修改通知(如果有的话),投标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我方投标代表已详读全部投标文件,保证提供的投标文件及所有材料的完整、真实、合法、有效性并对其负责。承诺在评审期间,如评审委员会对我方提出澄清要求,将及时作出响应,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5、我方同意从规定的招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
7、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9、我方知道如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向贵方提出质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承诺:我方如果有上述行为,将无条件承担贵方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
10、本公司承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本次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偏离(技术和商务)见偏离说明(如果有)。
12、遵守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13、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开标(报价)一览表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
项目总报价 | 金额(大写): ¥: |
服务期 | 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 |
注: 1、“项目总报价”包括本次招标要求提供材料和服务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及所有相关费用;
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此表,报价所含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一致;
3、表式相同的“开标(报价)一览表”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4、项目报价不得超过预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报价明细表
(如有)
注:以上报价为含税价、开具增值税发票;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
四、采购需求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条款序号 | 条款内容 | 是否 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注: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如无偏离则不需列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
一 | 公司基本信息 | ||||
1 | 公司名称: | ||||
2 | 注册资金: | 3 | 公司地址: | ||
4 | 从业人员: | 5 | 法定代表人: | ||
6 | 开户银行: | 7 | 账号: | ||
8 | 项目联系人: | 9 | 联系电话: | ||
二 | 公司财务状况 | ||||
(一) | 2023年度财务状况 | ||||
1 | 营业收入(万): | 2 | 利润总额(万) | ||
3 | 年末“固定资产合计”(万): | 4 | 年末“流动资产”余额(万): | ||
5 | 年末“短期负债”余额(万): | 6 | 年末“长期负债”余额(万): | ||
7 | 年末“资产总计”余额(万) | 8 |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万): |
六、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情况简介
姓名 | 近3年工作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 | |
性别 | ||
年龄 | ||
职称 | ||
毕业时间 | ||
所学专业 | ||
学历 | ||
*****师证书编号 | ||
其他专业资质 | ||
联系电话 | ||
曾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 |
注:1、项目负责人为*****师,提交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
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属违约行为。
日期: 年 月 日
七、服务方案
如需,由各供应商自行组织实施
八、企业情况简介及技术资料
(1)请供应商自行介绍本公司情况,应包括具有提供本项目建设和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2)其他根据项目状况自行阐述。
九、资格及资信证明等
1、按照“19.投标人资格审查”部分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供应商必须提交其所提供服务是符合招标文件采购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数据、图表和电子文档,供应商应提供;
3、项目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及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十、按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能够提供的其他文件
文件(格式一)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职务)为我方就
军供中心融合楼2-3楼实验室装修工程项目设计项目 JSHCZJ-(2024)公字第021号项目的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含合同签订)。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
职 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附: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被授权人个人居民身份证携带备查。法定代表人的法人章与其签字效力等同。
文件(格式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 同志,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在我单位任 职务,系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电 话:
单位全称: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活动的仅需填写本身份证明,个人居民身份证携带备查文件(格式三)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
声 明
我公司具备履行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军供中心融合楼2-3楼实验室装修工程项目设计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条件。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文件(格式四)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文件(格式五)
资格承诺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1.
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投标(响应)供应商(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
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删减的承诺事项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
应的证明材料。比如删去本承诺函第 4 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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