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泾县青弋江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财富南路与贺村东路交叉路口农商行大厦13楼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财富鑫城B5-101 |
项目名称 |
泾县幕溪河(龙井苑小区-安天康城小区)照明提升工程 |
项目编号 |
JX-GC-GK-2023521 |
开标时间 |
2023年7月20日9时00分 |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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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名称:千庭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48-15号四建美林大厦2-1513室 投标报价:10739853.46元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
项目负责人:房立亮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鲁1372020202107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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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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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名称:河南万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50号院1号楼6单元62号 投标报价:10738908.44元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
项目负责人:郑卫玲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豫14520162016073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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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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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名称:广东虹雨照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223-227号自编J3栋三楼之一(仅作写字楼功能) 投标报价:10737758.01元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
项目负责人:王小奇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粤1442012201424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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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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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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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南昌美霓光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水京林建设有限公司、江苏中正照明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唯一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淯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新光电饰业有限公司、浙江一方建筑装饰实业有限公司、江苏赛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永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额计取了税金,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1.2工程量清单分析,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2、中诚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未提供有效社保证明,资格审查均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鑫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未提供有效社保证明,资格审查均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4、江苏浦莱特实业有限公司、乾程建设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未提供有效专业证书,资格审查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5、云南珑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使用有效期过期、资格审查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4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网址:http://ggzyjy.xuancheng.gov.cn)。 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人:泾县青弋江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563-2366541,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陶工,联系电话:15556389160。 2、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2366549。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
评审情况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