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嵊泗县菜园城区市容环境秩序管理购买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7日 14:4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JS-2024-046
项目名称:嵊泗县菜园城区市容环境秩序管理购买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36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360000
单位:1
简要规格描述:在嵊泗县菜园镇城区开展市容秩序巡查管理,对巡查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做好取证并及时上报。包括(一)环境卫生。对宠物粪便、乱扔垃圾、乱扔烟蒂、倾倒排放污水、乱堆放、乱搭建、乱张贴(如商家店铺玻璃外张贴等)、乱涂写、乱晾晒等现象进行整改。(二)经营秩序。1.宣传、检查、督促沿街商铺环境卫生门前三包执行情况,并做好登记工作。2.对跨门经营、占道经营、流动摊贩、随意设置户外广告、高音喇叭招揽顾客等行为进行劝说、教育、整改。(三)停车秩序。人行道范围内如有非机动车违停就近推至停车区域内,机动车违停及时上报,确保车辆按规定停放。(四)基础设施。1.及时发现并上报城市道路损坏、侵占现象。2.及时发现并上报城市照明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城市绿化设施损坏、侵占现象。(五)文明秩序。1.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劝离。2.对不文明饲养宠物进行劝导宣传。3.制止扎堆聚众赌博现象。4.无粗暴野蛮管理现象。(六)其他应急服务工作
区域:嵊泗县菜园城区(东至小菜园隧道,南至基湖隧道、马关隧道,西至晶湾园,北至兴海路入城口)
时间:2024年9月至2025年4月,每天6:30—18:30(共持续8个月,根据具体工作需要,服务时间可调整)。
人数:每日在岗20人,设负责人1名。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 14:4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27日 14:4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嵊泗县分中心(嵊泗县菜园镇东市街22号5楼)开标2室
六、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6%2BQrxnWlPwwzQk6QszWS%2BA%3D%3D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舟山市嵊泗县海滨中路18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丁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168084523
质疑联系人:牟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867201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舟山市嘉嵊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菜园镇云龙路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75602808
质疑联系人:蔡婷婷
质疑联系方式:13867202737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嵊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嵊泗县菜园镇海滨中路136号
传 真:0580-5084056
联 系 人:张伟
监督投诉电话:0580-508736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嵊泗县菜园城区市容环境秩序管理购买服务(终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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