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海县颜公河生态引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预公示
金额
2140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1402万元
招标公司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0574-8355580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聪燕0574-6525096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海县颜公河生态引水工程已由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宁发改投资(2024)3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估算投资:21402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由两部分组成,①自杨梅岭水库引水,设计规模为12.5万m³/d,引水线路总长约为5km。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②自杨梅岭水库第一副坝取水,进口设置取水泵站。出泵站后穿越S38省道、418乡道后自前岙进入段空山,线路向南延伸至提树岭出洞,之后沿西环线至九炮龙河道,水体利用现状河道汇入颜公河。建设地点:本项目干线起点位于宁海梅林街道杨梅岭水库第一副坝,终点位于桃源街道九炮龙水库下游河道。
2.2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勘察(含测量及物探)、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水保方案专题研究服务、水资源论证专题研究服务施工后续服务及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审批等工作。
2.3服务期限:本项目分阶段提交服务成果,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送审稿;后续服务从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天止;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各专题进度须满足项目报批要求,上述时间均不含审查批复时间。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和规范要求的设计深度。
2.5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或由以下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①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
①拟派设计负责人应持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②拟派勘察负责人应持有地质勘察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执业资格证书。
③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必须为拟派单位的在职职工,且须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连续三个月(2024年5月、6月、7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5.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年 月 日 时 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6.3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气象北路358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4-83555806
招标代理人: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69号2楼
联系人:周聪燕、严岳海
联系电话/传真:0574-65250961
监督部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本招标项目宁海县颜公河生态引水工程已由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宁发改投资(2024)3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估算投资:21402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由两部分组成,①自杨梅岭水库引水,设计规模为12.5万m³/d,引水线路总长约为5km。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②自杨梅岭水库第一副坝取水,进口设置取水泵站。出泵站后穿越S38省道、418乡道后自前岙进入段空山,线路向南延伸至提树岭出洞,之后沿西环线至九炮龙河道,水体利用现状河道汇入颜公河。建设地点:本项目干线起点位于宁海梅林街道杨梅岭水库第一副坝,终点位于桃源街道九炮龙水库下游河道。
2.2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勘察(含测量及物探)、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水保方案专题研究服务、水资源论证专题研究服务施工后续服务及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审批等工作。
2.3服务期限:本项目分阶段提交服务成果,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送审稿;后续服务从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天止;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各专题进度须满足项目报批要求,上述时间均不含审查批复时间。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和规范要求的设计深度。
2.5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或由以下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①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
①拟派设计负责人应持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②拟派勘察负责人应持有地质勘察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执业资格证书。
③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必须为拟派单位的在职职工,且须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连续三个月(2024年5月、6月、7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5.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年 月 日 时 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6.3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气象北路358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4-83555806
招标代理人: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69号2楼
联系人:周聪燕、严岳海
联系电话/传真:0574-65250961
监督部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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