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兴山县昭君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工程(一期)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6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sz1335-202301-01f
预算金额63万元
招标公司兴山县昭君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莉1325725100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兴山县昭君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工程(一期) 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xingsha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3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SZ1335-202301-01F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6-2023-00408
3.项目名称:兴山县昭君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工程(一期) 监理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人民币63万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63万元
7.采购需求:
(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文件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2)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3)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4)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等级,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事故。
8.合同履行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须提供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5)拟派本项目人员要求如下:拟派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其中安全监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1人;拟派项目人员须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其中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管理人员均须在投标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三个月及以上,上传近三个月(2023年3月、2023年4月、2023年5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7)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8)供应商须提供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作为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完整的原件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6月20日至2023年07月03日08时3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xingshan.gov.cn)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7月0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评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磋商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同时可支持视频沟通,请各供应商提前安装视频会议系统;相应操作说明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2.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磋商过程中需要进行下一轮或最终报价,下一轮报价的手机号码以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表上的电话号码为准,磋商小组需要各供应商进行下一轮报价时,将通知各供应商在30分钟内进行报价,电话号码打不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下一轮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下一轮报价的权利,报价以上一轮报价为准。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4.信息发布媒体: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23年06月20日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xingshan.gov.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hubei.gov.cn)发布。
5.推行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
自2023年6月1日起,招标人(采购人)和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必须通过交易平台招标人(采购人)和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必须通过交易平台(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login2.aspx?ReturnUrl=%2fTPBidder%2f)网上办理合同签订及合同变更签订事宜,不得在线下另行订立与网签合同不一致的协议。(具体操作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宜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合同履约填报操作手册》)
6.推广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
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微信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免费申领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操作手册》)。
7.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3257251000招标人电话:13339780618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兴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2585151、0717-2587209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山县昭君镇人民政府
地 址:兴山县昭君镇和平大道118号
联系方式:13339780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兴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后河小区城南路300号302
联系方式:13257251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莉
电 话:13257251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SZ1335-202301-01F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6-2023-00408
3.项目名称:兴山县昭君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工程(一期) 监理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人民币63万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63万元
7.采购需求:
(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文件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2)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3)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4)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等级,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事故。
8.合同履行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须提供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5)拟派本项目人员要求如下:拟派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其中安全监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1人;拟派项目人员须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其中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管理人员均须在投标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三个月及以上,上传近三个月(2023年3月、2023年4月、2023年5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7)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8)供应商须提供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作为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完整的原件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6月20日至2023年07月03日08时3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xingshan.gov.cn)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7月0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评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磋商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同时可支持视频沟通,请各供应商提前安装视频会议系统;相应操作说明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2.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磋商过程中需要进行下一轮或最终报价,下一轮报价的手机号码以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表上的电话号码为准,磋商小组需要各供应商进行下一轮报价时,将通知各供应商在30分钟内进行报价,电话号码打不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下一轮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下一轮报价的权利,报价以上一轮报价为准。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4.信息发布媒体: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23年06月20日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xingshan.gov.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hubei.gov.cn)发布。
5.推行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
自2023年6月1日起,招标人(采购人)和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必须通过交易平台招标人(采购人)和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必须通过交易平台(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login2.aspx?ReturnUrl=%2fTPBidder%2f)网上办理合同签订及合同变更签订事宜,不得在线下另行订立与网签合同不一致的协议。(具体操作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宜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合同履约填报操作手册》)
6.推广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
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微信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免费申领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操作手册》)。
7.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3257251000招标人电话:13339780618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兴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2585151、0717-2587209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山县昭君镇人民政府
地 址:兴山县昭君镇和平大道118号
联系方式:13339780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兴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后河小区城南路300号302
联系方式:13257251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莉
电 话:1325725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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