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2024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0300022001594443
预算金额3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3-2024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0300022001594443)
       
2023-2024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编号:CG0300022001594443),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信息
(一)       项目名称:2023-2024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租赁服务项目
(二)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三)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四)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五)       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筹资金
(六)       项目类别:服务类
(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       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1.框架招标结果生效时间
(1)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2)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3)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直属各单位在本单位的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该单位自本单位上一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执行集中采购框架结果。
2.在框架有效期内,南方电网公司将本项目涉及的标的纳入公司集团采购范围的,招标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相应标的框架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3.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中标人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招标人将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参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行处理。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招标人有权参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行扣分处理。
5.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服务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6.潜在投标人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九)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日历日)
(十)       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
(十一)       报价方式:采用费率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符合:投标费率≤最高投标费率(100%)。报价应包含完成所有服务内容的一切成本,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人工、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十二)       结算方式:
据实结算。招标控制价清单内的车型,最终结算价=∑(经双方确认的发生量×各场景下各车型租赁招标控制价×中标费率)×供应商指标考核与评价折扣系数+(住宿费限价+餐费限价)×中标费率+油费+路桥费+停车费。本项目工作的工作量、工作内容以双方实际工作量确认表单作为结算及付款依据。其中供应商指标考核与评价考核办法见附件2《2023-2024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服务技术标准》:供应商指标考核与评价。计价依据:《2023-2024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控制价》(附件3)。招标控制价清单外的车型,不纳入本次项目中采购。
注:①长租车场景下各车型的租金按实际发生月份数,据实结算。
②临租车场景下各车型的租金按实际发生的天数和超时服务时长,据实结算。
③通勤车场景下各车型的租金按实际发生的里程数,据实结算。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标的号
标的名称
标的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标包号
标包名称
标包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服务区域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2023-2024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租赁服务项目
3100
1
2023-2024年汽车租赁服务(标包1)
930
茂名、湛江、阳江
不收取
50000
2
2023-2024年汽车租赁服务(标包2)
460
惠州、河源、东莞
不收取
10000
3
2023-2024年汽车租赁服务(标包3)
410
云浮、中山、江门、珠海
不收取
10000
4
2023-2024年汽车租赁服务(标包4)
410
揭阳、汕头、汕尾
不收取
10000
5
2023-2024年汽车租赁服务(标包5)
405
梅州、潮州
不收取
10000
6
2023-2024年汽车租赁服务(标包6)
290
广州、佛山
不收取
10000
7
2023-2024年汽车租赁服务(标包7)
195
清远、肇庆、韶关
不收取
10000

发布招标公告时,需按标包公布协议比例及预计量。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或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预中标比例较少的供应商无实际采购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述:2023-2024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燃油汽车租赁服务。
(三)招标范围: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及直属各单位(不含广州局、新兴业务企业)提供长租、临租、通勤车租赁等不同场景的燃油车租赁服务,能随时满足单位公务用车、外勤出差、开展各类活动及员工通勤等性质的用车需求,每次租赁车辆型号、数量、时间、地点根据用车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安排。详见附件1《招标采购范围清单》、附件2《2023-2024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服务技术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5
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若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除处罚的。
6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7
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附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截图】
8
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附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
9
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1
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类似项目业绩。
说明:1.类似项目业绩指完成汽车租赁相关服务业绩,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业绩证明表,并需附上合同关键页及合同服务期间结算发票等结算凭证,结算发票(或其他结算凭证)的金额不少于实际总结算的20%。2.若为框架合同,则框架合同委托书中单个项目视为一个项目业绩,需附上项目合同委托书。
2023-2024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租赁服务项目
2
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县际及以上包车客运),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2023-2024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租赁服务项目
3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时满足上述所有资质要求。本项目所有合同款项,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牵头方支付。非联合体投标的,需同时满足上述所有资质要求。
注: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023-2024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租赁服务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网址:http://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7日20时00分00秒至2023年12月08日2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 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勾选需要投标项目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确认成功后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重要提醒:
1.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评标时将予以否决投标处理:①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②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③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2.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阳光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登记注册操作手册》、《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承包商登记注册操作手册》(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请参考《关于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通知》附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2.0》、《关于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说明》(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为避免耽误投标,请提前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进行投标活动,并在投标截止前办理数字证书。
3.                      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系统确认的操作(投标人选择需要投标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发标时间内未完成系统确认而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                      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用户手册》(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1)如果本次采购在原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中开展:
供应商对于南方电网原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相关操作的其他疑问可参见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其具体下载路径为:http://www.bidding.csg.cn/down/1200251091.jhtml
本次采购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中(原系统)开展,具体操作路径如下:
购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原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原系统)->投标管理。
服务费缴纳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原系统)->服务费与退费。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原系统)->日常管理->组件下载。
(2)如果本次采购在新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中开展:
供应商对于南方电网新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相关操作的其他疑问可参见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操作手册》,其具体下载路径为:http://www.bidding.csg.cn/down/1200297623.jhtml。
本次采购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中开展,具体操作路径如下:
购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服务费缴纳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服务费与退费。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2.       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经查看认为不符合相关采购要求或无意愿参与的,可自行决定不参与本项目(标的/标包)的投标,且不得上传相关文件至系统,即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       电子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3年11月27日20时00分00秒
4.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09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0日09时00分00秒。
地点: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化开标,不再采用指定地点集中开标的方式。
七、异议
1. 异议的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邮编:510630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八、其他公告内容
   无 。
九、业务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电子邮箱:gylts@gd.csg.cn
联系电话:020-85126187
十、联系方式
1. 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王工4008100100-2(采购业务)-1(广东电网)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3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1(广东电网);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0(南网供应链集团)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       异议联系电话
联系人:龙小姐、庄小姐、吴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7594、85125332、85121710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3.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下载:招标(采购)公告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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