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标编号:/ 采购组织类型:国企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
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单位:人民币元) |
投标保证金 (单位:人民币元) |
01 |
原绍兴海尔曼斯实业有限公司地块受污染土壤危险废物鉴别项目 |
¥467232.5 |
¥0.00 |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危害特性鉴别、土壤检测、环境损害鉴定与评估、环保技术咨询、环保技术研发,其中一项即可(有效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参与原绍兴海尔曼斯实业有限公司地块修复项目的监理单位和修复效果评估单位不能参与此次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委托人的社保证明(1.如授权委托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 4 月 10 日 至 2021年 4 月 16 日 上午 9:00 — 11:30 ; 下午 14:00 — 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资料要求:本项目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将下列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至179826843@qq.com邮箱内,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②法人代表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③企业营业执照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邮箱。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获得电子版招标文件(word版一份)。(无需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电话报名)。
3、提示:
①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在2021年 4 月 16 日16:30时之前获取。
②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社保证明无需提供。
4、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发售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发售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招标文件发售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之内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3)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根据《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指导意见》要求,本项目采用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本次开标投标人可以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标书递交,采用现场递交的,将密封的标书在2021年 4 月 30 日9:00至9:30递交至绍兴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递交标书后即交即走。采用邮寄标书递交的,将密封的标书在2021年 4 月 29 日17:00前(以送达时间为准)邮寄至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湖西路1176号(现代大厦2幢),联系人:马哲登,电话17815918197,建议采用顺丰邮寄),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建议投标文件包装后邮寄时再进行外包装。供应商对邮寄快递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密封性负责。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 4 月 30 日 9 时 30 分在绍兴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开标。
九、本项目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胡梦娜,0575-88002360。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金国祥,17815918197。
3.监管部门:中共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联系电话:0575-88269073
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