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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浙0111破38号杭州畅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畅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预招募意向性(重整)投资人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杭州畅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畅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预招募意向性(重整)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4小时前 | 公 开 人:杭州畅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畅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 |
联系人: 谢浙波 | 联系方式: 13362162365 | 报名截止时间: 2023-11-30 23:59 |
杭州畅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畅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
预招募意向性(重整)投资人公告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3日作出(2023)浙0111破38、4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杭州畅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富建设公司”)、杭州畅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富劳务公司”)合并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3)浙0111破38、49号决定书,指定浙江钱江潮律师事务所担任合并破产清算案管理人。
为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的最大化和投资者利益平衡、维护债权人的利益,管理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性投资人。
一、 畅富建设公司概况
(一) 畅富建设公司基本情况
杭州畅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58985725XR,成立于2012年2月10日,法定代表人章城安,注册资本2018万元人民币;住所地为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常绿镇大章村;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章城安,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1816.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其中已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736.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6.482%,已于2015年10月22日前到位;剩余10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3.518%,目前未到位。股东章佳伟,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201.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其中已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81.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54%,已于2015年10月22日前到位;剩余1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946%,目前未到位。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水利工程、钢结构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养护;土石方填挖;通用设备(除特种设备)安装;房屋拆除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畅富建设公司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1 | 章佳伟 | 201.8万元 | 10% |
2 | 章城安 | 1816.2万元 | 90% |
(三) 畅富建设公司主要资产状况
(1)对外投资
据管理人目前了解的情况,畅富建设公司对外投资有全资子公司一家,即畅富劳务公司,畅富劳务公司注册资本3200万元,实缴出资为0元。
(2)建筑企业资质
据法定代表人反馈,畅富建设公司名下持有两项建筑企业资质,具有如下:
序号 | 资质名称 | 证书号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截止日 | 发证机关 |
1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D333086363 | 2022年12月9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2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D233086366 | / | 2024年6月20日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注:管理人未接管到前述两项建筑企业资质有关材料。
(3)无形资产
经管理人通过天眼查平台及中国版权登记查询服务平台查询后反馈,畅富建设公司名下持有两项软件著作权,具体如下:
序号 | 软件名称 | 登记日期 | 登记号 | 著作权人 | 版本号 |
1 | 建筑工程测量管理软件 | 2014-10-28 | 2014SR161779 | 杭州畅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V1.0 |
2 | 建筑安装施工验收系统 | 2014-10-28 | 2014SR161775 | 杭州畅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V1.0 |
注:管理人未接管到前述两项软件著作权有关材料。
二、 畅富劳务公司概况
(一) 畅富劳务公司基本情况
杭州畅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MA2KGGPL0P,成立于2021年5月20日,法定代表人章城安,注册资本3200万元人民币;住所地为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金桥南路69号6层614室;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股东杭州畅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3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将在2032年2月1日前足额缴纳,目前未到位。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卫生洁具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气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 畅富劳务公司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1 | 杭州畅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200万元 | 100% |
(三) 畅富劳务公司主要资产状况
目前暂未发现存在任何资产。
三、 投资方式
1.本次招募不对投资方式进行限定。
2.投资人可结合自身情况和本项目实际情况自主提出合法、合规、切实可行的投资方式。
四、 投资人条件
投资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用,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
3.同等条件下,具有建筑行业相关经验者优先。
五、 招募程序
(一) 意向投资人报名
1.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逾期报名或逾期提交的报名材料无效。
报名方式:可通过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不论何种方式报名,均需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邮箱qjcglr@163.com。
邮寄报名的,以报名材料寄出时间为报名时间。
2.管理人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72号泰和天辰国际广场5号楼2401室;联系电话13362162365、15157185157;联系人徐律师、汪律师;电子邮箱:qjcglr@163.com
3.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投资意向书》;
(2)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参与本次投资人招募活动的决议(需提供原件和公司章程中股东会或董事会职权摘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意向投资人介绍(含公司简介、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主营业务、经营业绩等基本信息);
(5)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承诺书;
(6)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与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及资金调控能力证明等;
(7)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8)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
①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交上述2、3项材料,但如果将来确定具体的方案需要以企业的名义进行投资的,自然人须依法成立或通过股权转让等控制相应的企业承继权利。
②意向投资人为联合体的,须分别准备材料并统一提交。上述全部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所有报名材料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同时应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
③债务人系建筑行业类企业,投资人需要充分了解对该行业投资是否需要准入条件或业绩要求,以免将来不能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或股权变更登记而影响投资人的合法权利。
(二) 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期间为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后,如需查阅、了解债务人的资产情况、财务审计、债权债务情况、经营情况等详细资料或进行尽职调查的,管理人将予以积极配合。如意向投资人还需要更加深入的尽调资料,可自行委托律师作专项尽职调查。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出尽调申请后,应向管理人提交保密承诺函、保证金承诺函。
(三) 提交投资方案
1.提交期限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3年11月30日前向管理人递交投资方案。
2.投资方案内容
意向投资人在投资方案中须明确最低投资金额、付款时间、投资资金来源、初步方案、投资后经营方案等;并承诺在本案转入重整程序/和解程序后,投资方案中的最低投资金额作为重整程序/和解程序中的保底金额,在没有其他高于该保底金额时意向投资人以该金额参与重整投资/和解投资。如投资方案中没有保底投资的承诺,不能取得重整投资人/和解投资人的资格。
3.提交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提交投资方案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予以密封,密封袋上注明意向投资人名称。
(四) 报名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经过尽职调查,决定参与畅富建设公司与畅富劳务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投资人招募,并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后3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大写:人民币拾万元整)。报名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算利息。
报名保证金请缴纳至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时请备注“投资人名称+意向投资报名保证金”,管理人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1) 户名:浙江钱江潮律师事务所
(2) 账号:1202090509900007937
(3) 开户行:工行南苑支行
2.如本案转入重整/和解程序,但意向投资人最终没有被确定为正式投资人的,管理人将于正式确定投资人结论出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如本案未能转入重整/和解程序因此未确认正式投资人的,管理人将于本案被法院宣告破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3.保证金的没收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管理人有权没收意向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取消其遴选或中选资格,另行选定投资人:
(1)提交虚假参选材料。
(2)违反保密承诺,泄露尽调资料的。
(3)不履行投资方案中的最低投资金额作为重整/和解程序中的投资金额承诺的;
(4)报名保证金转为重整/和解投资保证金的,受到重整/和解投资人招募公告关于重整/和解投资保证金没收规则的约束。
(五) 本次投资人报名与重整/和解投资人报名的程序衔接
参与本次报名的意向投资方案,管理人将就相关问题与方案提出人进行了解和磋商,但本次报名程序不会对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进行遴选。管理人根据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情况判断债务人是否具备重整价值及重整条件或和解可能。若本案转入重整/和解程序,管理人将发布正式的重整/和解投资人招募公告遴选投资人,届时意向投资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转为重整/和解报名保证金(如有不足,需补足),意向投资人参加重整/和解投资人遴选。参与本次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相对于非本次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而言,在同等条件下,在重整/和解程序中享有优先权。
六、 重要声明
1.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说明。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且无需对意向投资人的工作做任何补偿。同时,管理人可根据招募情况,决定延长报名、缴纳保证金以及提交投资方案的期间;若决定延长期间,管理人将提前通知全体已报名的意向投资人。
2.因本案还处于破产清算程序,故本次招募仅为了解债务人重整可能性及可行性或和解可能,作为本案是否转入重整/和解程序的重要依据。本次招募不设比选程序,不确定重整/和解投资人。
3.本次招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对所有投资人均平等适用。
4.本公告内容未完整描述债务人的全部情况,最终情况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结果为准。
5.本公告并不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在投资决策时,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法律、财务、税务等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或出具投资意见。
6.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要约的法律约束性;本公告披露的相关项目情况等信息仅供参考,意向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结果进行自主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畅富建设公司、畅富劳务公司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若后续无债权人、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或人民法院不予批准转入重整/和解程序,或重整计划草案、和解协议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人民法院未予裁定批准等原因导致本项目无法重整/和解的,投资人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本次招募由管理人组织,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及全体债权人监督。
热忱欢迎各方投资人积极报名参与!
杭州畅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杭州畅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11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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