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国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高铁片区管委会辖区22家便民警务站配餐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hzb-2022-007
预算金额45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想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想15349992962
中标公司新疆筷易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新疆印象新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GHZB-2022-007([2022]479)
二、项目名称:2022年高铁片区管委会辖区22家便民警务站配餐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2022年高铁片区管委会辖区22家便民警务站配餐服务项目一标项 | 不限 | 批 | / | 报价:35(元/人/天) | 新疆筷易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韶山街56号新世明泰电线电缆厂内3号厂房 | 91650106MA78XXQ7XT |
2 | 2022年高铁片区管委会辖区22家便民警务站配餐服务项目二标项 | 不限 | 批 | / | 报价:35(元/人/天) | 新疆印象新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赣江街255号附018号格林威治城C4号楼 | 91650103MA77U56A3C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2022年高铁片区管委会辖区22家便民警务站配餐服务项目一标项 | 2022年高铁片区管委会辖区22家便民警务站配餐服务项目一标项 | 选定配餐公司为高铁片区辖区11个便民警务站(KT064、KT065、KT019、KT020、KT022、KT025、KT026、KT028、KT018、KT109、KT089)提供配餐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一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2022年高铁片区管委会辖区22家便民警务站配餐服务项目二标项 | 2022年高铁片区管委会辖区22家便民警务站配餐服务项目二标项 | 选定配餐公司为高铁片区辖区11个便民警务站(KT104、KT105、KT106、KT107、KT021、KT088、KT090、KT023、KT027、KT071、KT072)提供配餐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一年 | 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贾全新,王建堂,李倩,李惠,贾维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固定收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标项1:20000.00元,标项2:2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高铁片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澎湖路33号
联系方式:189998863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市米东南路521号嘉宁项院内1号楼217室
联系方式:153499929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想
电 话:15349992962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高铁片区警务站配餐-定稿.doc招标文件--高铁片区警务站配餐-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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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高铁片区警务站配餐-定稿.doc 招标文件--高铁片区警务站配餐-定稿.doc
高铁片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盖章):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项目名称:2022年高铁片区管委会辖区22家便民警务站配餐服务招标文件2022年高铁片区管委会辖区22家便民警务站配餐服务
联系人:李想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新疆国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18999886344联系人:王涛
第三章合同2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一章招标公告1目录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天鹅湖路2号黄记文化大厦1幢1405室A区电话:15349992962
一、项目基本情况2022年高铁片区管委会辖区22家便民警务站配餐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国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天鹅湖路2号黄记文化大厦1幢1405室A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9月28日16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招标公告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48第四章采购货物内容及技术参数44
采购需求:便民警务站配餐服务。标项一:选定配餐公司为高铁片区辖区11个便民警务站(KT064、KT065、KT019、KT020、KT022、KT025、KT026、KT028、KT018、KT109、KT089)提供配餐服务;标项二:选定配餐公司为高铁片区辖区11个便民警务站(KT104、KT105、KT106、KT107、KT021、KT088、KT090、KT023、KT027、KT071、KT072)提供配餐服务。最高限价:35元/人/天预算金额:450万元,标项一:225万元;标项二:225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名称:2022年高铁片区管委会辖区22家便民警务站配餐服务项目编号:GHZB-2022-007([2022]479)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服务期限:一年交货地点:高铁片区管委会及所属社区食堂(采购方指定地点)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须包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时间: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13日,每天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其他说明:(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项投标或者未划分标项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有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提供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大厦1楼公共资源交易2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9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300元/本方式: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服务系统查询“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及“重点关注名单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系统内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上资料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395109170@qq.com邮箱报名及获取标书,并在开标时携带1套纸质版加盖鲜章资料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资料不全者不予报名。地点:线上获取
1.招标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开标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大厦1楼公共资源交易2厅开标时间:2022年9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名称:新疆国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8999886344联系人:王涛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澎湖路33号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高铁片区管理委员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电话:15349992962项目联系人:李想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天鹅湖路2号黄记文化大厦1幢1405室A区
项目 | 内 容 |
1 | 招标人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高铁片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澎湖路33号联系人:王涛 电话:18999886344 |
2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国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天鹅湖路2号黄记文化大厦1幢1405室A区联系人:李想电话:15349992962 |
3 | 项目名称:2022年高铁片区管委会辖区22家便民警务站配餐服务项目编号:GHZB-2022-007标项一名称:2022年高铁片区管委会辖区22家便民警务站配餐服务一标段标项一编号:GHZB-2022-007-01标项二名称:2022年高铁片区管委会辖区22家便民警务站配餐服务二标段标项二编号:GHZB-2022-007-02 |
4 | 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澎湖路33号(采购方指定地点) |
5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 |
6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7 | 采购预算:450万元,标项一:225万元;标项二:225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8 | 采购内容:便民警务站配餐服务(详见招标文件)。标项一:为高铁片区辖区11个便民警务站(KT064、KT065、KT019、KT020、KT022、KT025、KT026、KT028、KT018、KT109、KT089)提供配餐服务;标项二:为高铁片区辖区11个便民警务站(KT104、KT105、KT106、KT107、KT021、KT088、KT090、KT023、KT027、KT071、KT072)提供配餐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货物内容及技术参数) |
9 | 采购需求:高铁片区管委会辖区22家便民警务站配餐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货物内容及技术参数)。 |
10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配餐方式:定时配送,按要求送达指定位置。 |
11 | 付款方式:每月核对数据清单经甲方人员签字确认后,根据财政拨付情况定期结算货款。上述支付方式最终以中标方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
12 | 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须包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有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提供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其他说明:(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项投标或者未划分标项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3 | 报价构成:包含完成本项目采购需求,并达到验收合格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服务以及其他有关费用等。 |
14 | 报价方式: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5元/人/天(早餐5元、午餐15元、晚餐10元、夜宵5元),供应商应按此方式报价,且报价不得超过35元/人/天。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固定单价,结算时按实际配送数量计算。 |
15 | 投标保证金金额:标项一:10000元;标项二:10000元;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于开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之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网银或银行电汇形式汇至本公司账户,到账后前往代理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汇款时注明“项目编号+所投标项+汇款人简称”。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新疆国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账号:0000020080110035680298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行城北支行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若是以乌鲁木齐市以外银行向本单位汇投标保证金,退还保证金时需收取相应银行手续费。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
16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各单位如有疑问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将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递交至新疆国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将会以书面形式把答疑发给所有潜在投标人。 |
17 | 投标有效期:60天 |
18 | 签字或盖章要求: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盖章的,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私章或签字。装订要求:分册装订;采用死页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19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名称:标项编号: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联系方式: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20 | 投标文件份数: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副本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正本盖章后的扫描件1份(PDF格式,U盘),单独密封。开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 |
21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9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大厦1楼公共资源交易2厅 |
22 | 开标时间:2022年9月28日上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大厦1楼公共资源交易2厅 |
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
24 | 开标程序: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参加开标,由监督人查验投标人资格审查(详见资格审查表);如果投标人未派人到场参加开标,则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推选代表检查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逆顺序开标 |
25 | 评标原则: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投标人的评审方法。 |
26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其他需要补充的条款 | 1.投标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招标纪律,无违法违纪及商业贿赂行为。2.为保证本项目产品质量,良好的售后服务;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3.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一标段20000元;二标段20000元,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4.开标前各投标人必须成为政采云正式供应商。5.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
1.3.适用法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能力。1.2.合格的投标人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1.1.采购方式1.总则
2.招标文件投标人一旦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1.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参与开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投标费用本次评标及由本次评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四部分采购货物内容及技术参数;第三部分合同(参考);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1.招标文件构成
3.1.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3.投标文件的编制2.2.2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之前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联络招标人,并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页数和附件数量,如发现有缺漏,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补全。如果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操作而造成不良后果,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4)投标人概况;(3)开标一览表;(2)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3.2.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投标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投标文件应当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投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对同一标项以同一投标人名义,递送两套或以上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10)项目人员配置;(9)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机构设置;(8)技术偏差表;(7)商务偏差表;(6)近三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5)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需按照上述投标文件构成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等材料。3.3.投标文件格式(14)投标人认为适宜的其他技术资料。(详见评标办法)(13)政策性资格声明函;(12)售后服务承诺;(11)项目实施方案;
3.5.3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5.2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3.5.1投标人需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参与招标的组成部分之一。3.5.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中标服务费
3.6.1投标有效期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将视为非响应性文件而予以拒绝。3.6.投标有效期(3)其它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情况。(2)中标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签订项目合同的;(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3.5.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3.8.1除特别说明外,全套投标文件的书面部分均使用A4规格纸张无线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不带页码。3.8.投标文件装订3.7.2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要的修改处必须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公章。3.7.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封面显著处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递交资料包括:电子版U盘(一份),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4份,开标一览表1分。3.7.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3.6.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予以退回;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4.1.1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若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将作为无效标处理。3.8.3投标人应按每个标项分别装订、标记、密封投标文件。3.8.2密封件外层正面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编号、标项名称、标项编号、开标时才能启封等字样,并在骑缝处加盖公章,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人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4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密封装袋上正确表明“投标文件正副本”字样、“电子版”字样、“开标一览表”字样,即“投标文件正副本”封袋、“电子版”封袋、“开标一览表”封袋。否则整个投标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评审。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5.迟交的投标文件4.4.3招标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4.4.2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评标会议。4.4.1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评标地点,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4.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方式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1.1投标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未按规定提交资质证件的;5.1.无效投标条款5.无效标、废标条款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4.6.投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5.2.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5.2.废标条款5.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5.1.4其它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取消的投标;5.1.3投标文件出现重大偏差,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5.1.2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投标保证金收据的;
5.3.1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可废标后重新组织采购。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采购单位应当报告财政部门,按照以下原则处理:5.3.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处理5.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5.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4.4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4.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5.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5.4.取消中标人资格条款5.3.2投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采购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予以废标。
6.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6.1.开标时间和地点6.开标5.4.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5.4.5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监督人进行资格审查;(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1)宣布开标纪律;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3.开标异议(9)开标结束。(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合同履约期限、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本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7.1.1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招标人评标代表须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由招标人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7.1.评标委员会7.评标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7.1.2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义务(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3)推荐中标候选人;(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澄清或答复;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7.1.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7.3.1评标会议由评标小组组长主持。评标小组首先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7.3.评标“公开、公平、公正、客观、择优”为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这一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7.2.评标原则(3)与投标人有其它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7.3.5围绕评标要点,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有效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分别进行评标。7.3.4评标委员会按照签到顺序对有效投标人依次评标。7.3.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讨论、通过评标工作流程和评标要点。7.3.2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对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符合性评审: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所谓重大偏离是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述货物质量、技术、规格、数量、交货期等和服务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组员同意。评标委员会首先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
7.4.2投标人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7.4.1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招标文件等有关信息,评标委员会的研究情况和所有投标人的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7.4.评标过程保密3.8唱标时,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3.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提供书面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解释说明;否则,可取消其投标资格。为保证本项目产品质量、良好的售后服务,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7.3.6评标过程出现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共同商讨决定,需要投标人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7.5.3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为重大偏离的;7.5.2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的;7.5.1投标文件所投标项中的应标范围小于本文件对应标项要求的采购范围;7.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7.4.4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对评标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7.4.3在评标期间,招标人有专门工作人员与投标人进行联络。
7.6.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7.6.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7.6.1本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7.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重新组织采购。7.5.5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7.5.4不符合本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资格审查表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及投标人所作的实质性响应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打分。投标人的得分为各评委所给分数的平均分。计算结果在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小数,后余位数四舍五入计。并以综合评分法进行评估,总分值为100分。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标标准进行综合评审。7.7.评标办法非以上情形导致项目被废标的,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所有评委和监督人签字认可,可书面通知投标人当场改作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评审意见 | |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是 | 否 |
1 | 提供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到场参与投标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
2 | 提供了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3 | 提供了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须包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4 | 提供了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 ||
5 | 提供了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 ||
6 | 提供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7 | 提供了有效的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有效的汇款凭证。) | ||
8 |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系统查询“失信惩戒对象查询”、“重点关注名单查询”或“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系统内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 ||
9 | 无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结论 | |||
说明:(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3)投标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4)投标人请认真阅读和理解上述内容,避免投标文件中有违背上述审查标准之一的情况发生而造成投标被否决。 |
2.中标单位在进场提供服务前,须提供拟投入从业服务人员有效的核酸检测报告、近期行程等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注:1.请根据评审内容做出有效响应。商务技术评分标准(一、二标项适用)符合性评审
序号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2 | 投标人未对同一采购项目做出两个以上报价而未明确效力; |
3 | 服务期限与配餐方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4 | 交货地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5 | 投标人所报价格是否符合相应标项的报价标准; |
6 | 商务、技术条款未负偏离招标文件要求; |
7 | 投标文件未出现与事实不符或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
8 | 未出现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其他评标委员会认为不能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备注 | 投标文件有上述符合性评审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不再进入以后的评标程序。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投标人的基本情况 | 投标人的基本情况、机构设置、公司经营场所面积大小、以及经营情况等的综合评审:优的得4-6分;良得2-4分;较差的得0-2分。 | 0-6 |
2 |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 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有1个类似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8分;业绩内容需与本次投标项目的内容有关,否则为无效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 0-8 |
3 | 菜谱设计 | 菜品齐全、种类丰富多样、且营养均衡等,得7-10分;菜品较全,种类一般的,得3-6分;菜品较少,种类较少的,得0-2分。 | 0-10 |
4 | 食品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 食品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原材料加工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手段完善的,得7-10分;食品质量保证体系较为健全,原材料加工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手段一般的,得3-6分;有食品质量保证体系,原材料加工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手段较差的,得0-2分。 | 0-10 |
5 | 卫生保障措施 | 食品卫生保障保制度健全,餐厅及厨房卫生质量控制手段完善的,得7-10分;食品卫生保障保制度健全,餐厅及厨房卫生质量控制手段一般的,得3-6分;有卫生保障保制度,餐厅及厨房卫生质量控制手段一般的,得0-2分。 | 0-10 |
6 | 各类相关餐饮服务风险防范措施等 | (1)提供了完整的相关管理措施(包含配送流程保障、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成本管理方案及措施、安全防护措施等),得基础分4分(未提供的,本项得0分,提供不全的酌情扣分);(2)对上述管理措施是否详实具体、合理、内容完整、可操作性强等情况进行综合比较评审,分值0-3分。 | 0-7 |
7 | 疫情防控措施 | 根据疫情防控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评审,分为三档进行评审:优,3-5分(不含3分);一般,1-3分;较差的,为0分。 | 0-5 |
8 | 应急管理措施及预案评审 | (1)提出了针对突发和临时事件(如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停水停电等)的应急管理措施及预案,得基础分2分(未提供的得0分);(2)内容是否详实具体、合理、内容完整、可操作性强等情况进行综合比较评审,分值0-3分。 | 0-5 |
9 | 优惠方案、亮点服务的评审 | 对投标人提供的优惠方案、亮点服务的科学性、可行性等进行综合比较评审,最优的得5分,其余依次扣减1分(未提供的得0分)。 | 0-5 |
10 | 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评审 | 根据各投标单位所配备的管理人员、餐饮专业服务人员在数量、用工规范、人员资格(如持证上岗情况)、着装等是否满足行业规范及本项目的招标要求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评审:各专业人员配备情况优的,得8~12分;较好的,得4~8分;基本能满足工作需求得1~4分。 | 0-12 |
11 | 投入的人员及设备 | 配备的人员中,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 0-2 |
11 | 投入的人员及设备 | 配备的人员中,具备餐饮管理员具备营养师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 0-1 |
11 | 投入的人员及设备 | 根据投标人具备运输车辆的数量情况进行评审:自有的:每提供一台,得2分;租赁的:每提供一台,得1分;此项最高可得6分。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或是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2.车辆图片。 | 0-6 |
12 | 其他 | 其他有利于完成本项目的证明材料,对完成本项目有帮助且前文未提及的内容,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0-3 |
评分细则:(2)报价部分10分如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中标资格。如提供虚假资料中标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本次评审所需要提供的各项证件资料,在签订合同前,其原件须经采购人再次确认。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价格部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本项目的价格权重为10%。注:1.在经济标评审阶段,经评审委员会认为无效的投标报价,经济部分得分按“0”计。 | 0-10分 |
中小型企业 |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中小型企业 |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折扣。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对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10%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
中小型企业 | 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
监狱型企业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提供声明函,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福利型企业 |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1.1根据评标小组对各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所谓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由评标小组确定)、质量和服务相等且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投标人。】8.1.中标人8.中标及合同签订3、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经济得分、商务得分、经济得分之和)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依次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并列,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本项目总分为100分,其中,客观分须完全一致,存在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分别作出书面说明。
8.2.3如果中标候选人被确认为不具备执行合同的能力,招标人将考虑按同样的程序审查下一个中标候选人。8.2.2招标人若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故意隐瞒公司不良信誉和财务状况,以及存在可能对合同圆满履行造成风险的其他因素等,则按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8.2.1招标人将在签订合同前对中标候选人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进行审查。审查包括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及补充承诺中涉及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以及对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风险的其他因素。8.2.资格后审1.3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原则:招标人应当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1.2招标人人从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关且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中标人。得分相同的,以报价低的中标人优先。
8.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分次报价及服务承诺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招标人审核盖章后实施。项目数量增减、合同条款变更、预算追加等按规定报批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8.4.签订合同8.3.2中标投标人应及时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8.3.1中标通知书将于开标、评标结束后公示1个工作日,投标人如无异议由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出。8.3.中标通知书
8.4.6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进行分包给他人。合同履行中,追加采购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按规定报批后,签订补充合同。8.4.5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本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予以适当的增加或减少,但不得改变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8.4.4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中标候选顺序确定新的中标人并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进行采购。8.4.3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8.4.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建议取消其中标资格,监管部门将对其依法处理。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8.5.1.质疑的提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监督部门投诉。8.5.投诉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8.5.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8.5.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5.4.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提出质疑时,必须按照“实事求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主观臆测。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
8.6受理和处理8.5.8.对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8.5.7.证明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证明材料。8.5.6.质疑必须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的,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应当保证所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属于须由相关部门调查、鉴定或者先行做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方。招标方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和义务。8.5.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8.5.6.招标方或采购单位负责对质疑的回复工作,将质疑人的质疑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评审小组,并将处理意见回复质疑人。8.6.5.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要求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质疑人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8.6.4.对于不符合上述8.5项所述的相关条款要求的质疑,招标方将不予受理。8.6.3.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8.6.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8.6.1.《质疑函》必须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参与本次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的形式送达招标方或采购单位。
8.6.1.质疑人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不能证明质疑成立的,招标方可要求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如补充材料仍不能证明质疑成立的,将不予受理。8.6质疑无效的处理质疑答复导致中标、中标结果改变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对招标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8.5.7.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8.7.1.质疑函和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质疑函和投诉书的范本,由财政部制定。8.7其他8.6.5.质疑人进行质疑后,招标方在法定时间内对质疑进行回复,质疑人认为回复不满意的,可向相关的采购管理部门进行投诉。8.6.4.对于质疑中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按无效质疑处理,并列入不良记录供应商名单。8.6.3.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经评标专家审定后驳回的,列为无效质疑。8.6.2.对于质疑人在质疑期间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质疑。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标项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标项号。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制作说明:8.7.2.对在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财政部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相关知情人应当保密。
地址:邮编: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函范本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
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招标文件获取日期:招标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签字(盖章):公章: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1.法律责任10.法律责任按合同约定执行。9.验收及付款日期: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招标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4、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按照以上条款规定,经同级或其上级财政部门认定中标无效的,可按中标候选顺序重新确定,或重新进行采购。中标人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与招标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定义第一部分合同一般条款(此合同仅供参考,实际合同以甲方提供为准)合同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6“投标人”、“乙方”系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经济实体。1.5“招标人”、“甲方”、均系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采购单位)及社会代理公司。1.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等其他类似的责任。1.3“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产品、服务和其它材料。1.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投标人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招标人应支付给投标人的款项。1.1“合同”系指招标人和投标人(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文件,包括所有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答疑记录、澄清说明、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的所有其他文件。
3.2乙方保证按照约定时间将招标人所定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因乙方送货地点错误、送货时间延误等,影响甲方正常用餐的,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重新配送;否则,乙方需承担因延误造成的相应赔偿责任。3.1批次订货以订货单为准,临时订货以通知为准。3.交货时间及地点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2.适用范围1.7“验收”系指甲方依据国家技术规范及本合同的约定,对货物规定接受合同货物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6.投标人的交货价5.1乙方必须保障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5.专利权4.2除合同中另有规定者外,乙方为其所供货物和服务而要求甲方支付的单价应与其投标报价一致,不一致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4.1招标人招标时的报价单内所列数量仅为参考用量,实际货物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4.价格及数量的确定
7.2采购方式:按甲方实际需求分批采购。7.1除另有规定者外,本合同价款将由甲方所属财政部门向乙方支付。7.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6.3乙方装运的货物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名称、投标品牌、甲方需求数量或重量,否则,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6.2交货日期以货物到达甲方现场为准。6.1乙方负责安排自发运地至甲方现场的运输,合同价格包含物品、储藏、运输、搬运、装卸、税费、保险等一切费用,招标人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8.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在该类食品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内不发生食品质量变异,否则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8.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食品安全管理的规定。乙方对提供货物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标准。乙方提供的货物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经过QS质量认证。8.食品质量、卫生与安全7.5付款方式:根据财政情况,按实际的供货量按月结算。上述支付方式最终以中标方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7.4相关流程:物资进入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则甲方工作人员至少两人在《送货单》签字确认。经确认的《送货单》及增值税发票等,提交甲方各部门核算,办理结算事宜。7.3根据甲方财务要求,供货方需提供与合同内一致的价格、账号、单位名称等有效信息的增值税发票。如因供货方原因造成的拖延结算,供货方自行承担相应一切损失。
10、货物的储藏9.1采用定型包装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对产品包装的有关规定。包装上必须有明确的品牌、生产日期、等级、保质期,否则按照违约处理。9、包装要求8.5禁止向甲方提供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的食品及原辅材料。8.4其他货物合格证明材料:按照国家规定,个别产品生产企业(厂商)必须具备的其他生产资格证明文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定,个别产品在新疆销售必须具备的其他生产资格证明文件。8.3提供每批次采购货物的“质量检验报告”:提供产品在半年内由国家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自检报告无效。
11.2货物装卸必须做到轻装轻卸。11.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得敞露运输。11、货物的装运10.3乙方必须建立严格的仓库管理记录档案,详细记载出入库货物的种类、数量和时间,便于查验。10.2乙方向甲方保证具有对各类货物进行冷冻储藏或保鲜储藏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冷冻类食品还需具备冷链运输设施。10.1乙方不对供应甲方的货物进行长时间的储藏;所有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在乙方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60天。
12.3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投标人应负责包换、包退,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12.2产品规格按本合同验收标准验收,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则按国家标准、部委标准、行业标准中最高标准验收。12.1乙方按照甲方订单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人员应及时对乙方货物进行验收,甲方不得无故拖延。12、验收与检查11.4乙方保证周转容器与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11.3乙方负责将所有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负责卸货并搬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13.3根据材料的低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金额,依甲方主张,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按优先顺序在累计批次货款中、履约保证金中扣减。不足部分,由乙方限期交付。13.2乙方因所供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担一切损失及责任,包括货物、运输、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诉讼等一切费用,及相关全部法律责任。13.1乙方对所供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合的部分,应负有全部责任,甲方在规定质量保证期内和检验、服务、验收期限内提出索赔的,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3、索赔12.5产品运到现场,由甲乙双方及有关监督人员进行检验,甲方代表(至少两人)签字确认。12.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自行负担当批货款,但乙方配合解决拉运并处理质量不合格货物。
14.4对乙方发生不履行合同或供货价高于市场同期批发价等违约行为,甲方视情节轻重按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中止合同3个月、解除采购合同等。乙方仍然不能履行义务的,由甲方报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监管部门可依法对其采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的处罚措施。乙方因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乙方进行赔偿。14.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按第14.2条规定对乙方进行制裁的权力。14.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乙方逾期交货影响甲方正常使用,根据严重程度由乙方承担逾期违约金,甲方酌情扣除本批货款,或终止合同。14.1乙方应按照“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和提供服务,并交付甲方验收使用。14.延期交货与核定损失额13.4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0日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乙方接受。若乙方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10日内或招标人同意更长一些时间内,未能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乙方向甲方赔偿合同金额的10%的罚金。
17.违约终止合同16.1双方发生纠纷,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16.纠纷处理方式15.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邮件、传真或网络传输等方式书面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等形式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条款约定。15.1签约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瘟疫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15.不可抗力
17.3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2一旦甲方根据第17.1款终止合同,甲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未交付部分的货物。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的价格差及额外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3)因向用户或甲方人员提供非法利益和不开具正规发票等原因,累计被投诉三次(经查证属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交付符合验收标准和数量的货物。17.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十日内(或经招标人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或违约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20.适用法律19.2乙方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19.1乙方应遵从甲方关于本项目的采购程序,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19.转让与分包18.1欲对合同条款做出任何改动或偏离,均须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或补充协议等,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8.合同修改
22.2下述文件将作为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2.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2.合同生效及其他21.1本合同载明的甲乙双方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联系人等信息均作为接收法律文书、往来文件、通知等材料的真实有效的信息,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电报、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1.通知20.1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解释。
甲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高铁片区管理委员会第二部分合同专用条款22.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3)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询标过程中的书面答疑记录。(2)中标通知书;(1)招标文件;
3、餐费标准35元/人/天,早餐5元、午餐15元、晩餐10元、夜宵5元。2、配餐内容:乙方每日向甲方提供早餐、中餐、晚餐、夜宵四餐(特殊情况需要暂停配送或者增加配送数量的由双方协商而定)。配送范围:标的、标项、数量、价款等:按照年月日组织的招标文件编号为的项目,标项名称为经评定,乙方为本项目中标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高铁片区管理委员会)年月日~年月日向乙方()采购食材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乙方:
第四条交(提)货方式、时间、地点:每日将餐食配送至相应的警务站。由警务站副站长签收验收单,验收单一式两份。第三条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二条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乙方在供货过程中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配送数量问题以及或无法提供相应批次食品检测报告等的情况,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由此造成的人身及财产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6、乙方每天按照约定的送餐时间(前后不得超过15分钟)送餐时间为:早餐:08:30-09:00;中餐:13:00-13:30晚餐:19:00-19:30。5、结付方式: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一个月配餐清单,经甲方核实无误后,申请支付流程,由乙方提供发票,视财政拨付情况按月结算货款。4、乙方协商一周食谱,乙方按食谱要求配餐,每次提供一式两份的配餐清单,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用餐凭证。
4、其它:对乙方提供的货品,甲方提出异议后,乙方24小时内负责处理。若超过24小时未予处理完成,包括但不限于退换货,甲方有权从第三方购买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甲方损失。若该行为发生三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违约保证金。3、乙方严格落实食品72小时留样制,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饭菜留样应根据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留足数量(不少于100克),储存于专用冰箱,并建立留样记录本。2、质量验收:乙方提供必须准备完备的产品检验报告单留存备查,1、数量验收:甲乙双方以警务站每日现场清点的方式进行货品的接受。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第五条配送方式及费用负担:合同单价中已经包含乙方的材料费、生产制作费用、搬运配送费以及税金等一切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配餐服务无法履行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无法履行配餐服务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在供货过程中,如果出现因为其供应产品的质量原因引起的不良后果,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责任,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同时甲方可视情况严重程度扣减货款,情况特别严重的取消供货资格,终止合同。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价格、商标等有虚假和侵权行为并给甲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4、付款方式:2、相关流程:物资进入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则甲方食堂工作人员在送货单据上签字确认。经确认的送货单据及增值税发票等,一并提交甲方各部门核算,用于办理结算事宜。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单据,甲方有权拒绝支付。1、根据甲方财务要求,乙方需提供与合同内一致的价格、银行账号、单位名称等有效信息的增值税发票(不能在税务局代开发票),作为结算依据。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拖延结算,乙方自行承担相应一切损失。第七条结算方式:
3、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货物,乙方按本批货物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约定的产品按时交货,甲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与乙方交付部分货物类似的货物,甲方购买类似货物的价格差及额外增加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需要向甲方支付本批货款金额3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按实际经济损失额进行赔偿。2、如乙方未按约定的数量交货,按短少货物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如未按约定的产品交货,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不构成违约;如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货物退回,因退回而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等同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如果此类情况出现两次则终止合同。第九条违约责任:4、供货期间,若乙方车辆及人员在送货往返路程内发生交通事故,所有责任乙方自行承担。3、如在使用中出现质量、数量、品牌、等级以及其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乙方须在24小时内无偿更换,若超过24小时未更换,甲方有权从第三方购买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甲方损失。若该行为发生三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由败诉方承担。6、除不可抗力、上级财政统筹支付原因、票据不全等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无法及时付给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每迟延付款一日,违约金就应付未付款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违约金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应付未付金额的10%。5、若乙方提供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并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并扣除货款。4、本合同及服务条款及承诺条款可以累加适用。
5、本合同中所载的书面通知方式仅指当事人亲自送达、挂号信、EMS方式。一方采取当事人亲自送达方式的,另一方有积极配合签收的义务。如一方拒绝签收而使另一方变更送达方式的,由此所生的费用应当由违约方承担;如以EMS或快递方式寄送的,如无相反证据证明,自寄送之日起的第三日为送达之日;如以邮箱方式送达,自发出之日视为送达。4、本合同尾部载明的双方地址、电话等信息,系双方有效联系方式,如发生变更,应提前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依该联系方式送达相关文书的,视为送达成功。3、附件一、二、三是合同文本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开标会议上投标代表签名的答疑记录等,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文本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文本未述以及不详之处,以附件为准。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附件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年月日7、保密义务:双方应严格对本合同履行保密义务,未经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外披露合同内容。6、未经另外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或其关联企业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
甲方(甲方)(盖章): | 乙方(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或授权代理人: | 或授权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帐号: | 帐号: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一)膳食供应:保障执勤点工作人员每日早餐、午餐、晚餐,全年365天。一、采购内容:第四章采购货物内容及技术参数附件四:廉政协议书附件三:质量及服务承诺书附件二:配送服务方案
(一)供餐要求(标准:35元/人•天)二、配餐要求:(五)制作餐食的场地为投标人自有的场地。采购人不另外提供场地。(四)本项目的报价包含的内容为:各类食材采购成本、人工费、配送费等相关费用。服务期间,不得向采购人申请其他额外费用。(三)就餐方式:定时配送。(二)就餐人数:高铁片区管委会辖区22家便民警务站,每个警务站就餐人数约为20人;具体以实际用餐人数为准。经营企业需根据实际用餐人数合理配备厨师及配送车辆、配送服务人员等。
1.经营企业在经营食堂过程中,应依法经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饮食安全,提供优质的饮食服务。经营企业开展经营服务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做好食堂的服务经营管理。经营企业在经营服务中应建立和完善各项操作规程。(二)食品安全要求4.夜宵用餐标准暂定5元,送餐时间:可与晚餐同时配送;1种主食(馒头、花卷、包子、油条、油饼、菜盒子、糕点、方便面等每日轮换)、1种小食(榨菜、牛奶、火腿肠、鸡蛋(白煮蛋、茶叶蛋、卤蛋)等每日轮换,食谱种类可增加,不能减少。3.晚餐用餐标准暂定10元,送餐时间:晚上19:00-19:30;配餐食谱:4种热菜(2半荤、2素菜)、2种主食、1种汤粥、1种小吃(包括但不限于:粉汤、丸子汤、揪片子汤饭、扁豆面旗子、酸汤米线每日轮换供应)等,食谱种类可增加,不能减少。2.午餐用餐标准暂定15元,送餐时间:中午13:00-13:30;配餐食谱:2种热菜(1主荤、1半荤、1素菜(可与半荤交叉搭配提供))、4种主食、2种粥汤,2种小吃(包括但不限于:拌面、臊子面、炸酱面、打卤面、炒面、抓饭、炒河粉、炒米粉等,每日轮换供应)、2种杂粮、夏季上时令水果或酸奶等,食谱种类可增加,不能减少。1.早餐用餐标准暂定5元,送餐时间:早上8:30-9:00;配餐食谱:1种主食(包括但不限于:馒头、花卷、包子、油条、油饼、菜盒子等每日轮换)、1种粥(包括但不限于:牛奶、奶茶、豆浆、豆腐脑、小米粥、白米粥、牛肉面、酸汤米线等每日轮换)、1种小菜、鸡蛋(包括但不限于:白煮蛋、茶叶蛋、卤蛋、煎蛋每日轮换)等,食谱种类可增加,不能减少。
7.如在经营期内,因经营企业的管理不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经营企业在合同终止以后不得在经开区范围内从事餐饮服务项目。在经营期内,食堂如发生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经营企业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经营权,并追偿损失。6.经营企业需接受采购人的管理、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不得超出其经营范围承担经营活动。采购人安排专人负责餐厅日常的监督管理,对食品原材料进货进行监督。5.严格落实食品72小时留样制,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饭菜留样应根据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留足数量(不少于100克),储存于专用冰箱,并建立留样记录本。4.食品保管必须做到离墙、离地、上架、防尘、防霉、防鼠害等,按照目前先进的厨房管理模式进行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3.定期做好“四害”的消杀和卫生清洁等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健康营养、干净卫生、丰富可口和就餐环境整洁、优美。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规定,经营企业应在营业前,按照相关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食品安全许可证书。
3.经营企业应按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用工,与员工签订就业合同,依法缴纳签约员工的社保、购买意外伤害险;应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劳资纠纷,并不得因此影响食堂的正常服务。否则,甲方有权追究经营企业的责任。从业人员中不得有犯罪记录、身份不明、不符合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人员,餐厅从业人员不得参与宗教活动,不得穿戴宗教服饰;经营企业自行承担用人风险。不得随意调整管理人员,减少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减少从业人员数量,减少饭菜品种和份量。管理人员、主厨、副主厨、面点师及炒菜师傅半年内不得更换(身患重要疾病、触犯法律法规等情况除外);如确需调整的,须经采购人同意后以相同资历人员替换。2.餐厅内所有从业人员均为经营企业自行招聘,但从业人员必须提供个人相关资料(身份证、居住证或户口本、健康证、无犯罪证明等的复印文本),并需在采购人处进行备案。投标文件中需反映主厨、副主厨、面点师、炒菜师傅的个人简历(主厨、副主厨、面点师需提供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及特色菜品等)。1.经营企业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是食堂安全责任人,食堂安全管理应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健康证、从业资格证等上岗。(三)用工要求
1.经营企业应定期听取就餐职工对伙食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如因食品卫生、品种、质量、价格等问题引起不满的,经营企业须及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说明和解决方案。(四)服务要求7.企业用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6.餐厅从业人员除受到经营企业的制度和行业约束外,还应当自觉遵守经开区的相关规章制度。5.为保证服务质量,经营企业应开展以岗前任职、安全规程、消防技能、服务技巧、业务技能提升等不同内容层次主体的培训。每年全员培训不得少于2次。4.因食堂属于人员密集型重点部位,经营企业应按照自治区维护稳定、综合治理、信访工作、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做好配合工作。
三、伙食供应的要求6、配送车辆、配送人员及外卖箱(包)应保持清洁,并定期消毒。5、配送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并提供有效的健康证及有效的核酸检测报告(核酸检测须响应所属辖区疫情防控要求)。4.必须做到每日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及地点送餐,保证供餐时间,如不能按时送到,需提前2小时告知甲方,且需承担所产生的费用。3.经营企业的经营活动不得以采购人的名义开展,票据使用中不得使用采购人或经开区的标志、名称或字样。2.经营企业应无条件满足正常及特殊时期的餐饮保障任务。
四、服务期、验收方式(5)节假日用餐以甲方通知的就餐人数为准进行安排,乙方按甲方通知人数备餐。(4)乙方须执行甲方制订的作息时间,按时供餐、保障供给。如遇停水、停电、停燃气的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供餐的,必须提前报告甲方,告示员工推迟供餐。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开饭,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3)服务时间要求:原则上保持三餐正常供给,如遇特殊情况遵循业主安排。(2)质量要求:保质保量,且必须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关规定。(1)品种要求:每天的饭菜品种自行确定,每周应有相应的菜谱,每月四周应有品种变换,每周四向甲方报下一周菜谱。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每月核对数据清单经甲方人员签字确认后,根据财政拨付情况按月结算货款。乙方在结款时须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票据,乙方须在每月规定日期之前同甲方财务人员对账完毕。五、结算方式(三)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服务验收方式:按照服务合同内的条款及招标文件审核需求验收审核。(一)服务期:合同期为一年。
投标文件(标项编号)(标项名称)配餐服务2022年高铁片区管委会辖区22家便民警务站正本/副本
(2)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
(8)技术偏差表;(7)商务偏差表;(6)近三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5)资格证明文件;(4)投标人概况;(3)开标一览表;
(14)投标人认为适宜的其他技术资料。(详见评标办法)(13)政策性资格声明函;(12)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11)项目实施方案;(10)项目人员配置;(9)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机构设置;
2、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供货义务。l、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以上货物,同时负责运输、包装、运杂保险、装卸等服务,总价格及明细见《开标一览表》。我方收到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投标。___________:1、投标函注:无特殊标注标项需提供材料的则不分标项投标人均需提供,投标人根据评标方法如有需要的其他资料自行添加,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的约定。7、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同意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我方认为贵方有权决定中标人,还认为贵方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人中标。5、我方愿意提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且遵守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4、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天。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我方已详细阅读并理解了招标文件的全部,包括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部分(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投标人:(盖单位章)13、我方承诺:我方提供的投标文件中资料文件及相关陈述全部是真实、准确的,若有违背,我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经济损失并同意保证金被扣除);12、我方承诺:招标人在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我公司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11、若我方获得中标,我方保证按有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10、我方在投标文件和投标中所作的承诺在开标后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9、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地址:单位性质:投标人名称: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
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时,本授权书的原件需另带一份出示,格式必须一致。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盖单位章)3、开标一览表注:本授权书的原件在开标时需另带一份出示,格式必须一致。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 |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授权委托人 | 联系电话 | ||
投标项目名称 | 2022年高铁片区管委会辖区22家便民警务站配餐服务 | ||
项目编号 | GHZB-2022-007 | ||
标项名称 | |||
标项编号 | |||
投标报价 |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日起 年 | ||
送货期限 | 每日固定时间送至双方约定的警务站 | ||
交货地点 | |||
备注 |
投标人:(盖单位章)后附营业执照、税务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4、投标人概况年月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企业名称 | ||||||
地址 | ||||||
主管部门 | 代表人 | |||||
注册时间 | 经济类型 | |||||
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 | ||||||
是否依法缴纳税收 | 是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单位概况 | 注册资本 | 万元 | 占地面积 | 平方米 | ||
单位概况 | 职工总数 | 人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
单位概况 | 资产情况 | 净资产 万元 |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 |||
单位概况 | 资产情况 | 负债 万元 |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 |||
财务状况(近两年) | 年份 | 主营收入(万元) | 收入总额(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财务状况(近两年) | 2020年 | |||||
财务状况(近两年) | 2021年 |
文件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文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原件,格式见后)资格证明文件目录5、资格证明文件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文件8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汇款凭证或财务收据等)文件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后)文件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后)文件5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文件4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文件3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格式见后)
部分格式参考: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的,必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2本项目招标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文件11中小微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证明文件(如有)文件10近三年内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文件9信用查询记录(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打印网页查询结果)
投标人的母公司、子公司(含控股公司)关联企业等情况表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表(本表格式仅供参考,各投标人可根据企业自身情况编制本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企业注册名称 | 建立日期 | ||
企业详细地址 | 企业性质 | ||
企业法人代表 | 技术负责人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企业资质等级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业务范围 | |||
企业职工及组织机构 | 企业总人数、具有技术职称的工作人员等情况。 | ||
企业简介 |
序号 | 投标人填写 | |
1 | 投标人的母公司及其母公司的子公司(含控股公司)的情况 | 叙述或附图表示投标人的母公司及其母公司的子公司(含控股公司)的情况 |
2 | 投标人的子公司(含控股公司)的情况 | 叙述或附图表示投标人子公司(含控股公司)的情况 |
3 | 投标人的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的情况 | |
4 |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情况 | |
5 | 单位的主要人员在其他企业任职情况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如投标人无上表中所述的相关情况,则投标人可在相应表栏中填写“无”。注:1.投标人应如实、全面地填写“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表”。若因投标人故意隐瞒,一经查实,将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全称)(盖章)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主要设备有:。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日期:20年月日
注:1.按采购人要求的内容及范围提供同类项目业绩。我单位承诺以上填报内容真实。如不真实,将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投标人名称(公章):近三年内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日期:20年月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委托人 | 主要内容 | 完工时间 | 备注 |
… | … | … | … |
2、投标人同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或评审得分优惠),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1、以下《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用。备注: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3.业主评价证明(如有)。2.本表后须附清晰可辨的、真实的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有本次招标采购的相关内容)。如未附证明材料或工作内容模糊不清的,其业绩将不予认定。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1.(标项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的招标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证明文件等(如有)
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填写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监狱企业适用)监狱企业声明函年月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如所提供服务的单位为中小微企业的,须提供《声明函》,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说明: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和服务。
注:须提供证明材料(能反映出企业残疾人的占比等情况的材料及残疾人证等)。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人)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项目人员配置格式由投标人自行拟定。注: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单位自有房产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在本地有项目所需的工作场所。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机构设置
姓名 | 年龄 | 专业 | 学历 | 工作年限 | 职务 | 职称 | 在本项目中拟任何职 | 备注 |
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废标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评审办法,详细叙述拟提供的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运输员、售后人员等等。投标人按项目理解制定项目人员配置,如每个环节合理安排专职人员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保证项目按计划交付的基本承诺内容,包括不限于:订单、送货、退换、报账等内容。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等证明材料。
6、应急预案措施5、车辆情况(注:须提供(1)投标人自有车辆的,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投标人租赁车辆的,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2)车辆图片。)4、配送方案3、餐品质量保证措施方案2、供餐计划1、服务及供餐方案
投标人:(盖单位章)政策性资格申明函(如果具备请提供,认真解读法规,如有作假取消投标资格。)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格式自拟)8、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方案性文件。7、符合技术参数的证明材料(不限于第三方检测报告、官网和功能截图等)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详见评标办法)其他资料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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