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芳头小区一期房屋销售外包代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tjt-2023-01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省琦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婵娟1511559766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8
公告正文




郴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的 芳头小区一期房屋销售外包代理(第二次)(采购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芳头小区一期房屋销售外包代理(第二次)

2、采购编号:CTJT-2023-010

3、采购代理编号:HNHH-2023-003CG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费率)

01

芳头小区一期房屋销售外包代理(第二次)

全程销售代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项

实行按销售基础佣金加溢价分成制:

⑴基础佣金:销售总面积×底均价×3%。

⑵溢价分成:溢价部分金额的50%(实际房源成交价格对应一房一价表中底价,超出部分称为溢价)。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指2023年2月-2023年4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

(6)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在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1号燕泉福邸二单元17楼)持《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6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1号燕泉福邸二单元17楼)。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 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2、交纳时间:2023年6月8日09时30分前(含),以保证金托管专户到账为准。

3、交纳方式:

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从投标人账户交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郴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371 8188 8013 0000 60739

未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3年5月18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25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tjt0735.com/)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郴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城投大厦二号栋12楼1233-1263房

(3)联系人:杨省琦

(4)电 话:13875580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1号燕泉福邸二单元17楼

(3)联系人:郑婵娟

(4)电 话:15115597667 / 0735-8187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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