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北化院有限公司平板膜在线后处理装置招标(KB824-05Z-1045300407883)平板膜在线后处理实验装置\304+316L0.5-8m/min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2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0/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wz241022-3833-03413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奚振宇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肖雯010-5996335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1
公告正文
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北化院有限公司平板膜在线后处理装置招标(KB8 24-05Z-104 5300407883)平板膜在线后处理实验装置\304+316L 0.5-8m/min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9日
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操作,请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北化院有限公司平板膜在线后处理装置招标(KB8 24-05Z-104 5300407883)平板膜在线后处理实验装置\304+316L 0.5-8m/min(招标编号:NWZ241022-3833-034132)
,
招标人为
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平板膜在线后处理实验装置\304+316L 0.5-8m/min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平板膜在线后处理实验装置\304+316L 0.5-8m/min | 1.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投标人应具有实验装置集成加工能力,拥有自主的组装加工车间及技术人员,提供加工组装车间的照片。(3)须满足平板膜后处理装置的搭建目的,技术规格书中星号项为实质性技术条件,不符合技术要求将否决投标。具体见附件《技术规格书》。(4)投标人须执行招标人提供的主要设备技术要求,采用“或相当于”的设备、材料应当在开标前澄清,以澄清后正式发布的澄清内容为准(5)不接受只提供部分装置,必须以整套装置的形式交付,并负责后续整体质保调试联运工作。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代表签署并盖章的承诺书。(6)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资料须真实,实物技术指标必须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须对所提实验装置系统的各部分功能、技术指标进行详细响应说明,只响应“满足”或“无偏离”等无具体内容视为无效.(7)投标人须提供签字盖章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承诺满足需方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派技术服务人员到用户现场进行技术支持。免费保修一年,终身维修并保证零配件供应(8)投标人书面承诺,自合同签订生效起到5个自然月内供货。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5)投标人近1年未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代表签署并盖章的承诺书。 3.1.5 其他要求。
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0月20日20时40分
至
2024年11月4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北京招标中心,联系人肖雯。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1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1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1)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
(2)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3)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4)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招标中心
联系人: 奚振宇
联系人: 肖雯
电 话: 010-59202204
电 话: 010-59963357(无人接听时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xizy.bjhy@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xiaow@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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