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蓝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白鹿原中队办公楼修缮绿化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9.91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0/0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jzb2020-zc-001
预算金额29.91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警官029-86758866
招标代理机构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史科维029-88815754
标书截止时间2020/0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0/01/17
公告正文

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蓝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蓝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白鹿原中队办公楼修缮绿化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蓝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白鹿原中队办公楼修缮绿化

二、采购项目编号:RJZB2020-ZC-001

三、采购人名称: 蓝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蓝水路中段

联系人:蓝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经办人:张警官)

电话:029-8675886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信息港大厦6楼

联系人:史科维

电话:029-88815754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蓝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白鹿原中队办公楼修缮绿化1项

项目概况: 蓝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白鹿原中队办公楼修缮工程、安装工程、绿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用途: 基础设施改善

采购预算: 299102.37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1-06 09:00:00至2020-01-1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信息港大厦6楼会议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1-17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信息港大厦6楼会议室601室

3、开标时间:2020-01-17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信息港大厦6楼会议室601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8815754

2、开户名称: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城路支行

4、账 号:61401158000056611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1-0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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