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紫薇快速路(海宁大道至麻泾港西侧)项目—ZK5+240-ZK6+365全过程技术服务[重发公告]
金额
2127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2-330481-04-01-497915
预算金额212700万元
招标公司海宁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施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0573-8070992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1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紫薇快速路(海宁大道至麻泾港西侧)项目—ZK5+240-ZK6+365
全过程技术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紫薇快速路(海宁大道至麻泾港西侧)项目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02-330481-04-01-497915,建设资金由市财政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宁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宁市海昌路东侧(ZK5+240)至麻泾港西侧(ZK6+365)。
工程规模:紫薇快速路(海宁大道至麻泾港西侧)项目—ZK5+240-ZK6+365,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隧道工程、管线工程、管理用房、机电工程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工程等,本项目主路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设计车速80km/h,辅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50km/h,匝道设计车速40km/h,路基宽度为53.00m-80.65m。2#隧道位于现状平阳路下,2#隧道平面呈Y型,由单箱双室结构分离为左、右单箱单室结构,隧道总长度约为452米(其中敞开段隧道长度约380米,涉及桩号ZK5+769-ZK5+989和ZK6+061-ZX6+221;暗埋段隧道长度约72米,涉及桩号ZK5+989-ZK6+061),开挖宽度15米-37米,常规段最大开挖深度约9.6米(其中泵房处最大深度约为15.2米);隧道管理中心总建筑面积约为1385平方米(其中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变电所建筑面积约185平方米);新建1#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约为170平方米等。估算总投资21.27亿元,其中工程费约17.53亿元,本标段建安工程造价约2亿元。
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及内容:紫薇快速路(海宁大道至麻泾港西侧)项目—ZK5+240-ZK6+365全过程技术服务(第二次),主要包括风险管理、安全管理、勘察设计与技术管理咨询等内容(不含项目前期策划)、工程专家组定期巡查、工程专项、竣工验收服务、运行维护咨询、档案管理咨询服务等内容。
咨询服务期限:自项目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且试运行完毕及相关档案的整体移交止。
参考施工工期:2025年08月底前全面竣工。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范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内具有市政工程咨询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相关内容,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2投标人具有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城市快速路工程(含隧道)全过程工程咨询(须含综合性咨询工作内容)或项目管理(或代建)服务或设计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或②批复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资料须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未能反映上述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3.3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或市政工程一级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且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一个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城市快速路工程(含隧道)全过程工程咨询(须含综合性咨询工作内容)或项目管理(或代建)服务或设计的业绩。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的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或②批复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资料须反映工程规模、造价及项目负责人身份(无法反映项目管理负责人身份的,可出具项目业主的证明材料);如未能反映上述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3.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26日至2024年03月14日上午09时3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
4.2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海洲西路89号建设大楼北楼西连廊10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其他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联系方式
2024年02月26日
divDS_26f55b4f_5471_431d_8cd9_04934db2f27a 454 1311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全过程技术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紫薇快速路(海宁大道至麻泾港西侧)项目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02-330481-04-01-497915,建设资金由市财政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宁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宁市海昌路东侧(ZK5+240)至麻泾港西侧(ZK6+365)。
工程规模:紫薇快速路(海宁大道至麻泾港西侧)项目—ZK5+240-ZK6+365,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隧道工程、管线工程、管理用房、机电工程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工程等,本项目主路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设计车速80km/h,辅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50km/h,匝道设计车速40km/h,路基宽度为53.00m-80.65m。2#隧道位于现状平阳路下,2#隧道平面呈Y型,由单箱双室结构分离为左、右单箱单室结构,隧道总长度约为452米(其中敞开段隧道长度约380米,涉及桩号ZK5+769-ZK5+989和ZK6+061-ZX6+221;暗埋段隧道长度约72米,涉及桩号ZK5+989-ZK6+061),开挖宽度15米-37米,常规段最大开挖深度约9.6米(其中泵房处最大深度约为15.2米);隧道管理中心总建筑面积约为1385平方米(其中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变电所建筑面积约185平方米);新建1#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约为170平方米等。估算总投资21.27亿元,其中工程费约17.53亿元,本标段建安工程造价约2亿元。
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及内容:紫薇快速路(海宁大道至麻泾港西侧)项目—ZK5+240-ZK6+365全过程技术服务(第二次),主要包括风险管理、安全管理、勘察设计与技术管理咨询等内容(不含项目前期策划)、工程专家组定期巡查、工程专项、竣工验收服务、运行维护咨询、档案管理咨询服务等内容。
咨询服务期限:自项目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且试运行完毕及相关档案的整体移交止。
参考施工工期:2025年08月底前全面竣工。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范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内具有市政工程咨询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相关内容,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2投标人具有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城市快速路工程(含隧道)全过程工程咨询(须含综合性咨询工作内容)或项目管理(或代建)服务或设计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或②批复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资料须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未能反映上述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3.3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或市政工程一级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且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一个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城市快速路工程(含隧道)全过程工程咨询(须含综合性咨询工作内容)或项目管理(或代建)服务或设计的业绩。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的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或②批复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资料须反映工程规模、造价及项目负责人身份(无法反映项目管理负责人身份的,可出具项目业主的证明材料);如未能反映上述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3.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26日至2024年03月14日上午09时3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
4.2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海洲西路89号建设大楼北楼西连廊10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其他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人民广场C座10楼 联系人:施先生 电话:0573-87287256 | 招标代理人: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文宗南路98号汇银商务楼南四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73-80709920 |
2024年02月26日
divDS_26f55b4f_5471_431d_8cd9_04934db2f27a 454 1311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