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驻点招商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2
金额
14.9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xjcg(cs)-2024-010
预算金额14.9万元
招标联系人-1530998978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欣信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乔铮15036766424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4
公告正文

2024年驻点招商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10月23日 18:5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驻点招商会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招商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3日 18:5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30日
每日上午:10:30 至 14:00  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29.904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铮
项目联系电话15036766424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招商局
采购单位地址自由贸易试验区喀什片区招商服务中心(喀什市乃镇中亚一路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309989788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欣信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经济区陕西大厦8层803-2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036766424

    项目概况                                                    

    2024年驻点招商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XJCG(CS)-2024-010 

    项目名称:2024年驻点招商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99041  

    最高限价(元):149041,1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浙喀2024年“新丝路经济带”产业合作招商推介会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9041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浙喀2024年“新丝路经济带”产业合作招商推介会(1)通过第三方公司组织120家以上企业(符合喀什地区十大产业目录),通过对企业家宣传喀什的地缘和区位优势,吸引企业家来喀什投资兴业。(2)协调招商小组到有意向企业考察,促成来喀投资;(3)做好招商推介会会务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租赁、会场布置、车辆接送、会议主持、对外宣传等工作);(4)组织2家及以上媒体参与会议,并做好后期宣传报道工作。(5)该项目实施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闽喀合作·共赢未来”招商推介会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闽喀合作·共赢未来”招商推介会(1)通过第三方公司组织150家以上企业(符合喀什地区十大产业目录),通过对企业家宣传喀什的地缘和区位优势,吸引企业家来喀什投资兴业。(2)协调招商小组到有意向企业考察,促成来喀投资;(3)做好招商推介会会务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租赁、会场布置、车辆接送、会议主持、对外宣传等工作);(4)组织3家及以上媒体参与会议,并做好后期宣传报道工作。(5)该项目实施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并验收通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10:3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 CA 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 主通过新疆 CA 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 ”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 CA 设备,如原有兵 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 CA,可与新疆 CA 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 加密设备通过政采 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 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 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 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 95763 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及电脑,电脑须 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磋商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 将磋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 磋商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 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
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 ”—“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 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 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 1 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 1-11 群,无需重复加入,十 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 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招商局

地 址:自由贸易试验区喀什片区招商服务中心(喀什市乃镇中亚一路28号)

联系方式:15309989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欣信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经济区陕西大厦8层803-27号

联系方式:150367664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铮

电 话:15036766424











附件信息:

  • 2024年驻点招商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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