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26.9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安徽省芜湖市关于2018年一季度市属公立医院临时采购药品情况的通报(芜药管秘〔2018〕35号)

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临时用药的采购供应和管理工作,保证临床合理用药需求,现将市属公立医院2018年一季度临时采购药品品种、金额等情况汇总通报如下,请各医疗机构对照本单位临采药品具体情况,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一、基本情况

2018年一季度市属八家公立医院临时采购药品共计344品次,采购金额共计226.9万元;占同期采购总金额的1.2%(除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2018年一季度各院临采具体情况分布表

一月份

二月份

三月份

医院

临采品次

临采金额

临采占比

临采品次

临采金额

临采占比

临采品次

临采金额

临采占比

一院

21

138685.10

0.80%

15

63488.50

1.17%

9

39890.00

0.50%

二院

71

680701.54

2.21%

55

437032.08

2.25%

52

458943.15

1.71%

三院

4

4784.76

0.38%

2

7389.50

3.62%

6

13569.78

1.64%

四院

0

0.00

0.00%

11

8818.75

0.74%

0

0.00

0.00%

五院

12

56311.90

0.73%

8

25365.90

1.25%

4

6602.40

0.15%

六院

0

0.00

0.00%

2

10074.00

4.62%

1

380.40

0.11%

保健院

7

50740.70

2.87%

1

4780.00

0.95%

4

18120.60

1.40%

中医院

26

97725.72

0.40%

13

56213.80

0.32%

21

88955.66

1.35%

合计

141

1028949.72

1.13%

107

613162.53

1.32%

97

626461.99

1.23%

备注:临采金额为去除国家谈判药品采购金额

二、具体情况

(一)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情况

2018年一季度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采购54品次,采购金额共计92.6万元。

具体采购情况如下表:

一院

二院

五院

中医院

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采购品次

4

33

6

10

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采购金额

22274.00

722451.20

46746.75

85884.00

占同期临采品次比例

8.89%

18.54%

25.00%

16.67%

占同期采购总金额比例

0.07%

0.94%

0.33%

0.18%

占同期临采金额比例

8.43%

26.11%

34.62%

21.80%

备注:占同期临采金额比例中,同期临采金额为包括国家医保谈判品种采购金额

(二)抗菌药物采购情况

2018年一季度临时采购抗菌药物23品次,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总金额为24.7万元。主要临采品种仍然是利奈唑胺、利奈唑胺葡萄糖注射液、替加环素、卡泊芬净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三)多次采购品种情况

据统计2018年第一季度不同患者采购已经超过5例次药品如下表:

医院

通用名

规格

厂家

非同一患者采购次数

二院

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100mg(按C29H31N7O计算)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

聚乙二醇化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

3mg

石药集团百克(山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6

注射用洛铂

50mg

海南长安国际制药有限公司

10

2018年第一季度不同患者采购达到4例次药品如下表:

医院

通用名

规格

厂家

非同一患者采购次数

一院

注射用洛铂

50mg

海南长安国际制药有限公司

4

二院

达沙替尼片

50mg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疏肝益阳胶囊

0.25g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4

中医院

注射用阿替普酶

50mg

Boehringer Ingelheim Pharma GmbH & Co. KG

4

(四)药管中心临采审核审批情况

据统计,2018年一季度共有14个品次,因不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机构临时采购药品管理的通知》(芜药管秘【2017】9号)文件规定,中心按照药品说明书疗程说明,严格审核采购数量。

三、存在问题

(一)在统计过程中,发现有临采本院目录内相同通用名、规格产品的现象,例如某院在2018年一季度共采购三个目录外厂家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6盒,而该院目录内有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同通用名品种,且为国家谈判药品。

(二)在统计过程中,发现有临采单合并上传现象,例如某院在1月份将雷替曲塞3条计划合并成1条上传至供应链。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临采品种频次管理

按照《关于印发<芜湖市医疗机构临时购药管理制度>的通知》(芜药管秘【2013】105号)文件规定:“各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临时采购药品的品种和数量,确因临床需要每年采购不同患者超过5例次的临时采购药品,医院药学部门应当收集该药品的产品资质材料,组织召开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该品种临时购药申请的审核、审批依据”请医院监控以上品种临采情况,临采超过5次品种需提交院级药事会讨论,并书面将有关讨论情况和结论报送市药管中心备案。

(二)严格临采药品数量管理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机构临时采购药品管理的通知》(芜药管秘【2017】9号)文件规定:各公立医疗机构临时购药申请单,必须严格按照单人份(单人份是指一人一单一疗程,疗程以药品的说明书为准)规定申请,对确需长期用药的患者,最长不得超过 3 个疗程。

(三)严格临采药品网上采购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机构临时采购药品管理的通知》(芜药管秘【2017】9号)文件规定:自 2017 年 2 月 1 日起,临时采购药品全面执行网上采购管理,临时采购药品的申请、审核、配送和入库等流程全部纳入药品供应链统一管理,原则上一律不准线下采购。

各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临时采购药品管理有关规定,对临采品种临床应用加强监管,定期做好医疗机构药品目录梳理,在保证临床治疗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药品临时采购工作。

芜湖市药品医用耗材管理中心

2018年5月1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