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川县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5
金额
1646.91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wf-2024-020
预算金额1646.91万元
招标联系人-0911-4622296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五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姝臻1559117550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2
公告正文

宜川县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10月31日 20:1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宜川县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宜川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宜川县公告时间2024年10月31日 20:1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7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0:00
开标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二厅
预算金额¥1646.91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姝臻
项目联系电话15591175509
采购单位宜川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宜川县政府大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11-4622296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五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上城五号创8空间3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591175509
附件:
附件1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宜川县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2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WF-2024-020

项目名称:宜川县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469,1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宜川县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6,349,1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349,1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 新建8个废旧地膜回收点,购置柴油动力打包机8台,采购高强度加厚果树冠层果实着色薄膜(镀铝膜)916吨、高强度加厚全生物降解膜25吨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349,100.00 16,349,1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合同包2(宜川县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信息化设备 管护平台建设(其中:回收网点监测摄像头12台、物联网卡12个、集成服务12套、 村展示牌 60个及村民宣传资料15000张)。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20,000.00 12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宜川县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2.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12《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宜川县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2.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12《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宜川县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单位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3.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年(2022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同时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设备,具有可靠的质量保障和良好的售后服务;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宜川县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单位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3.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年(2022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同时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设备,具有可靠的质量保障和良好的售后服务;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01日 2024年11月07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二厅

开标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二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于2024年1101日至2024年1107使用CA锁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网上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媒介上发布。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川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宜川县政府大院

联系方式:0911-4622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五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上城五号创8空间303室

联系方式:155911755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姝臻

电话:15591175509

陕西五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相关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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