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603]hzgl[gk]2021023
预算金额372.44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陈林钦0596-3920803
公告正文
郭六线和县道保洁采购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龙文区交通运输局

乙方福建名盛美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3]HZGL[GK]2021023郭六线和县道保洁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160199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均按招标文件要求 均按招标文件要求 3(年) 均按招标文件要求 3724464.45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柒拾贰万肆仟肆佰陆拾肆元肆角伍分(¥3724464.45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本项目一招三年,一年一签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 项目概况 (1)郭六线:本项目道路总承包面积132337㎡,具体内容如下:①郭坑镇长泰界至郭坑镇郭坑村,道路长度2897m,道路宽度12m,面积为34764㎡;②郭坑镇郭坑村至郭坑镇郭坑村,道路长度1288m,道路宽度16m,面积为20608㎡;③郭坑镇郭坑村至朝阳镇六石村,道路长度5131m,道路宽度15m,面积为76965㎡;合计总面积为132337㎡。 (2)县道保洁服务:丰武线、蓝朝线、浦朝线(总里程32.1公里)。 5.2郭六线部分技术和服务要求 5.2.1作业模式:本项目采用机械清扫冲洗及人工清扫保洁相结合的作业模式; 1、机械清扫冲洗:本项目配备1部5T洗扫车+1部8T洗扫车进行作业,扫路车每天对道路两侧路沿石和道路中间路沿石及栏杆等进行清扫,每天有效作业时长不少于6小时,洗扫车完成作业任务后,置放在固定停车场所,随时待命应付突发事件及突击检查时; 2、人工清扫保洁:本项目由中标公司给每位工人配备1部玻璃钢后三轮保洁车,清扫保洁人员负责把其责任范围内的垃圾清扫收集到垃圾转运站。 5.2.2 人员配备原则 本项目配备,道路清扫冲洗部分配备1部5T洗扫车+1部8T洗扫车,每部车辆配备1名驾驶员,则总共需要驾驶员2名,根据《全国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标准测算, 如班次定额为单一道路清扫保洁,班次有效工时为6小时,人均清扫保洁面积一级道路清扫班次定额为6000㎡,二级道路清扫班次定额为7500㎡,本项目拟定安排工人作业时间为8小时,因此清扫保洁面积按标准定额的1.33倍计算,则一级道路清扫班次定额为7980㎡,二级道路清扫班次定额为9975㎡,根据本项目现场人流量、垃圾量、车流量等实际情况,本项目道路清扫保洁部分拟按照二级道路标准进行作业,则本项目需要清扫保洁人员11人,因此,本项目总共需要清扫保洁人员11人。 5.2.3作业要求 1、作业时间 1.1机械清扫:早上7:00--10:30,下午13:30--16:00, 1.2机械冲洗:早上7:00--10:30,下午13:30--16:00,每天至少对所有道路进行冲洗2遍。 1.3机械喷洒扬尘:每天不少于6次, 1.4重点路段人工清扫保洁:早上6:00--12:00,下午12:00--18:00 一般路段人工清扫保洁:早上6:00--11:00,下午12:00--17:00 1.5垃圾转运:早上6:00--11:00,下午13:00--16:00 2、作业内容 2.1道路机动车道(郭坑大桥至长泰县交界处的涵洞、水沟、树穴)的机械、人工清扫保洁、清洗; 2.2郭坑大桥至长泰县交界处人行道及人行道内绿化带的保洁及两侧绿化修剪; 2.3保洁范围的道路(含人行道、天桥)及路灯、环卫设施等的乱涂写、乱张贴的清除; 2.4保洁范围内果皮箱外观整洁、定期清洗、按时清掏; 2.5应急事件处理如台风、洪水、暴雨、滴、洒、漏、道路积水、道路污染等事件及时清理恢复; 2.6保洁范围内道路的雨、污水等井盖破损更换。 2.7重大活动及重大节假日期间的重点保洁任务; 2.8保洁范围内无主土头、废弃物等的及时清除; 2.9垃圾收集至中转站。 3、清扫保洁方法: 3.1清扫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对所划分路段责任范围进行大清扫,清扫率达100%,并将清扫垃圾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 3.2保洁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对所划分路段范围进行保洁,保洁率应达100%,并对沿街店面前垃圾进行收集,将垃圾运至就近垃圾桶。 4、清扫保洁及日常除草质量要求: 4.1道路路面干净见本色,无成片成堆垃圾、无杂物、无砖块、无泥土、无纸屑、无人畜粪便、无积水、无杂草“八无”标准。 4.2树穴要干净,并及时清理枯枝和落叶。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道牙口杂草应由保洁人员清除清扫。 4.3清扫保洁须用密闭式清扫保洁车,严禁不带保洁车上路作业。 4.4应将所清扫保洁收集的垃圾及时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或垃圾桶,严禁随意乱倒、乱卸、乱抛及临时堆放垃圾。枯枝、树枝、树叶、杂草等严禁焚烧。 4.5沿途公交站台和道牙口应进行清扫保洁;人行道旁如出现成袋、成堆垃圾应及时清理,并将垃圾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或垃圾桶。 4.6密闭式清扫保洁车车容应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4.7道路沿途不得摆放垃圾篓、竹篓等非密闭式容器,不得作为收集垃圾的工具。 4.8果皮箱及垃圾收集容器应保持整洁完好,由保洁人员每天清理不少于2次,每天清洗不少于1次,果皮箱及垃圾收集容器底部每天清理不少于1次,保持内外干净,周围1.5米内无散落、留存垃圾,无污水溢流,无污渍,并将垃圾清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容器排放定位整齐,并将除四害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定期对果皮箱及垃圾收集容器进行药物消毒(蚊蝇孳生季节一星期1次,其它季节一个月2次)。 4.9机械清扫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对所划分路段责任范围进行大清扫,清扫率达100%,并将清扫垃圾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 5、人员、车辆设备配置情况:要求道路清扫保洁人员11人,驾驶员2人,5吨洗扫车1部,8吨洒水车1部。 5.3县道部分技术和服务要求 5.3.1、作业内容 1、本项目所指丰武线、蓝朝线、浦朝线道路清扫、保洁,边沟清理和沿线设施维护等养护内容。 2、保洁范围内果皮箱、垃圾箱、保洁桶按位摆放、定期清洗、垃圾按班清掏。 3、保洁范围内垃圾的及时清除。 4、清扫、保洁、清除的垃圾及时清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或直接运至垃圾处理场。5、路面清扫、边沟清理、桥涵疏通、沿线设施维护等。 6、突发事件如道路污染和自然灾害如台风等的及时清理。 7、保洁范围内道路的雨、污水等井盖破损更换。 8、各种重大活动(包括国家、省、市区大检查)及重大节假日的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转运。 5.3.2、作业模式 本项目人工清扫保洁和机械垃圾收集清运相结合的作业模式。 1、人工清扫保洁:本项目所有工人各自配备1部电动三轮保洁车,每天早上对所有道路、门前垃圾等进行清扫收集一遍,清扫收集完成以后,接着对道路进行巡回式保洁工作,下午只对路面巡回保洁,并将清扫及保洁所收集的垃圾放到240L垃圾桶内。 2、垃圾收集清运:清扫人员需在保洁人员上班前将全部垃圾运至就近中转站,做好垃圾中转站周边的垃圾清理及维护并派专人在中转站进行保洁。 5.3.3 清扫保洁时间要求 1、作业时间 1.1清扫保洁:早上6:30—12:00,下午14:00--18:00。 1.2垃圾收集清运:一天不少于3次,早上8:00之前,下午15:30之前,晚上20:00之前。 1.3机械清扫时间:早上:7:00--10:00,下午:13:00--16:00 1.4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的突击任务,承包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排。 2、作业标准 2.1清扫保洁方法: 2.1.1清扫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对所划分路段责任范围进行大清扫,清扫率达100%,对日产垃圾及临时出现的堆积物(土头、石头、树头、枯枝等)进行清运,并将清扫、收集垃圾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 2.1.2保洁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对所划分路段范围进行不间断巡回保洁,保洁率应达100%,并对沿街店面垃圾进行收集,将垃圾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 2.1.3对于沿街住宅、店面门前或围墙前场地,应进行清扫和保洁。 2.1.4路面干净无污染、路肩平整整洁、边沟顺畅、桥涵排水通畅、沿线设施整洁。 2.1.5应急事件处理如台风、洪水、暴雨、滴、洒、漏、道路积水、道路污染等事件及时清理恢复; 2.1.6做好沿途店面、住宅垃圾上门收集,果皮箱、垃圾箱(围)的垃圾、杂物的清理,箱体及周边环境的清洗,对沿途责任范围以外但在视线范围内必须清理的垃圾、枯枝、落叶、土头、石块、杂物应按要求进行清理、收集并清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 5.3.4清扫保洁及日常除草质量要求: 5.3.4.1道路路面干净见本色,做到“八无”即无成片成堆垃圾、无杂物、无砖块、无泥土、无纸屑、无人畜粪便、无积水、无杂草标准;在责任范围内有绿地、绿化带的,应保持绿地、绿化带干净,无成片成堆垃圾、无杂物、无砖块、无纸屑、无纸盒及瓜果皮等“五无”标准,并负责绿地、绿化带外石头缝的杂草清除;如遇到行道树及绿化带统一修剪时,要及时做好杂碎枝条及树叶的清扫、清运工作。 5.3.4.2树穴要干净,并及时清理枯枝和落叶。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道及道牙口杂草应由日常清扫、保洁人员清除清扫。 修剪道路两侧遮挡监控、红绿灯、交通指示牌的树木杂草。 5.3.4.3清扫保洁须用密闭式清扫保洁车,严禁不带保洁车上路作业,严禁用竹篓或废旧垃圾箱收集垃圾。 5.3.4.4清扫保洁所收集的垃圾应及时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严禁随意乱倒、乱卸、乱抛及临时堆放垃圾;严禁将沙土、树叶、垃圾扫入沟眼、下水道等市政管网、绿地和道路外侧;严禁焚烧枯枝、树枝、树叶、杂草等垃圾杂物。 5.3.4.5沿途公交站台和道牙口应进行清扫保洁;人行道旁、村道口、道路交叉口纵深10米(人行道外非村保洁范围)等处道路两侧如出现成袋、成堆垃圾或杂物以及道路外的卫生死角应按要求及时清理,并将垃圾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 5.3.4.6密闭式清扫保洁车车容应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不得使用自行改装车厢的后三轮自行车作为保洁车。 5.3.4.7道路沿途不得摆放垃圾篓、竹篓等非密闭式容器作为收集垃圾的工具。 5.3.4.8果皮箱及垃圾收集容器应保持整洁完好,由保洁人员按每天早、中、晚清理不少于3次,每天清洗不少于2次,果皮箱及垃圾收集容器底部每天清理不少于1次,保持内外干净,周围⒈5米内无散落、留存垃圾,无污水溢流,无污渍,并将垃圾清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容器排放定位整齐,并将除“四害”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定期对果皮箱及垃圾收集容器进行药物消毒 。果皮箱及垃圾收集容器应及时维护并更换零配件。 5.3.4.9重点路口及垃圾多发地周边应实行全天专人保洁。人行道以外部分边角地的非村保洁范围需定期按要求安排人员清理,确保整洁亮丽。 5.3.4.10如遇沙土、碎石、油污等滴洒漏突发事件,乙方应及时向区交通运输局以及相关部门报告;有责任人的,乙方应按相关部门的要求,协调处理;无主事件或相关部门无法认定或协调的,乙方应及时主动处理完成。110联动事件及滴洒漏突发事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到位,并及时处理。 5.3.5 、人员、车辆、设备配置情况具体情况:丰武线清扫保洁员3名,蓝朝线清扫保洁员3名,浦朝线清扫保洁员3名,垃圾压缩车跟车人员1人,驾驶员1人,管理员1人,3吨垃圾压缩车1部。 5.4 承包方式 乙方雇佣工人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服务费实行包干制,承包金额包括承包方派遣的员工工资、保洁所需设备、工具的折旧费、维修费、垃圾收集清运费、工具费、管理费、风险金、人身意外保险、社保、医保、降温费、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岗位津贴、福利、各种补贴和劳保费等一切费用均为乙方负责;在其劳动雇佣关系中发生的任何医疗、工伤、残废、死亡等与甲方无关。遇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严重时,所产生的突击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合格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采用先作业后付款方式,每个月结算一次,承包人在每个月10日前提供上个月作业清单和作业款票据,采购人在扣除量化扣款后及时向中标人支付作业款。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服务期限:2022年2月1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止,本采购项目一招三年,一年一签。在年度预算有保障及年度考核合格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前述前提条件有缺则不予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否则合同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遇到道路改造、区政府收回、委托单位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无法由中标单位继续履行保洁工作,则合同自行终止,我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则当月的保洁费用按实际进行结算。 10.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遇到监督检查,被通报1次扣除当月保洁费用3000元,通报3次或以上的扣除当月保洁费用,甲方不予以支付。 10.3如出现工人集体上访、罢工或与群众打骂、吵架且性质恶劣的,或未执行采购文件和本合同以上规定的设备要求、工人人数以及清扫保洁质量要求等情况给予取消当月考评,扣罚当月承包款:造成重大影响的, 甲方有权收回承包权。若因清扫保洁的质量达不到标准或因其他原因被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所造成的影响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有权收回。 10.4乙方如出现下列任一情况:环卫工人未穿环卫服装上岗, 甲方每次可处以200—500元罚款。 10.5乙方如发现下列任一情况:未按要求保洁的;责任范围出现暴露垃圾、杂物、废弃物等:没有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大消扫;地段漏扫或漏保洁;果皮箱、垃圾箱脏、乱、满、污水横流未及时清理清洗;环卫工人乱倒沙土、石块、树叶、垃圾:沙土、树叶、垃圾扫入沟眼、下水道等市政管网、绿地和道路外侧;乱焚烧枯枝、树叶、垃圾、杂物等。甲方每次每处可处以500—2000元罚款。 10.6乙方不服从甲方因工作、会议、活动的调派、通知,应到人员没有事先请假未到或迟到的, 甲方视情况每次可处以500—1000元罚款。乙方配备的环卫车辆不按要求和规定上路作业或乱倒垃圾的, 甲方发现每次每辆可处以1000一5000元罚款。 10.7根据第⑤条、第⑥条、第⑦条的情况, 甲方在扣罚承包金的同时可作为当月考评的重要依据。 10.8乙方因特殊情况,确需提前终止本合包,应提前二个月告知甲方,并经甲方许可终止,否则按违反合同处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将该单位列入黑名单,五年内不给予邀请参加本项目投标。 10.8.1周卫生检查考评70分以下,承包年度累计达两次以上(含两次); 10.8.2月卫生检查考评平均70分以下; 10.8.3承包年度内被取消月考评累计两次以上(含两次) 10.8.4乙方无故终止合同; 10.8.5在迎接市 级(含)以上检查、重大活动中和节假日造成重大影响的; 10.8.6出现工人集体上访、罢工等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10.8.7乙方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但未提前二个月告知甲方。 10.8.8甲方要求乙方完成临时应急任务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并积极推动,如乙方拒绝执行甲方要求,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当双方遇到纠纷,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付款方式:采用先作业后付款方式,每个月结算一次,三年总承包金额为:人民币叁佰柒拾贰万肆仟肆佰陆拾肆元肆角伍分(¥3724464.45),平均每年承包金额为:人民币壹佰贰拾肆万壹仟肆佰捌拾捌元壹角伍分(¥1241488.15),包含郭六线和县道两个部分,其中郭六线部分每年承包金额为:人民币玖拾柒万捌仟陆佰陆拾壹元壹角伍分(¥978661.15),县道部分每年承包金额为:人民币玖贰拾陆万贰仟捌佰贰拾柒元整(¥262827.00),县道保洁费用的5%作为县道专管员巡查道路费用。乙方在每个月10日前向甲方购人提供上个月相关票据领取应得的承包款,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票据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承包款。 14.2考评办法 14.2.1、考评办法 14.2.1.1、考评制度:区交通运输局对承包作业路段进行打扫质量、动态保洁质量及制度执行情况的考评。 14.2.1.2、考评次数:区交通运输局对承包作业路段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考评的时间为每日的晨扫,上、中、下午及晚上等作业时段。 14.2.1.3、考评内容:考评组根据国家标准和《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考评标准》对承包作业各路段的打扫及动态保洁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的作业面积应不少于承包面积的30%,同时检查该作业路段制度执行情况,并分别填写《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 14.2.1.4、考评方法:考评时间跨度为每月1日至月底,由各考评组进行抽样检查和沿途检查相结合,比照评分标准,逐一扣款。 14.2.1.5、区交通运输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日常巡查制度和台帐,并把考评结果及时公布,并予以存档备案。 14.2.2、考评结果 14.2.2.1、每个月从1日至月底按实际扣款额逐日累加起来,作为每月扣款的总额,在该作业路段月承包金额扣除。连续五个月因工作质量被扣款达人民币10000元的予以提前承包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4.2.2.2、在重大活动期间因道路清洁保洁质量较差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其承包资格,解除合同,取消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 14.2.2.3、在扣除量化扣款后,甲方于第二个月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个月乙方的应得承包费用。 14.2.2.4、在承包期内被解除合同的承包人,三年内不得继续参加由龙文区辖区范围内组织的相关保洁服务项目活动,并报市、省环卫主管部门备案。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15.5.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15.5.2乙方在进行道路打扫作业时,要履行县道巡路义务(每月巡路3次,第一次1-10日;第二次11-20日;第三次21-30日)承担道路专管员的角色,甲方负责提供巡路软件和人员培训工作。 15.5.3:考评标准详见附见1《采购项目作业考评标准》。

甲方: 漳州市龙文区交通运输局 乙方: 福建名盛美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 漳州市龙文区景山机关大院5幢 住所: 漳州市龙文区檀林路42号大观集团A栋3楼
单位负责人: 黄艳辉 单位负责人: 陈林钦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陈林钦
联系方法: 0596-3920803
联系方法: 13906965323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龙文支行
账号: 账号: 35001668007052516763-0003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2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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