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子资产包二
金额
2687.4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2/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r2024sc1004513
预算金额2687.4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涛028-83135139
招标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GR2024SC1004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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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子资产包二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沙河源街道办事处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26,874,0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4-12-03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资产转让的提示提醒内容 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在转让方处查询 (1)查询方式:现场查询 (2)查询条件: 1、法人意向受让方凭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介绍信查询; 2、自然人意向受让方凭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查询。 二、其它披露事项 1.转让标的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等情形。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并交付,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并交付,转让标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证载面积为准,不影响成交以及成交金额。无产权证转让标的面积以转让方指定的转让范围和本次评估的面积为准,成交后转让方不再组织第三方测绘机构对面积进行实地测绘。若实际面积与本次转让面积存在误差,不影响本次转让标的成交及成交金额。本次转让为整体转让,不拆分。 2.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范围及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权证过户、转让标的接收、转让标的状况、宗地现状、权属情况、水、电、气、光纤情况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若决定受让,须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同时,意向受让方需与转让方签署《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凭《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报名。如意向受让方一旦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将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以资产存在瑕疵及无法办理过户手续为由拒不签订和履行《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3. 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应签署《承诺函》,承诺受让标的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成都市商业、住宅房产购买政策,如因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或自身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西南联交所在扣除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4. 本次处置资产目前为出租状态,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受让成功后,按《资产转让明细表》中载明的租金标准向原承租人收取租金,同时受让方同意自行办理资产接收工作,转让方予以协助。租金收益归属的基准日为《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受让方完全履行产权交易价款支付义务且取得西南联交所出具的<交易凭证> 后的下一月的第1日。基准日前转让标的的租金收益由转让方享有,基准日当日及以后转让标的的租金收益由受让方享有。若应由受让方享有的租金已由转让方收取,则转让方在受让方完全履行产权交易价款支付义务并取得交易鉴证书后30日内据实无息退还受让方。应由转让方享有的尚未收取的租金,受让方应在租金收益归属基准日起30日内无息向转让方支付。 5. 转让标的不涉及租赁的部分,在办理正式移交手续前转让标的产生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正式移交手续之后转让标的产生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若受让标的存在租赁情况的,标的的水、电、物业等费用由原承租方自行承担。 6. 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标的交接手续事项,并签订资产移交清单。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资产交接之日起,转让标的由受让方负责管理,同时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所有的管理义务。 7. 资产产权过户。有产权证资产在资产移交之日起转让方应配合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无产权证资产无法办理过户登记,受让方承诺知晓并确认接受资产权属现状及后续的办证情况,不得以此为由以任何形式拒绝交易、拒绝支付价款或要求转让方及相关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8. 本次转让标的的资产评估报告不公开,投资者可按要求进行现场查阅。其它内容详见包括但不限于该标的《资产评估报告》、《产权交易合同》(样本)、《资产转让明细表》等相关资料。 9. 本次转让价款为含税价,成交后转让方按国家规定向受让方开具相应发票。 10.本次转让标的评估均按照出让土地性质进行评估作价,如涉及补缴土地出让金,由转让方承担。 11. 本次转让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12. 标的查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涛,028-83135139。 13. 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缴纳。本次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应向西南联交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14.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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