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03 16:1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危废处置二期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危废处置二期扩建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电气南通国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上海电气南通国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及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危废处置二期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海安市老坝港镇滨海新区金港大道6号。
2.1.2处理对象、规模:海安市域内的危险废物,兼顾南通市域其它地区的危险废物。
项目二期新建、扩建规模:新建焚烧系统处理规模30000t/a;新建危废水洗脱盐处理系统规模20000 t/a;新建刚性填埋厂库容7.5×104m3,处置能力为43000t/a;稳定化固化系统产能增加到34000t/a。
2.1.3合同估算价:约31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308日历天。其中:设计、图审:105日历天;施工工期203日历天(包含但不限于质监、安监、施工许可办理、施工现场准备、主体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及室外施工直至整体工程竣工验收等全部内容,具体开工日期根据开工令为准)。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
①设计、图审工期: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6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②施工计划工期:203日历天。
2.1.5设计质量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设计质量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并得到发包人的认可,且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最终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中心的审查。施工图设计须满足装配式部件生产、工程施工、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及竣工备案要求。
2.1.6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7采购质量要求: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含装配式部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质量、环保标准规范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二期扩建EPC工程总承包,内容为焚烧系统、危废水洗脱盐系统、安全填埋库区、废水处理系统、暂存仓库等主体生产设施及辅助配套公用工程设施。
由于一期处置工程已配备较为完善的工程设施,本次扩建工程拟利用或改扩建原厂原有公用设施,具体利用及改扩建内容如下:
[if !supportLists]1)[endif]管理调度和指挥中心(依托一期工程);
[if !supportLists]2)[endif]废物收集、运输(依托一期工程);
[if !supportLists]3)[endif]接受、计量设施(依托一期工程);
[if !supportLists]4)[endif]分析化验、鉴别、监测、试验研究设施(依托一期工程,适当增加);
[if !supportLists]5)[endif]废物暂存设施(新建一座暂存仓库,及臭气处理设施);
[if !supportLists]6)[endif]焚烧设施(新建一条100 t/d焚烧线,及扩建预处理设施);
[if !supportLists]7)[endif]稳定化/固化设施(依托一期工程,增加产能);
[if !supportLists]8)[endif]危废水洗脱盐装置(新建一套危废水洗脱盐装置);
[if !supportLists]9)[endif]安全填埋设施(柔性填埋场依托一期工程,仅增加年填埋量,新建一座刚性填埋场,刚性填埋场总库容75000m3);
[if !supportLists]10)[endif]甲类仓库(新建,及臭气处理设施)
[if !supportLists]11)[endif]废水处理设施(依托一期工程,增加处理能力,增加深度处理工艺,增加一座调节池);
公用工程配套设施,包括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暖通系统、维修设施等(依托一期工程,根据主要生产设施扩建规模相应增加能力)。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甲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全部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内。
3.3.2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
3.3.3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不含临时)注册证书,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4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或提供社保部门盖章的参保证明材料或提供由社保系统自助打印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本工程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年龄至投标时间截止不得超过60周岁;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总承包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合同备案时,总承包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
3.3.5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均不得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或总经理。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也可另行委派,但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3.4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 自2019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 自2020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 自2020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设计职责或者施工职责的成员。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的规定。联合体成员方除出具联合体协议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盖章(或签字)外,其余投标文件中均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盖章(或签字)。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2月04日至2021年03月08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3月08日0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具体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9.其他事项
9.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10 万元,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9.4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翔:15240580971、0513-81819599。
10.联系方式招标人:上海电气南通国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老坝港镇滨海新区金港大道6号 地 址:海安市高新区隆安南路399号二楼海审窗口
联系人:李建秋 联系人:丁朋惠、常继文
电话:15358760099电 话:0513-81819577(中心窗口)、818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