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唐浙江分公司乌沙山电厂火电机组煤质自动化采样设备采购-2024年11月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weme-shzj-202411wz-0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海涵021-6257722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9
公告正文
大唐浙江分公司乌沙山电厂火电机组煤质自动化采样设备 采购-2024 年 11 月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乌沙山 2024-2025 年度科技项目火电机组煤质自动化采样设备采购招标人为浙 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用户为(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 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火电 机组煤质采样自动化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SHZJ-202411WZ-01 2.2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 2.3 建设规模:660MW 2.4 建设工期:已建 2.5 设备名称:火电机组煤质采样自动化设备 2.6 数 量:入厂煤采样装置 2 套及配套设备、入炉煤采样装置 2 套及配套设备 2.7 技术规格:本项目火电机组煤质采样自动化设备采购要求入厂煤采样装置适应 皮带机宽度 1800mm,适应皮带机出力 3600t/h,破碎粒度≤13mm;入炉煤采样装置适 应皮带机宽度 1400mm,适应皮带机出力 1600t/h,破碎粒度≤13mm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包含设备如下: 1、入厂煤采样装置,2 套;入炉煤采样装置,2 套;及配套的设备、材料若干;2、系统设备施工安装、DCS 改造及三大项目系统对接调试等工作; 其中设备安装完成后于智能分矿封装系统处预留后续自动化制样设备对接的安装 位置及对接接口; 2.9 交货地点: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库房 2.10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后 60 天内到货,设备到货后 60 天内完成旧设备拆除 以及新设备安装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 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 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 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 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 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 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证明材料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供货业绩:投标人近 5 年(自 2019 年 1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 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项及以上已成功投运满 1 年皮带中段采样设备和自动化制样 设备的制造及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 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1、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 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2、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 户盖章或签字,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成功投运满 1 年(投运至投标截止日)的业绩材料;3、具有经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 CNAS 证书或省级及以上资质认定 CMA 证书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设备性能检测试验检测报 告。)(上述 2、3 项须为同一套设备) 3.2.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 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已通过初步评 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未具备中国大唐 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 办法前附表之一”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3.2 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则可补 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公示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名单有效期 保持一致。 3.3.3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 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 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书费汇 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 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招 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 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 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 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 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 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 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 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 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 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 务平台(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 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 113 号 5-6 楼 邮编:200042 联系人:唐海涵 电话:021-62577229(电话无人接听时请发邮件咨询)电子邮件:tanghaihan@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采购管理部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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