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9024.24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79024.24万元
中标联系人-01064181166
公告正文
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等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公告
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
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等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等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宜宾市高新区

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
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8318753456
承包人名称承包人地址承包人电话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01064181166

签约合同价(元)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790242480.00/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计划开工日期计划交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023年8月21日///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计划开始日期计划完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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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承担的工作质量要求
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如业主已有设计成果的项目,总承包方须无条件使用),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要求如下: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的设计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施工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施工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证件及证号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证件及证号
李威注册一级建造师(1312015201502154)赵迪高级工程师(4211932)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证件及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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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2.1工程名称: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等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项目建设地点:宜宾市高新区。
2.3项目规模及投资额: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等建设项目,其建设内容包括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宜宾市高新区产业新城高标准厂房场平工程、宜宾市高新区东磁厂房二期项目场平工程、宜宾市高新区智能终端厂房一期场平工程、宜宾市高新区水务一体化项目-水体修复工程。总投资合计约20亿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约10亿元。具体内容如下:
(1)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项目新建长约8.1 公里、宽约15-40米市政道路,建设内容主要为路基、路面、绿化、人行道部分及沿线管线综合(给排水、电力、电讯、燃气、照明)等;
(2)宜宾市高新区产业新城高标准厂房场平工程:项目总占地约889亩,建设内容主要为对场地进行清表、土石方挖填、平整等;
(3)宜宾市高新区东磁厂房二期项目场平工程:项目总占地约242亩,建设内容主要为对场地进行清表、土石方挖填、平整等;
(4)宜宾市高新区智能终端厂房一期场平工程:项目总占地约254亩,建设内容主要为对场地进行清表、土石方挖填、平整等;
(5)宜宾市高新区水务一体化项目-水体修复工程:该项目涉及河流流经高新区大水田及鹅迷凼区域,建设内容包括水体原位截污、内源治理、水体生态修复、土石方挖填以及周边景观绿化风貌改造等。
2.4计划工期:总工期360日历天,节点工期详见合同。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如业主已有设计成果的项目,总承包方须无条件使用),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2.5.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给排水设计、安装工程设计、景观设计以及项目所需的二次深化设计等,以及有关报批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
2.5.2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包括基础土石方工程(含岩石爆破)、场平工程、道路工程、综合管网工程、安装工程、景观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6项目付费模式:建设期进度款按80%计取(其中建设期每月按不低于当月产值25%实际支付,剩余进度款计入其余工程建设成本),其余工程建设成本及利息补贴在项目建成后由业主根据结算审核金额,按中标的项目占用资金利息补贴在不低于5年付费(等额本金方式)。项目占用资金利息按中标的项目占用资金利息补贴计算,付费期内不作调整。
2.7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承包人名称承包人地址承包人电话
甲公司......
乙公司......
丙公司......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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