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金寨县白塔畈镇西汲河河堤水毁修复工程(三期) nbsp;nbsp;nbsp; | ||||
项目编号 | E341524001003333 | ||||
标段名称 | 金寨县白塔畈镇西汲河河堤水毁修复工程(三期) nbsp;nbsp;nbsp; | ||||
标段编号 | E341524001003333001 | ||||
招标人 | 金寨县白塔畈镇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 | 安徽永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万汇广场 4 号楼 8 层 联系方式:15856406532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2月17日 | 计划工期 | 120日历天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nbsp; | 名nbsp;称 | 联合体牵头方:安徽骏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无为市水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联合体牵头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联合体成员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地nbsp;址 | 联合体牵头方:安徽省金寨现代产业园区智慧城商业4号楼 10 层 1005 室 联合体成员方:安徽省芜湖市无城东门王福渡 | ||||
投标价(元) 费率(%) | 6953560.39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杨刚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皖234151674035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彭勇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 | ||||
项目经理业绩 |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企业业绩 | 裕溪河治理无为县西河段工程施工6标 | ||||
企业获奖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nbsp; | 名称 | 联合体牵头方:安徽柱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安徽锦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联合体牵头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联合体成员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地nbsp;址 | 联合体牵头方:六安市叶集区阳光新都会 1# 商业楼 B 段 4楼 联合体成员方:金寨县南溪镇第二商贸街 | ||||
投标价(元) 费率(%) | 6948451.00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徐彪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皖234212102711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詹军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 | ||||
项目经理业绩 |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企业业绩 | 1、六安市叶集区西汲河治理工程; 2、六安市裕安区大阴沟防洪排涝工程。 | ||||
企业获奖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nbsp; | 名nbsp;称 | 联合体牵头方:阜阳市水利工程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安徽鸿泽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联合体牵头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联合体成员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地nbsp;址 | 联合体牵头方:安徽省阜阳市北京中路25号 联合体成员方: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美自然大厦1003、 1004室 | ||||
投标价(元) 费率(%) | 6968481.68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高志强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皖234212103591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王平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 | ||||
项目经理业绩 |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企业业绩 | 宣城市城东联圩城区段水阳江综合治理防洪工程2标 | ||||
企业获奖 | / | ||||
公示时间 | 2021年12月20日nbsp;nbsp;至nbsp;nbsp;2021年12月22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向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联系人:nbsp;张主任 nbsp;联系电话:0564-7350779。投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异议受理人:金寨县白塔畈镇人民政府 陈先生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 联系人:张主任,联系电话:0564-7350779。 投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