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设新建南昌经景德镇至黄山铁路(江西段)站后工程(站房)第一批次
甲供物资(电梯、空调)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DT0WZ202202200 )
1.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新建南昌经景德镇至黄山铁路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南昌经景德镇至黄山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7〕22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西省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原九景衢铁路江西有限责任公司)和皖赣铁路安徽有限责任公司(原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西省、安徽省资本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西省、安徽省投入的资本金和银行贷款的比例各占50% ,招标人为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招标项目新建南昌经景德镇至黄山铁路(江西段)站后工程(站房)第一批次甲供物资(电梯、空调)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新建南昌经景德镇至黄山铁路位于赣东北和皖南地区,西起江西省南昌市,途经江西省上饶市、景德镇市,东至安徽省黄山市。正线全长289.908km,联络线长29.383km,正线桥隧比85.92%,全线设10个车站。其中江西段正线长200.274km,联络线长29.368km,桥隧比87.3%,设瑶里、景德镇北、乐平北、鄱阳南、余干、军山湖、南昌东共7个车站。
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诚信要求
4.1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
(1)在规定期限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在规定期限内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
4.2本次招标对在规定期限内存在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依法进行限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 2022-09-19 17:00 至 2022-09-24 17:00 ,通过北京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2-10-20 09:00至2022-10-20 10:0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2 -10-20 10:00。
递交方式及地点:递交方式:投标人开标日需携带从交易平台中下载或打印的任意一个标段(或包件)的招标文件回执单,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现场办理签到后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西营路口北稻田南里15号) 。
6.2投标人开标日需携带从交易平台下载或打印的任意一个标段(或包件)的招标文件回执单签到,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www.bcactc.com),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 ,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东七道109号
邮 编:300308
联 系 人:刘培顶、 潘跃飞
电 话:13612120609、15180121752
传 真:0798-7022812
电子邮箱:cjh_cgb@163.com
网 址:
2022年9月19日
招标公告附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项目名称 |
招标人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DT01 |
自动扶梯 |
提升高度7.800米,倾角27.3°,速度0.65m/s,室外型,不锈钢扶手,4水平梯级。 |
部 |
2 |
新建南昌经景德镇至黄山铁路(江西段)站后工程 |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1.基本资格要求: 1.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投标物资生产商。 1.2许可认证: 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3财务能力: (1)投标人注册资金: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9年至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登记注册时间在2019年以后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1.4生产能力: 投标人须具有5年及以上投标物资的生产制造经验(提供同类产品销售合同或同类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1.5质量保证能力: (1)投标人须提供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物资同类产品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报告;其中,自动扶梯须提供涵盖提升高度11.991m以上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垂直电梯须提供载重量3000kg及以上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 (2)投标人须设有经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的电梯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中须具有投标物资售后服务营业范围,且该售后服务机构须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自动扶梯维修A级许可,如为委托授权的出具相关协议);须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响应承诺函。 1.6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个及2个以上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及OEM产品投标,制造商须出具非OEM产品的承诺函。 2.专项资格要求: 2.1自动扶梯 (1)许可认证: ①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自动扶梯生产制造B级及以上许可证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维修、改造),子项目包含本次招标的产品类别; ②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维修、改造),子项目包含本次招标的产品类别;自动扶梯生产制造许可证批准制造的提升高度满足本次招标自动扶梯的最大提升高度要求;自动扶梯安装人员应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证。 (2)供货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 3 年(2019年10月1日以来)国内铁路、地铁、机场项目自动扶梯销售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供货业绩(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 3 年(2019年10月1日以来)国内铁路、地铁、机场项目用户单位出具的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与该用户证明相对应的自动扶梯采购合同)。 2.2 垂直电梯 (1)许可认证: ①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A1级或A2级乘客电梯生产制造许可证(或有效期内原A级乘客电梯生产制造许可证)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维修、改造),子项目包含本次招标的产品类别; ②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维修、改造),子项目包含本次招标的产品类别;电梯安装人员应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证。 (2)供货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 3 年(2019年10月1日以来)国内铁路、地铁、机场项目垂直电梯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供货业绩(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 3 年(2019年10月1日以来)国内铁路、地铁、机场项目用户单位出具的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与该用户证明相对应的垂直电梯采购合同)。 3.履约信用要求: |
提升高度7.800米,倾角27.3°,速度0.65m/s,室外型,不锈钢扶手,4水平梯级。 |
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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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7.895米,倾角27.3°,速度0.65m/s,室外型,不锈钢扶手,4水平梯级。 |
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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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9.500米,倾角27.3°,速度0.65m/s,室内型,钢化玻璃扶手,4水平梯级。 |
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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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8.950米,倾角27.3°,速度0.65m/s,室外型,钢化玻璃扶手,4水平梯级。 |
部 |
4 |
|||||
垂直电梯 |
提升高度6.850 米,载重1.6t,速度1m/s,2层2站,非通透型轿厢,无机房电梯。 |
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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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7.800米,载重1.6t,速度1m/s,2层2站,非通透型轿厢,无机房电梯。 |
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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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7.365 米,载重1.6t,速度1m/s,2层2站,非通透型轿厢,无机房电梯。 |
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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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9.500 米,载重1.6t,速度1m/s,2层2站,非通透型轿厢,无机房电梯。 |
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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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7.895 米,载重1.6t,速度1m/s,2层2站,非通透型轿厢,无机房电梯。 |
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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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8.950 米,载重1.6t,速度1m/s,2层2站,通透型轿厢,无机房电梯。 |
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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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7.000 米,载重1.6t,速度1m/s,2层2站,非通透型轿厢,无机房电梯。 |
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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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7.374 米,载重3t,速度0.5m/s,2层2站,非通透型轿厢,无机房电梯。 |
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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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 |
提升高度7.800 米,倾角27.3°,速度0.65m/s,室外型,不锈钢扶手,4水平梯级。 |
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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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7.050 米,倾角27.3°,速度0.65m/s,室外型,不锈钢扶手,4水平梯级。 |
部 |
1 |
|||||
提升高度7.950 米,倾角27.3°,速度0.65m/s,室外型,不锈钢扶手,4水平梯级。 |
部 |
1 |
|||||
提升高度6.600 米,倾角27.3°,速度0.65m/s,室外型,钢化玻璃扶手,4水平梯级。 |
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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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5.700 米,倾角27.3°,速度0.65m/s,室内型,钢化玻璃扶手,4水平梯级。 |
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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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6.750 米,倾角27.3°,速度0.65m/s,室外型,钢化玻璃扶手,4水平梯级。 |
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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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11.991米,倾角27.3°,速度0.65m/s,室外型,不锈钢扶手,4水平梯级。 |
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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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6.670 米,倾角27.3°,速度0.65m/s,室外型,不锈钢扶手,4水平梯级。 |
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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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电梯 |
提升高度7.700 米,载重1.6t,速度1m/s,2层2站,非通透型轿厢,无机房电梯。 |
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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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8.000 米,载重1.6t,速度1m/s,2层2站,非通透型轿厢,无机房电梯。 |
部 |
1 |
|||||
提升高度6.600 米,载重1.6t,速度1m/s,2层2站,非通透型轿厢,无机房电梯。 |
部 |
1 |
|||||
提升高度6.780 米,载重1.6t,速度1m/s,2层2站,非通透型轿厢,无机房电梯。 |
部 |
1 |
|||||
提升高度5.700 米,载重1.6t,速度1m/s,2层2站,通透型轿厢,无机房电梯。 |
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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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12.011 米,载重1.6t,速度1m/s,2层2站,通透型轿厢,无机房电梯。 |
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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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6.690 米,载重1.6t,速度1m/s,2层2站,通透型轿厢,无机房电梯。 |
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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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 |
提升高度5.700 米,倾角27.3°,速度0.65m/s,室内型,钢化玻璃扶手,4水平梯级。 |
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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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6.360 米,倾角27.3°,速度0.65m/s,室外型,钢化玻璃扶手,4水平梯级。 |
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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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10.890米,倾角27.3°,速度0.65m/s,室外型,不锈钢扶手,4水平梯级。 |
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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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4.300米,倾角27.3°,速度0.65m/s,室外型,不锈钢扶手,4水平梯级。 |
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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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6.460 米,倾角27.3°,速度0.65m/s,室外型,不锈钢扶手,4水平梯级。 |
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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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6.547米,倾角27.3°,速度0.65m/s,室外型,不锈钢扶手,4水平梯级。 |
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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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5.790米,倾角27.3°,速度0.65m/s,室外型,不锈钢扶手,4水平梯级。 |
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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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电梯 |
提升高度5.700 米,载重1.6t,速度1m/s,2层2站,非通透型轿厢,无机房电梯。 |
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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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6.500 米,载重1.6t,速度1m/s,2层2站,非通透型轿厢,无机房电梯。 |
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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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10.960 米,载重1.6t,速度1m/s,2层2站,通透型轿厢,无机房电梯。 |
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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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10.890 米,载重1.6t,速度1m/s,3层3站,通透型轿厢,无机房电梯。 |
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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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6.547 米,载重1.6t,速度1m/s,2层2站,非通透型轿厢,无机房电梯。 |
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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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5.790 米,载重1.6t,速度1m/s,2层2站,非通透型轿厢,无机房电梯。 |
部 |
1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项目名称 |
招标人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KT01 |
一体式风冷冷水(热泵)机组 |
制冷量420kW,制热量440k |
台 |
5 |
新建南昌经景德镇至黄山铁路(江西段)站后工程 |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投标物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认证: (1)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有效的 ISO9001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投标人与投标物资的生产商均须提供其有效的 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投标物资须满足国家一级能效要求(须提供中国能效标识网截图)、须提供投标物资同类产品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CRAA认证证书。 3.财务能力: (1)投标人注册资金: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同时其代理品牌的生产商注册资金需满足生产商单独投标时所要求的注册资金要求。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9年至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登记注册时间在2019年以后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4.生产能力:生产商须具有10年及以上投标同类物资的生产制造经验(提供同类产品销售合同或同类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5.质量保证能力: (1)投标人须提供近3 年(2019年10月1日以来)投标物资(同类产品)具有CMA、CNAS(或CAL)标识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2)投标人须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响应承诺函。 6.供货业绩: (1)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 3 年(2019年10月1日以来)国内铁路、地铁、机场项目投标物资(同类产品)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供货业绩(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 3 年(2019年10月1日以来)国内铁路、地铁、机场项目用户单位出具的投标物资(同类产品)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与该用户证明相对应的采购合同)。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投标人须具有投标同类产品在国内铁路项目的供货经验(提供投标人签订的同类产品采购合同,该合同无时间、品牌、金额的要求);同时其代理的生产商须满足6.(1)的要求。 7.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同一包件的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OEM产品投标,制造商须出具非OEM产品的承诺函。 8.履约信用要求: |
直膨式屋顶空调机组 |
制冷量209.5kW,制热量212.2kW |
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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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式风冷冷水(热泵)机组 |
制冷量948kW,制热量948.2kW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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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式风冷冷水(热泵)机组 |
制冷量460kW,制热量477kW |
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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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膨式屋顶空调机组 |
制冷量356.2kW,制热量374kW |
台 |
2 |
||||
一体式风冷冷水(热泵)机组 |
制冷量630.8KW、制热量588.4KW |
台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