挤出搅拌一体机招标公告
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的委托,对其挤出搅拌一体机实行招标采购。
一、招标编号:0679-2142HFBJM113
二、招标内容:挤出搅拌一体机
三、交货期:*关境外货物:合同签字生效后9个月内发货; 关境内货物:合同签字生效后9个月内达到用户指定现场。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制造标准:制造商必须获得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并提供证书;设备设计制造应符合ISO国际标准或欧洲CE标准;设备所有零、部件和各种仪表的计量单位应全部采用国际单位(SI)标准。
2)若投标货物为境外货物,则设备应为整机全新进口设备,具有优良的品质和可靠性、良好的操作性和方便的维护性,采用的技术应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和中国国家标准。投标设备必须是制造商所在国家原装进口的标准、定型成熟产品,并不允许随标书要求修改设备重要指标。
3)如投标人为关境外公司,一旦中标,投标人必须是与买方签订本项目外贸合同的签约方。如投标人不具备与买方签订外贸合同的能力,将取消中标人资格。(说明:如产品为进口产品且须签订进口合同,中标的投标人必须以自身名义与买方或买方商务代理签订外贸合同,且可以接收中国大陆关境内的公司所付出的外汇。)
*五、本次招标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用 资格后审 。
七、交货方式及地点:
运输方式:
到 站:用户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
收货单位:
八、货款结算办法:
货款及运输费用等由业主(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与卖方(中标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付款方法和条件:
1)关境外供货:
A)买方在发货前45天向卖方开具货物总价值100%的不可转让不可撤消的即期信用证。
B)货物总价值的90%,在货物发货后经买方认可后通过银行议付付款。
C)货物总价值的10%,在货物终验收经双方认可后通过银行议付付款。付款凭证中,卖方需提供合同总额5%的买方指定或可接受的银行开具的质保期反保函,有效期为终验收报告签署后一年。
D)签约币种:美元或其他国际通用货币。
2)关境内供货:
A)合同签订后,供方应向需方开具合同总价格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凭发票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格30%的货款。
B)设备在需方现场安装验收合格后,凭双方签署的终验收报告和供方开具给需方的合同总价格10%的中国国内银行保函,需方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格70%的货款。供方开具给需方的合同总价格10%的中国国内银行保函,作为质保期抵押保函,有效期应从终验收报告时间开始,包括整个质保期有效期。
C)币种:人民币。
D)投标报价为: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
九、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8月25日9时00分至2021年9月1日17时00分,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30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十、招标文件购买(可根据潜在投标人的要求邮寄或发电子版)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十二区40号楼。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15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十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十二区40号楼2层201室。
十三、开标时间: 2021年9月15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十四、开标地点: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十二区40号楼2层201室
十五、联系人: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许志恒
邮箱地址: xzh@dfmbidding.com
邮政编码: 430056
电 话:
传 真:(027)84288941
十六、投标保证金:6000美元。
十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收款单位: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 号:5703 5752 6746
十八、中标结果公示媒体:
十九、带*号条款为关键项,对关键项的偏离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