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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2023年度计划儿童骨科小儿碳纤维支架设备采购项目遴选延期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 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2023年度计划儿童骨科小儿碳纤维支架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6日-13日
二、项目概况
三、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响应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如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响应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
3)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本项目的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采购包)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1)如响应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2)如响应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已领取本次遴选文件。
四、获取遴选文件与响应文件递交:
请响应供应商将《获取项目遴选文件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的扫描件发至邮件到采购人邮箱(fsj020@yeah.net),并注明响应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因信息有误导致响应供应商获取遴选文件不成功的,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延期情况:
1、遴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8:00-17:00(北京时间),逾期无效。
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侯。
3、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603室(纸质响应文件应密封,由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上述地址) 冯老师 电话:020-38076645
4、除遴选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
1)响应文件未按照遴选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遴选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响应报价超过遴选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遴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
电话:020-38076645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603室
本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官方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
附件-递交响应文件登记表.xls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2023年11月15日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项目名称: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2023年度计划儿童骨科小儿碳纤维支架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6日-13日
二、项目概况
三、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响应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如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响应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
3)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本项目的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采购包)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1)如响应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2)如响应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已领取本次遴选文件。
四、获取遴选文件与响应文件递交:
请响应供应商将《获取项目遴选文件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的扫描件发至邮件到采购人邮箱(fsj020@yeah.net),并注明响应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因信息有误导致响应供应商获取遴选文件不成功的,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延期情况:
1、遴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8:00-17:00(北京时间),逾期无效。
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侯。
3、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603室(纸质响应文件应密封,由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上述地址) 冯老师 电话:020-38076645
4、除遴选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
1)响应文件未按照遴选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遴选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响应报价超过遴选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遴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
电话:020-38076645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603室
本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官方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
附件-递交响应文件登记表.xls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2023年11月15日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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