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同安一中新疆学生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
金额
182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4/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201]gwcg[gk]2024024
预算金额18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智鹏0592-227932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350201]GWCG[GK]2024024

二、项目名称:同安一中新疆学生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壹戈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崎北二路79号A93 1,820,000.00元 97.94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同安一中新疆学生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

服务类(福建壹戈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同安一中新疆学生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 以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以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收到采购人订单次日上午8:00前将采购人采购的食材送到指定地点(其中海鲜、蔬菜均应当天采购并送达) 以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1,820,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叶靖
评审专家: 方水池 肖明华 刘春革 宋志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2年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0.80%。
(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3)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中标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
(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5)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账号:4034300104001064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同安一中新疆学生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1.940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内容:同安一中新疆学生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一项,供货期限为2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同安第一中学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北门外大轮山麓

联系方式:0592-7229577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湖滨南路81号21层D单元

联系方式:0592-2279323、2233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智鹏、张金交

电话:0592-2232667、2279323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3日


相关附件: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及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