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原阳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原阳县太平镇2024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7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5/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原阳磋商采购-2024-5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公司原阳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李新峰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骏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喜俊1561712085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7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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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原阳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原阳县太平镇2024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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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原阳磋商采购-2024-5 | |||||||||||||||
2、项目名称:原阳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原阳县太平镇2024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7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699936.84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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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主要内容:本项目共计2个村庄,太北村新建道路长289米、厚0.18米,总面积为1300.5平方米,太东村新建道路长391米、厚0.18米,总面积为1829.5平方米,本工程全线采用C30水泥砼路面;太南、太北、太东村7米路灯121盏。 (2)质量要求:合格;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含漏项部分)。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 |||||||||||||||
6、合同履行期限:20 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磋商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磋商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 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当前时间节点的财务审计报告); 3.3、 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4、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5月07日 至 2024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3.方式:投标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 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xxzf 格式)及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5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 ––“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前须一直保持在线状态,有磋商过程需要澄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或最终报价,均在系统内完成。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3、特别提示:供应商应在响应性文件中如实准确的填写供应商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4、监督部门:原阳县财政局0373-7589899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原阳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 |||||||||||||||
地址:原阳县太平镇 | |||||||||||||||
联系人:李新峰 | |||||||||||||||
联系方式:1856738532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骏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新乡市华兰大道李烨科技楼1003室 | |||||||||||||||
联系人:张喜俊 | |||||||||||||||
联系方式:1561712085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喜俊 | |||||||||||||||
联系方式:15617120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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