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胜利油田中心医院真菌培养箱、医用低温保存箱、显微镜、洗胃机、起搏除颤仪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第20240084号-包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5468779729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拟成交公司、价格: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拟成交供应商
单价(元)
第20240084号-包5
真菌培养箱
东营市泰恒宏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37000
第20240084号-包11
医用低温保存箱
山东诚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8200
第20240084号-包17
显微镜
东营市泰恒宏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56000
第20240084号-包18
洗胃机
东营康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4900
第20240085号-包9
起搏除颤仪
山东康之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7500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三、成交手续办理
成交公司应于公告期限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到胜利油田中心医院采购部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手续咨询:0546-8779729,郝工。逾期未办理手续的公司,我院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四、质疑与投诉
我院采购为单位自采,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单位和个人如果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胜利油田中心医院采购部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质疑人的名称;
(三)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人是法人的,质疑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质疑的,质疑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质疑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质疑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质疑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人可以直接质疑,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质疑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不予受理:
(一)质疑人不是所质疑谈判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质疑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二)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三)质疑书未署具质疑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质疑的,质疑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四)超过质疑时效的;
(五)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质疑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质疑事项已进入调查的。
(七)质疑我院采购方式的。
对举报质疑反映的问题影响项目的,将派专人调查取证,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于恶意质疑的将对相关供应商及法人相关企业禁入。
胜利油田中心医院采购部在收到质疑函后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或者未获答复的,可以提出投诉。
 
1、采购人联系信息:
胜利油田中心医院采购部
联系电话:05468779729
2、投诉联系信息:
胜利油田中心医院审计部
联系电话:05468719059
胜利油田中心医院纪检监察部
联系电话:05468779268
办公地点:防疫站办公楼
医院24小时举报电话15554605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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