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中国联通黑龙江电力电缆(第三批)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2024年中国联通黑龙江电力电缆(第三批)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二、招采编号:DF一LTS-FQEN20241111
三、招采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四、招采时间:
五、招采内容:
六、招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为电力电缆生产厂家,提供制造商声明;
4、投标人具备CNAS或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通信电源用阻燃耐火软电缆ZA-RVV和ZA-RVV22的检验报告或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的不少于500万元的同类产品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如为框架协议需提供对应采购订单,提供合同(或订单〉对应发票扫描件)。合同或框架协议必须包括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双方签章页。合同以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日期为准。业绩计算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查验网址:https:/ /inv-veri.chinatax.gov.cn/;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7、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和黑龙江联通省级黑名单及负面清单的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8―其他要求:需要投标人承诺的主要否决投标条款〈不可偏离>8.1、满足投标须知及标书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投标承诺函,标书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8.2、投标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供应商管理规定》、《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8.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8.4、协议到期后终止采购份额执行完毕,该协议提前终止,如采购份额尚未执行完毕,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执行期可在有效期基础上延长,最多延长12个月;8.5、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VMI厂库前移协议;8.6、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无偿配合招标人进行物资码化管理(含码化标签);8.7、投标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单列)。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运输费(到达订单所在地运输及落地费)、保险费、售后服务费、伴随服务费等;8.8、投标人须满足《电力电缆价格调整规则V1.0》;8.9、履约保证金按照管控金额的5%缴纳(向下取整至万元收取)。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法定假日除外〉向采购人提供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中不得含有限制甲方正当考核权内容,不得含有如支付违约金需经仲裁或判决后支付等限制性条款﹐否则将无法签订合同,该中选结果顺延或重新采购)在协议签订前缴纳。协议期满后(合同腹行完毕后〉返还〈无利息>;8.10、招标人将不定期对中标人到货产品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到货抽检,中标人需承担检测费用。中标人到货产品抽检不合格,按照《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技术规范书相关规定执行。如因供货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七、交货要求:到货时间/保修期限要求:订单下达后28日内到货/终验后24个月。
八、支付方式:
九、交货地点:
十、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7时00分
十一、联系方式:解经理: 0451-86290880
二、招采编号:DF一LTS-FQEN20241111
三、招采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四、招采时间:
五、招采内容:
六、招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为电力电缆生产厂家,提供制造商声明;
4、投标人具备CNAS或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通信电源用阻燃耐火软电缆ZA-RVV和ZA-RVV22的检验报告或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的不少于500万元的同类产品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如为框架协议需提供对应采购订单,提供合同(或订单〉对应发票扫描件)。合同或框架协议必须包括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双方签章页。合同以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日期为准。业绩计算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查验网址:https:/ /inv-veri.chinatax.gov.cn/;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7、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和黑龙江联通省级黑名单及负面清单的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8―其他要求:需要投标人承诺的主要否决投标条款〈不可偏离>8.1、满足投标须知及标书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投标承诺函,标书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8.2、投标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供应商管理规定》、《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8.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8.4、协议到期后终止采购份额执行完毕,该协议提前终止,如采购份额尚未执行完毕,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执行期可在有效期基础上延长,最多延长12个月;8.5、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VMI厂库前移协议;8.6、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无偿配合招标人进行物资码化管理(含码化标签);8.7、投标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单列)。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运输费(到达订单所在地运输及落地费)、保险费、售后服务费、伴随服务费等;8.8、投标人须满足《电力电缆价格调整规则V1.0》;8.9、履约保证金按照管控金额的5%缴纳(向下取整至万元收取)。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法定假日除外〉向采购人提供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中不得含有限制甲方正当考核权内容,不得含有如支付违约金需经仲裁或判决后支付等限制性条款﹐否则将无法签订合同,该中选结果顺延或重新采购)在协议签订前缴纳。协议期满后(合同腹行完毕后〉返还〈无利息>;8.10、招标人将不定期对中标人到货产品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到货抽检,中标人需承担检测费用。中标人到货产品抽检不合格,按照《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技术规范书相关规定执行。如因供货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七、交货要求:到货时间/保修期限要求:订单下达后28日内到货/终验后24个月。
八、支付方式:
九、交货地点:
十、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7时00分
十一、联系方式:解经理: 0451-86290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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