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口市琼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比选海口市谭仙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一期)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披露材料第三方咨询机构的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亚晶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1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
海口市谭仙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一期)项目
二、业主单位
海口市琼山区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海口市琼山区
项目内容:为海口市谭仙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一期)项目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出具财务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协助完成专项债券项目发行前期准备工作。
四、项目预算
项目总预算控制在30万元以内,超预算的视为无效投标。
五、项目服务内容
(一)协助业主单位完成专项债券项目发行前期准备工作;
(二)协助业主单位完成专项债券项目录入财政系统及发改委重大项目库系统;
(三)统筹第三方服务机构完成包括项目平衡实施方案、财务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项目信息披露表等。
六、报名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财务报表或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或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四)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及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经验(提供承诺函);
(五)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六)信用查询情况: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栏查询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的单位,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我局报名并递交纸质报名资料1套(密封提交,并在密封袋骑缝、密封贴条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
(一)报名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复印件以及单位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报价函;
(三)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所有材料均加盖公章、装袋密封提交1份,于材料封面标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八、遴选办法
业主单位根据各报名单位递交的遴选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1家单位承担该项目工作,未入选的单位不另行通知。
九、材料递交时间和地址
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9日-2023年5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则不予受理。
递交材料地点:海口市琼山区惠民路琼山区政府办公大楼4楼420办公室。
联系人:郭亚晶
联系方式:0898-658600661
海口市琼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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