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市宛城区城市项目经理部止水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一、询比价条件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市宛城区城市更新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以询比价方式采购项目所需的材料。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市宛城区城市更新项目 工程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 工程概况:本项目住宅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83324.96㎡,地上工程建筑面积约127357.69㎡,地下工程建筑面积约55967.27㎡,具体划分为住宅(4#楼、5#楼、6#楼、7#楼、8#楼),12#楼养老服务中心综合楼,13#楼为幼儿园及配套附属设施,14#楼(3号配电房),15#楼为酒店/办公、公厕,16号楼商业楼,不包括绿化工程。 2、采购内容 详见询比价文件 3、付款方式: (1)网银现金转账方式支付乙方货款; (2)如以票据方式支付(包括但不限于银承、工行E信、民信、交行快捷保理、兴业银行保理、建行E信通、云信、商承、云链金融、铁建银信、航信、兴业反向保理、华融易链、云证、中行融易信等),乙方承担贴息费用。 (3)付款比例: 每月5日对账并签认结算书挂账后,付款模式:次月支付当月货款的70%,一年后同期支付20%,两年后结清。 4、交货时间:具体时间以甲方发出的供货通知时间为准。 5、交货地点: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市宛城区城市更新项目经理部。 6、车辆道路情况说明:报价人需自行到现场查看沿线道路通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合适的运输车辆。若因此造成货物不能运至采购方指定位置而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负责。 7、质量要求:供应材料应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符合项目要求。 8、其他: (1)以“吨”计量,出厂称重单重量与现场复磅重量在±3‰以内,按出厂称重单重量计重结算,超过±3‰,按现场复磅重量计重结算。 (2)其他材料按照现场实际签收点验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物资生产或供应的经验,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资质。 2、供应能力:投标物资单位须具备相应生产能力,满足现场供应节奏。 3、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报价人近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报价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报价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5、报价人不得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四、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资格的报价人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截止日期前在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n/homeIndex获取询比价文件。 2、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在线上进行报名参与报价。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铁建云链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2、报价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询比价人将及时通知所有参与报价的报价人。 3、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铁建云链平台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文件递交和报价。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注册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报价人承担全部后果。 六、成交原则: 经评审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优异且报价最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市宛城区城市更新项目经理部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光武帝城对面中铁十二局工地 联系人:管庆锋 电话:17637618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