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奉化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区集中式租赁住房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滨海大道改扩建工程(梧凤山隧道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奉化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区集中式租赁住房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滨海大道改扩建工程(梧凤山隧道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奉化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区集中式租赁住房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滨海大道改扩建工程(梧凤山隧道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奉化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区集中式租赁住房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滨海大道改扩建工程(梧凤山隧道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批准文号:奉发改投〔2023〕95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由公司自有资金和政府专项债资金统筹解决,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奉化区经开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奉化区经开控股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工程起终点即为隧道进出洞口,即隧道东侧接线接桐照桐山路交叉口,西侧接线接栖凤村智慧文旅公路交叉口。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滨海大道改扩建工程(梧凤山隧道段),建设内容为在老的梧凤山隧道南侧新建隧道,包含一座行车道隧道(1350m)及一座人非专用隧道(1362m)。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 80km/h。本次建设为新建三车道左洞和新建人非隧道。新建三车道左洞建筑限界基本宽度:行车道宽度 3×3.75m,行车道高度 5.00m;左侧向宽度 0.50m,右侧向宽度0.75m,左侧检修道宽度 0.75m,右侧检修道宽度 1.00m,检修道高度 2.50m。隧道建筑限界宽 14.25m。新建人非隧道建筑限界基本宽度 5.0m, 为满足养护车辆及消防车辆通行需要,净空按 4.5m 控制。为便于管线穿越,隧道下设置沟槽空间。隧道路面采用复合式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形式:4cmSBS改性 AC-13C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沥青粘层+6cmSBS 改性 AC-20C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乳化沥青防水层+24cmC40钢筋混凝土下面层+20cmC20混凝土基层+15cm碎石整平层,钢筋混凝土下面层弯拉强度不小于 5MPa。隧道排水沟设于隧道两侧;隧道电力电缆敷设于隧道拱部,隧道过境电力电缆设于隧道左侧检修道下方;隧道通信电缆及过境通讯电缆设于隧道右侧沟槽内。2.3项目总投资:29359.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22601.4978万元,限额设计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2.4设计施工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暂定21253.7604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234.3674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21019.393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为准。2.5计划工期:9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8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900日历天)。2.6招标范围:本工程扩初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缺陷责任、保修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2.7标段划分:1个标段。2.8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定,并须通过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2.9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奉化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区集中式租赁住房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滨海大道改扩建工程(梧凤山隧道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一)投标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条件,或具备①、②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能力: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长隧道)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3.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隧道工程((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部门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上述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二)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主设计师:3.3拟派项目主设计师须具备公路或道桥或隧道专业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须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3.4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3.5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三)其他:3.6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7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按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和公示;3.8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主设计师、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无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奉化区经开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奉化区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区星海路28号
联系人:孙贯拓
联系电话:135678410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68号1号楼501室
联系人:李明迪
联系电话:13738432451
电子邮件:/
1.招标条件
奉化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区集中式租赁住房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滨海大道改扩建工程(梧凤山隧道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奉化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区集中式租赁住房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滨海大道改扩建工程(梧凤山隧道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批准文号:奉发改投〔2023〕95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由公司自有资金和政府专项债资金统筹解决,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奉化区经开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奉化区经开控股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工程起终点即为隧道进出洞口,即隧道东侧接线接桐照桐山路交叉口,西侧接线接栖凤村智慧文旅公路交叉口。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滨海大道改扩建工程(梧凤山隧道段),建设内容为在老的梧凤山隧道南侧新建隧道,包含一座行车道隧道(1350m)及一座人非专用隧道(1362m)。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 80km/h。本次建设为新建三车道左洞和新建人非隧道。新建三车道左洞建筑限界基本宽度:行车道宽度 3×3.75m,行车道高度 5.00m;左侧向宽度 0.50m,右侧向宽度0.75m,左侧检修道宽度 0.75m,右侧检修道宽度 1.00m,检修道高度 2.50m。隧道建筑限界宽 14.25m。新建人非隧道建筑限界基本宽度 5.0m, 为满足养护车辆及消防车辆通行需要,净空按 4.5m 控制。为便于管线穿越,隧道下设置沟槽空间。隧道路面采用复合式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形式:4cmSBS改性 AC-13C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沥青粘层+6cmSBS 改性 AC-20C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乳化沥青防水层+24cmC40钢筋混凝土下面层+20cmC20混凝土基层+15cm碎石整平层,钢筋混凝土下面层弯拉强度不小于 5MPa。隧道排水沟设于隧道两侧;隧道电力电缆敷设于隧道拱部,隧道过境电力电缆设于隧道左侧检修道下方;隧道通信电缆及过境通讯电缆设于隧道右侧沟槽内。2.3项目总投资:29359.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22601.4978万元,限额设计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2.4设计施工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暂定21253.7604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234.3674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21019.393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为准。2.5计划工期:9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8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900日历天)。2.6招标范围:本工程扩初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缺陷责任、保修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2.7标段划分:1个标段。2.8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定,并须通过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2.9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奉化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区集中式租赁住房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滨海大道改扩建工程(梧凤山隧道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一)投标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条件,或具备①、②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能力: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长隧道)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3.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隧道工程((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部门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上述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二)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主设计师:3.3拟派项目主设计师须具备公路或道桥或隧道专业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须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3.4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3.5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三)其他:3.6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7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按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和公示;3.8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主设计师、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无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奉化区经开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奉化区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区星海路28号
联系人:孙贯拓
联系电话:135678410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68号1号楼501室
联系人:李明迪
联系电话:13738432451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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