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jn181328-01zg
预算金额22751.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洁025-52289866
标书截止时间2018/10/1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江宁分中心)南京溪田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南京溪田田园综合体(乡居民宿区建设除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编号: AJN181328-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溪田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已经立项部门南京市江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和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立项文件:江宁发改投字【2017】318号、江宁发改投字【2017】534号、江宁审批投字【2018】138号)。项目招标人为南京溪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非政府性资金:60861.042万元] 。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南京溪田田园综合体(乡居民宿区建设除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横溪街道西岗社区西南部,毗邻七仙大福村,北靠省道S313,南至美丽乡村生态环线南延线南端终点;
2.1.2建设规模:南京溪田田园综合体(乡居民宿区建设除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建筑面积约44752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约4104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约40648平方米;新建单体(烘干房)最大建筑面积约1950平方米,改造单体(民房)最大建筑面积约1770平方米;建筑层数最高 5层,建筑高度最高约18米。
2.1.3合同估算价:22751.3万元(其中施工费21901.3万元,设计费 850 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416 日历天(包含设计、施工)。
2.1.5 质量要求: 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南京溪田田园综合体(乡居民宿区建设除外)建设项目包括土建、水电安装、装饰、空调、智能化、消防、室外道路、排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垃圾分类、污水处理、村庄街道改造、乡村建筑外立面出新改造、配套设施完善;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3本工程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2)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
3.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2)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3财务状况:施工企业2017年资产负债率<70%。(提供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列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地点:自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5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中截止时间为准。发售地点: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508)。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2投标申请人资质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2.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2)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3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4施工企业应提供江宁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单项登记手册(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5财务状况:施工企业2017年资产负债率<70%。(提供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6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5.6.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5.6.2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5.6.3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6.4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6.5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7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5.7.1企业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15年7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类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业绩:2015年7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类除外)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设计业绩:2015年7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设计费用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类除外)的设计业绩(时间、造价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5.7.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15年7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类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业绩:2015年7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类除外)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 设计业绩:2015年7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设计费用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类除外)的设计业绩(时间、造价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合同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另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证明一律不认可,原件核查);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5.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5.10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11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6. 评标方法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方案设计文件:35分,投标报价:56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
一、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 设计说明(满分4分)
(1)设计说明对项目现场周边自然条件、沿线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解读充分,理解深刻。(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设计总体思路表述清晰、完整,结合项目特点构思新颖。(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4)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技术措施到位,能准确把握问题,并提出高效的整改意见。(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总平面布局(满分8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5分,无0分)
(2)设计方案科学、合理,与周边环境协调。(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5分,无0分)
(3)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5分,无0分)
(4)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5分,无0分)
3、建筑功能(满分9分)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5分,无0分)
(2)建筑功能布局合理,且先进科学。(满分5分)(优5分,良4分,中3分,差2分,无0分)
(3)建筑功能对应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5分,无0分)
4、建筑造型(满分4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满分0.5分)(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2)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满分0.5分)(优0.5分,良0.4分,中0.3分,差0.2分,无0分)
(3)对设计的立面图、效果图等风格进行评比,提供多种立面效果进行比选。(满分3分)(优3分,良2.4分,中1.8分,差1.2分,无0分)
5、结构方案(满分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5分,无0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设备方案(满分2分)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设计(满分3分)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5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设计及验收标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8、设计深度(满分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二、投标报价(56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5%—10%(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或者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三、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1.总体概述(满分2分)
(1)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设计管理方案(满分1分)
(1)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施工管理方案(满分2分)
(1)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4.采购管理方案(满分1分)
(1)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四.项目管理机构(满分3分)
本项目须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满分1分)
2.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3.施工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得1分。
注:(以上人员不得重复,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8年4月-2018年9月投保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备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2.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部分,并先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并按照评标方法完成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还应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方案设计文件得分也相同,以投标报价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投标报价得分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胜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10月8日17时38分到 2018年10月15日17时38分为止
9. 其他
9.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2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3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溪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
招标代理: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508
联系人:张洁
联系电话:025-52289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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