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庆油田2024年第二采油厂含硫化氢井场、场站安全警示器材及标志配置项目(二次)非招标选商公告
金额
36.7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zbxs20240322-0024
预算金额36.74万元
招标公司第二采油厂
招标联系人曾荣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俄蒋伽奇0934-320881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5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长庆油田2024年第二采油厂含硫化氢井场、场站安全警示器材及标志配置项目(二次)
选商编号: FZBXS20240322-0024
项目编号: 2024-CY2-F061(二次)
选商方式:
项目概括: 1.1项目名称:长庆油田2024年第二采油厂含硫化氢井场、场站安全警示器材及标志配置项目(二次)。
1.2项目概况:按照《石油化工企业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范》(T/CCSAS 021—2022)、《硫化氢环境人身防护规范》(SY/T 6277-2017)、《硫化氢职业危害防护导则》(GBZ/T 259-201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及油田公司关于印发《<长庆油田分公司油田开发硫化氢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为了满足硫化氢安全警示和目视化管理,对涉及含硫化氢的56座井场、15座集输场站和3座轻烃厂配置安全警示器材和警示标志。
1.3采购范围:对涉及含硫化氢的56座井场、15座集输场站和3座轻烃厂配置硫化氢安全警示牌179块、硫化氢重点区域牌74块、硫化氢职业危害告知卡105块、风向标148个、硫化氢安全警示灯74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厂含硫化氢的56座井场、15座集输场站和3座轻烃厂硫化氢安全警示牌179块、硫化氢重点区域牌74块、硫化氢职业危害告知卡105块、风向标148个、硫化氢安全警示灯74个的制作、配套。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1.5服务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
1.6选商控制金额:36.746万元(不含税)。
1.7资金来源:采计字2024-111。
1.8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项目单位: 第二采油厂
拟选承包商:
项目性质:
项目分类:
选商资格要求: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原因简述:
公告起止日期:
采购文件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三商”,请于2024年5月7日8时00分至2024年5月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qytzbzx.com:880/purchase)”,在“公开谈判”中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谈判采购文件。如未在“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三商”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操作手册详见附件一)。
3.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三商”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因谈判“三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过程中出现问题,标书费将不予退还,应自负其责。
3.3如本项目因报名不足、流标等原因需要再次组织谈判,所有潜在“三商”在谈判公告发布后应重新履行报名、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文件递交等谈判的全部流程。再次组织谈判的项目发布的谈判公告的项目名称后面一般会带“(二次)”、“(三次)”等后缀。
3.4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需在“大庆油田招标中心非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个人中心”-“发票抬头”填写,在“个人中心”-“发票管理”查看下载。领取(更换)发票咨询电话:029-68320563。
3.5如遇到标书费重复支付或误扣款,请及时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09时00分,地点为: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人民路与育才路交叉路口育才路4号(原凤苑宾馆)一楼开标大厅106室;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执行人不予受理。参加谈判会议的谈判响应“三商”代表须为响应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具体要求详见“三商”须知前附表6.4.2)。
5.谈判
谈判时间:2024年5月15日09时00分;
谈判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人民路与育才路交叉路口育才路4号(原凤苑宾馆)一楼开标大厅106室;
项目单位联系人: 曾荣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组织形式: 委托代理机构组织
采购代理机构: 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俄蒋伽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34-3208818
其他:
创建时间: 2024-05-06 17:55:00
更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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