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新材料园区污水处理厂厂内道路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受呼图壁县博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即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化工新材料园区污水处理厂厂内道路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名称:化工新材料园区污水处理厂厂内道路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CJHTB2017-15
三、采购内容:化工新材料园区污水处理厂厂内930米道路建设;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万元
五、项目实施地点、完工时间、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凡满足上述投标资格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请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建造师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报名。
七、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6日10:00时 -2017年11月20日 19:30时(北京时间)
八、报名地点: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A座12楼)
八、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1、报名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2017年11 月16日10:00时 -2017年11 月20 日23:59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顺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交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3、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账户名称: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账号:1076 5862 7478;行号:1048 85001092;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依据。
九、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呼图壁县博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 宋瑞杰 联系电话:13899678520
地址:新疆呼图壁县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
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A座1219室
联系人:季 婷
联系电话:0994-22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