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华投资神华(天津)新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光伏电站方阵串联设计优化实证研究科研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41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8/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国华投资神华(天津)新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光伏电站方阵串联设计优化实证研究科研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国华投资神华(天津)新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光伏电站方阵串联设计优化实证研究科研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6788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6788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杨辰 电话:010-57337418
邮箱:20064753@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国华投资神华(天津)新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光伏电站方阵串联设计优化实证研究科研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6788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6788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 |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141.000000 | 144.00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刘海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梁甜;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业绩 | 1、光伏发电耐候性测试和生态设计评估技术国际合作、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2、独立运行光伏系统互联技术及高耐候微能源系统、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3、建筑光伏系统云边协同仿真设计软件开发与示范应用、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1、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县新田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20MW)勘察设计服务、华能澜沧江(普洱)新能源有限公司 2、中广核阜新100MW光伏发电工程勘察设计、中广核太阳能(义县) 有限公司 3、冼马综电浠水县洗马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浠水县冼马综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4、湖北能源集团监利汪桥100MW光储渔业一体化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湖北能源集团监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5、新化石漠化区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 6、纳雍县寨乐农业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纳雍县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7、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杨辰 电话:010-57337418
邮箱:20064753@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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