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港航务购买水利工程船 (项目名称 ) 苏港航务购买水利工程船 - 一、苏港航务购买吊机沉箱式两用水利工程船 标段 招标公告
苏港航务购买水利工程船 (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苏港航务购买水利工程船
1.2 招标人: 江苏苏港航务工程有限公司
1.3 招标代理机构:
1.4 资金落实情况: 公司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 购买 1 艘吊机沉箱式两用水利工程船及 1 艘配套起锚艇。要求: 1. 船舶主尺度为:船长约 55 米、船宽约 13 米、型深约 2.8 米; 2. 具有自航能力; 3. 吊机实际起重能力不小于 16 吨,起升速度约 15-20m/min ; 4. 配套起锚艇具有自航能力,设备齐全、完好。
2. 招标范围 及相关要求
2.1 招标范围: 船籍港是在江苏执法机关登记的水利专用工程船及配套起锚艇,具有堤岸护坡和水下抛填等水利专用施工功能。
2.2 品牌限定: /
2.3 招标预算 ( 元 ) : 570 万元。
2.4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吊机沉箱式两用水利工程船(包含随船配套的起锚艇)最高投标限价 570 万元。
2.5 交货期: 3 个月内
2.6 交货地点: 长江段江苏水域。
2.7 采购数量及技术规格: 1. 购买 1 艘吊机沉箱式两用水利工程船及 1 艘配套起锚艇。 2 、水利工程船建造完工时间为 2014 年以后,船舶检验证书(包括起重设备证书)、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最低配员证书、无线电证书等齐全合法有效;船舶初次检验资料完整有效,符合船舶转籍要求。 3 、船舶起重设备产品证书齐全有效,必须提供起重设备出厂检验报告和船舶检验机构颁发的起重设备《船用产品证书》。 3 、钢丝绳、抓斗、料斗等吊索吊具齐全、量方工具完好可用,具备四锚定位或六锚定位功能。 4 、持有合法有效的“准予航行 A 级航区(航线)”的《内河船舶适航证书》。 5 、水利工程船具有自航能力、 GPS 或北斗定位设备和测深仪等水利工程设备。 6 、沉箱式水利工程船具备电动绞车装置及起重机抛石两用功能。 7. 起锚艇设备齐全、完好可用,具有自航能力。
2.8 标段划分: 苏港航务购买水利工程船 - 一、苏港航务购买吊机沉箱式两用水利工程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 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 3. 水利工程船建造完工时间为 2014 年以后,船舶检验证书(包括起重设备证书)、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最低配员证书、无线电证书等齐全合法有效;船舶初次检验资料完整有效,符合船舶转籍要求。 4. 持有合法有效的“准予航行 A 级航区(航线)”的《内河船舶适航证书》。 5. 船上附属生产工程设备如钢丝绳、抓斗、料斗等吊索吊具齐全、量方工具完好可用。 6. 水利工程船具有自航能力, GPS 或北斗定位设备和测深仪等水利工程设备完好,具备四锚定位或六锚定位功能,沉箱电动绞车装置设备良好。 7 起锚艇具有船检机构颁发的检验证书及自航能力。 8. 交易的船舶产权清晰,在移交前没有任何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及其他随船债务 ; 船舶所有权人或实际控制人一致同意船舶出售,确保船舶能够成功过户。
( 2 )财务要求: 无
( 3 )业绩要求: 无
( 4 )其他要求: 1. 按照《江苏省港口集团资产评估备案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公司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时,应当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并报省港口集团审核备案;如此次招标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价格高于资产评估价格,我司有权否决此次招标结果,重新发起招标。 2. 船舶出卖方须承诺因国家政策原因导致出卖船舶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则本次交易无效。 3. 水利工程船转籍过户成功后,船舶交易金额进行分期付款,转籍过户手续成功登记办理后 20 日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含税交易总价的百分之二十( 20 %)。剩余 80% 的船价款,三年内分三期付清,一期支付剩余船价款的百分之三十( 30 %),二期支付剩余船价款的百分之三十( 30 %),三期支付剩余船价款的百分之二十( 20 %),船价款全部不计利息。
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 2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2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zxgk.court.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 )被江苏 省港口集团 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在 拒绝再次注册 期限内的;
(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 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 电子采购平台 ” ,网址: http://ecg.portjs.cn:20909 )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办理 CA ,供应商注册及 CA 办理具体要求见 “ 电子采购平台 ” ;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 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成功后,请于 2023 年 07 月 04 日 15 时 00 分 至 2023 年 07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线上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文件费用支付、招标文件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无 元,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 江苏苏港航务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工行南京紫东支行
银行帐号: 4301018609100144896
其他要求:投标人汇款请备注项目名称及标段、单位名称
5. 投标文件的 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7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 。
5.2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完成后请在电子采购平台中查看投标文件上传状态。
5.3 本项目 需要 / 不需要 投标人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是否接受邮寄: 是 否 。
5.4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 当日 14 时 00 分 至 14 时 30 分 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 。
5 . 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电子采购平台将 予以 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江苏 省港口集团 有限公司 电子 招标采购 平台 ( http://ecg.portjs.cn:20909 )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jszbtb.com )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江苏苏港航务工程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京公共路 19 号南京港口大厦 A 座 11 楼苏港航务 |
联 系 人: |
姜赛华 |
电 话: |
025-58582599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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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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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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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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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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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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