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岗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考核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5.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5/0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5.1万元
招标联系人施工0755-2890475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7
公告正文
龙岗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考核项目招标公告 为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救灾等安全意识,提高市民群众应急处置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我局拟开展2025年“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考核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选服务供应商,欢迎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龙岗区2025年“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考核。 (二)项目内容 1.“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考核:培训分为线上理论知识培训考核及线下实操培训考核。其中线上理论知识培训考核通过“学习强安”APP平台开展,需安排专人提供线上培训考核指导服务;线下实操培训分期开展,培训导师应持有深圳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应急第一响应人”主任导师或导师证,导师学员配比为1:10。 2.任务数:培训考核合格“应急第一响应人”不少于1500人。 3.提供培训所需的教具、一次性耗材(至少包括呼吸面膜、单向阀、纱布、手套等)、饮用水等。 4.协助对接各相关单位及学员,收集整理培训报名信息资料和协助开展其他相关工作。 5.学员线上培训考核和线下实操培训资料,包括线上考核成绩、课程签到、考核测评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内容等纸质原件和电子版。 6.配合学员参加“应急第一响应人”考核以及协助颁发培训考核证书等。 (三)费用预算 项目总金额:35.1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必须是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或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业务培训或安全培训相关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营业执照未体现经营范围,还需同时提供体现自身许可经营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 (二)近三年内承接过政府安全生产培训活动或有相关业绩经验。 (三)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行为或不良记录(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查询报告)。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查询报告)。 (五)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报告)。 (六)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及联合体招标。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投标资料及要求 (一)材料清单 1.资质证明材料:机构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范围、相关资质证书(根据实际需求填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相关培训活动工作经验:需提供组织过政府安全生产培训活动或有相关业绩经验的证明材料(包括相关项目合同、《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或相应的履约合格证明材料)。 3.培训方案:需提供符合项目内容要求的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背景分析、工作内容、技术方案、预期成果等),并列明对项目的理解程度(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的理解、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解决措施及相关建议)、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质量管理措施、项目安全管理措施及技术保证措施)、服务项目负责团队名单(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以及项目师资团队。注:师资团队需提供本单位专职“应急第一响应人”导师或者主任导师,有签订劳动合同,提供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兼职导师需提供培训合作协议)等。 4.费用预算报价清单。 5.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作出声明并提交(见附件)。 (二)要求 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打印装订后,装入密封文件袋,一式五份,并在文件袋外注明:应标的项目名称、应标的单位名称、联系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四、评选方法 本次投标采用我局综合评标法进行评审(资质20分+报价20分+服务方案30分+经验20分+诚信10分=综合评分100分),评委打分定标,评委对每个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进行打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将于投标截止后召开评标会议选定1家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官网进行公示。 五、受理时间和联系方式 (一)受理时间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5年1月13日9:00后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月17日18:00前 3.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 2.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愉龙路30号311室 3.采购联系人:施工 4.联系电话:0755-28904750 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3日 附件: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 我方承诺: 1.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我方已清楚,提供虚假承诺或者被有关单位确认为侵犯知识产权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我方不存在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6.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我方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串通投标。我方已知悉:如违反上述要求,投标无效,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8.我方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9.我方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方的成本价,否则,我方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我方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方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方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方清楚,若我方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方中标本项目,我方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时,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方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方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10.我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合法有效,如被证实存在虚假资料,则视为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或被采购人列入相关黑名单。 11.我方仅指派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我方正式员工(投标截止日前该员工已在我方正常缴纳三个月及以上社保)代表我方参与处理本项目采购相关事项,并全力配合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核查对应被授权人社保信息。如有违反,我方愿意放弃投标或中标资格及相关质疑、投诉的权利。 12.我方不转包、分包。我方承诺如违反上述要求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进行处理,投标无效,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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