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船舶租赁服务(含船载观测与数据处理)招标公告(2023-JQ04-F1061)
金额
16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q04-f1061
预算金额160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船舶租赁服务(含船载观测与数据处理)
二、项目编号:
2023-JQ04-F1061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1600万元;
3.最高限价:1600万元;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企业或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具备由国家、省市相关保密机关(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保密局等)颁发的秘密级以上的保密资质。
(六)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mil.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方式、时间、程序
(一)申领方式:网上申领。按照网上递交材料(递交材料电子邮箱:dscgfwzbssc@163.com)、报名材料审核、招标文件发放的程序进行申领。
(二)申领时间:2023年6月12日8时00分至6月16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以报名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请在截止时间前提交报名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申领程序:
1.网上递交材料。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序号①-⑥内容按顺序加盖企业鲜章后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在5M以内,文件名称须与邮件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同时填写供应商报名信息表(格式见附件)作为邮件附件一并上传,文件名称为XXX(供应商全称)报名信息表。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④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格式自行拟制);
⑤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行自拟,需包含股东或出资人姓名、身份证号、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⑥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格式自行拟制,提供承诺书即可)。
2.报名材料审核。我部将依次依序审核相关材料,并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请耐心等待。
3.招标文件发放。报名材料审核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不予发放。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7月4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4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9号东盛大厦6层小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7月4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9号东盛大厦6层小会议室。
八、样品
无
九、现场勘察
无
十、标前答疑会
无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潘助理,王助理
办公电话:024-28862551,024-28862552
移动电话:13390248520
电子邮箱:dscgfwzbssc@163.com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一)项目监督人:韩助理
办公电话:024-28862112
移动电话:13309881560
(二)质疑受理人:王助理,马助理
办公电话:024-28862188,024-28862199
移动电话:18909884980,18909884990
附件:供应商报名信息表
一、项目名称:
船舶租赁服务(含船载观测与数据处理)
二、项目编号:
2023-JQ04-F106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开展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备注 | ||
1 | 船舶租赁服务(含船载观测与数据处理) | 详见附件 | 船天 | 出海航行65天,停泊备航4天 | 2023年9月-2024年6月完成不少于69天的航行。 | 西印 度洋海域 | | ||
说明 | 1.本项目共1包,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最高限价:1600万元。 3.中标供应商应配合甲方安排出海,保障用船准时、准点。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1600万元;
3.最高限价:1600万元;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企业或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具备由国家、省市相关保密机关(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保密局等)颁发的秘密级以上的保密资质。
(六)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mil.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方式、时间、程序
(一)申领方式:网上申领。按照网上递交材料(递交材料电子邮箱:dscgfwzbssc@163.com)、报名材料审核、招标文件发放的程序进行申领。
(二)申领时间:2023年6月12日8时00分至6月16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以报名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请在截止时间前提交报名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申领程序:
1.网上递交材料。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序号①-⑥内容按顺序加盖企业鲜章后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在5M以内,文件名称须与邮件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同时填写供应商报名信息表(格式见附件)作为邮件附件一并上传,文件名称为XXX(供应商全称)报名信息表。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④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格式自行拟制);
⑤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行自拟,需包含股东或出资人姓名、身份证号、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⑥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格式自行拟制,提供承诺书即可)。
2.报名材料审核。我部将依次依序审核相关材料,并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请耐心等待。
3.招标文件发放。报名材料审核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不予发放。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7月4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4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9号东盛大厦6层小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7月4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9号东盛大厦6层小会议室。
八、样品
无
九、现场勘察
无
十、标前答疑会
无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潘助理,王助理
办公电话:024-28862551,024-28862552
移动电话:13390248520
电子邮箱:dscgfwzbssc@163.com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一)项目监督人:韩助理
办公电话:024-28862112
移动电话:13309881560
(二)质疑受理人:王助理,马助理
办公电话:024-28862188,024-28862199
移动电话:18909884980,18909884990
附件:供应商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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