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003597

项目编号: ZLGJ-ZB-BN-202367

项目名称: 海原县人民法院智慧法庭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 71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71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海原县人民法院智慧法庭改造项目 其他信息化设备 1 采购互联网音视频交互网关系统 1 台、数字编解码系统 1 台、互联 网庭审云视频接入服务 1 项、互联网庭审当事人客户端 1 套、智慧法庭 庭审系统综合支撑平台 1 套、智慧庭审应用系统 3 套、庭审主机 3 套、 智能云台摄像机 12 台、可编程面板 3 台、司法专用法官、当事人终端 3 台等设备。(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7100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71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 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根据《自治区采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 号),分支机构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8)支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创新、绿色建材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3.4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3.5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4、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10-10 18:00:00 至 2023-10-30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10-31 14: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 3.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拨打电话:4009980000 进行咨询。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由于系统按顺序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④各投标供应商须使用IE 浏览器(IE11 及以上版本)打开“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页面。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 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变更公告”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原县人民法院
       地    址: 海原县人民法院政府东街
       联系方式: 182953592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中联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阅海商务区烟草大厦19楼
       联系方式: 1512189258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李海鹏
       电话: 1829535925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谢进龙
       电话: 15121892582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中联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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