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德园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规划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其它工程
金额
50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5/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其他项目][沈阳市·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德园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规划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其它工程
【发稿时间 :2023-05-19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中德园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19311 | 工程名称 | 中德园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19311001001 | 标段名称 | 中德园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规划 | ||||||||
建设单位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 填报单位 | 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其他项目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05月19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05月22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建设地点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李绍岩 | 注册城乡规划师 | GH20112100370 | 500.000000万元 | 30(日历天) | 合格 |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 | 93.67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李绍岩 | 王懋盛 | 关宇峰 | ||||||||
注册资格 | 注册城乡规划师 | 注册城乡规划师 | 注册城乡规划师 | ||||||||
证书编号 | GH20112100370 | GH20122100434 | GH20202110071 | ||||||||
投标报价 | 500.000000万元 | 500.000000万元 | 500.000000万元 | ||||||||
工程工期 | 30(日历天) | 30(日历天) | 3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 |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 |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 | ||||||||
评审得分 | 93.67 | 89.33 | 83.67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以《辽宁省城市规划设计行业收费标准》相关标准的60%为基准价。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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