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gzc2023-g3-60172-gxlt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舒庆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良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西良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平南县数字乡村智能“云广播”(应急广播)系统项目(项目编号:GGZC2023-G3-60172-GXLT)
质疑答复函
质 疑 人:广西金宇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舒庆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金龙路2号南宁万科大厦3栋4栋及地下室736号
联系人:宋涛      联系电话:186****2700
广西金宇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2023年4月7日约15点00分许收到贵公司直接送达的平南县数字乡村智能“云广播”(应急广播)系统项目(项目编号:GGZC2023-G3-60172-GXLT)项目有关问题的质疑函,我公司对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即刻将该质疑函报采购人。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三、评分办法5.售后服务方案分四、五档
①四档(20分):提供有服务方案,方案包含有项目售后维护、应急保障方案、廉洁承诺、保密承诺等,且描述了项目维护和应急保障方案的方法以及实现方式,方案可行,保障响应措施较有力,在项目所在区域设有(或承诺中标后设有)本地服务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事实依据:(1)在项目所在区域设有(或承诺中标后设有)本地服务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有排他性、倾向性。
修改建议:删除“在项目所在区域设有(或承诺中标后设有)本地服务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要求。
法律依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规定:“(三)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②五档(25分):提供有服务方案,方案包含有项目售后维护、应急保障方案、廉洁承诺、保密承诺等,且描述了项目售后维护和应急保障方案的方法以及实现方式、售后服务机构及联系人、技术人员名单等资料详细,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考虑周全完整,免费维护期内,同时投标人在平南县管辖的所有乡镇均建立有售后服务机构,并且能提供驻地本地化服务机构证明的(或承诺中标后设有)。
事实依据:(1)在项目所在区域设有(或承诺中标后设有)本地服务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有排他性、倾向性。
修改建议:删除“在项目所在区域设有(或承诺中标后设有)本地服务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要求。
法律依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规定:“(三)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关于质疑事项1的回复:
    本项目适用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本项目的服务事项是在平南县全县21个乡镇和1500个村屯(社区)进行广播设备建设,涉及的乡镇区域面广,且要求建设周期短(交付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0日内完成系统、设备、软件等安装调试工作,达到可为采购人提供完整服务的全部条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服务时限长(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年)。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建设人员和售后服务投入人员要求高,要求中标人接故障通知30分钟内响应,一般问题在1小时内通过远程方式解决;远程无法解决的需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维修;重大故障修复时间24小时,一般故障时间4-12小时。中标人可以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在项目所在区域设有(或承诺中标后设有) 售后服务机构,一旦出现任何问题便可以缩短广播系统恢复时间,确保广播系统的正常运行。
本项目并未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就设立本地服务点或分支机构、售后服务机构,而是要求中标人在项目建设完毕进入运行维护期后设立售后服务机构,提供本地化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此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经采购人研究决定,为了供应商能更加充分的竞争,将对该项内容进行修改并发布于有关政府采购网站。
质疑事项2:三、评分办法6.拟投入人员服务及资源分:项目人员配备:投入的实施人员不少于 30 人(其中不少于15人同时持有具备“高处作业”、“电工作业”证书)得3分,投入的实施人员不少于20 人(其中不少于10人同时持有具备“高处作业”、“电工作业”证书)得2分,投入的实施人员不少于10 人(其中不少于5人同时持有具备“高处作业”、“电工作业”证书)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3分。上述人员须为本企业员工并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 1 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事实依据: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为本项目“云广播”(应急广播)服务”,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不涉及应急广播产权归属采购人。从服务角度不应对建设过程设置要求,应更多对提供云广播”(应急广播)服务保障等要求。具有倾向性,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相关规定。
修改建议:删除“投入的实施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不少于15人同时持有县备“高处作业”、“电工作业”证书),投入的实施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不少于10人同时持有具备“高处作业”、“电工作业”证书)、投入的实施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不少于5人回时持有县备“高处作业”、“电工作业”证书)”资质要求。
法律依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关于质疑事项二的回复:
    本项目适用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本项目以服务为主,但是需要在平南县全县建设2个县级云广播播控平台、21个乡镇级云广播播控平台和1500个村屯(社区)广播插播点,提供IP话筒喊话服务23项和云收扩机广播服务1500项,外接大喇叭3000个,含设备安装及辅材、抱箍、电源线、立杆、电费和光纤接入互联网等建设内容。建设内容涉及电力、线路等架设,高处立杆架设(平均高度在5米以上),小型设备高处安装、维修等作业,要求工作人员同时持有“电工证”和“高处作业证”上岗,是说明对项目的要求严谨和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重视。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 电工作业是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高处作业是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为保障项目在中标后的实施过程中,确保中标人合法用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第五十五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本项目要求实施人员同时持有 “高处作业”、“电工作业”证书,和项目的实施内容相关,直接关系到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项目完成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此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经采购人研究决定,为了供应商能更加充分的竞争,将对该项内容进行修改并发布于有关政府采购网站。
质疑事项3:三、评分办法6.拟投入人员服务及资源分:施工及维护车辆配置
(1)投标人提供施工及维护车辆15辆以上(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2分,投标人提供施工及维护车辆10辆以上(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2分。
事实依据:这一点评分设置不合理,具有倾向性,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为本项且“云广播”(应急广播)服务”,更多的为系统平台的建设及数据分析,并不涉及施工车辆提供,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相关规定。
修改建议:删除“投标人提供施工及维护车辆15辆以上(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2分,投标人提供施工及维护车辆10辆以上(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2分。”资质要求。
法律依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压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关于质疑事项3的回复:
本项目适用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本项目设置施工及维护车辆,是保障21个乡镇和1500个村屯(社区)广播设备建设和售后服务能得到充分的快速响应。针对实施安装调试工作、培训服务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接故障通知30分钟内响应,一般问题在1小时内通过远程方式解决;远程无法解决的需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维修;重大故障修复时间24小时,一般故障时间4-12小时。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要求施工及维护车辆15辆以上得2分,按照1500个村屯点实施及维护,远程无法解决的需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维修,平均每辆车需要实施及维护100个村屯点。通过充足的车辆安排,一旦村屯点出现任何问题,中标人可以将参与项目的建设或维护人员快速的进行接送,可以做到快速响应、快速抵达故障现场,减少安装调试或维护等待时间、缩短故障恢复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项目实施及售后的服务质量,是符合项目要求的。
此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经采购人研究决定,为了供应商能更加充分的竞争,将对该项内容进行修改并发布于有关政府采购网站。
质疑事项4:招标文件30页评分方法2.服务性能分20分服务的性能参数全部满足采购需求一览表的服务需求、技术要求,标注“▲”或“●”为重要技术参数,标注“▲”按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相关证明,标注“●”提供功能截图相关证明,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全部满足得20分。每存在1项标“▲”或“●”的技术参数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事实依据:标注“▲”或“●”为重要技术参数重要参数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在技术响应表进行明确响应承诺就可以,此项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相关证明与提供功能截图相关证明,明显有针对某些厂家产品专门设置条款具有极强倾向性。
法律依据: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中(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违反《贵港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试行)》中禁止性内容,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修改建议:标注“▲”或“●”为重要技术参数,以技术响应表为准,每存在1项标“▲”或“●”的技术参数不满足的,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关于质疑事项4的回复:
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技术参数,是基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关于发布《应急广播系统总体技术规范》等11项行业暂行技术文件的通知,从使用角度出发,定义了必须满足的硬件接口和软件功能的基本需求。在此基础上,本项目从用户使用的联动性、便捷性、安全性和稳定性四个方面考虑,对此次云广播项目的部分参数提出要求并设置为重要参数,并未指向特定产品,且无倾向性。
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技术参数,是基于云电脑数据存储和网络传输的安全性考虑,对云电脑的性能要求做了参数要求,能保障本项目的主体云广播系统数据存储的稳定性和网络传播的安全性,从用户使用角度出发,可满足广播信息播发高质量场景的应用需求。
标注“▲”的技术参数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对于保障产品或参数可靠性及稳定性是合理且必要的,该要求并未指定检测机构,不存在排他性。标注“●”的技术参数要求提供功能截图相关证明,并没有指定产品。如实按项目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提供产品是投标人的义务,此两项要求是确保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与投标人的承诺能保持一致,防止虚假应标的发生。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此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平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电话:0775-7820666。
我公司将把有关情况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特此复函。
广西良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8日
附件信息:
质疑函(上传)202304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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