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shf-202207gl-001001001
预算金额15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德圣宝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183725227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22
公告正文
鹤峰县溇水河山水世界建设项目南渡江码头及配套工程、江坪河码头工程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鹤峰县溇水河山水世界建设项目南渡江码头及配套工程、江坪河码头工程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ESHF-202207GL-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HF-202207GL-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溇水河山水世界建设项目南渡江码头及配套工程、江坪河码头工程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111-422828-0-0191846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容阳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贷款:100.0%招标人为鹤峰县容阳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德圣宝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鹤峰县五里乡、走马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从南渡江码头到江坪河码头,总长度24.8公里。本段航道等级为4级,可通航500t滚装船及330客位客船,达到运营要求。 其他:1、南渡江码头及配套工程:建设规模约45亩,包括但不限于建设2个客运码头泊位及配套设施;陆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山体边坡与支护;停车位约350个(小车300个,客车30个,接驳车位20个)、智慧停车系统及停车场入口门牌、充电设施(包含汽车和游船充电);游客集散广场、游客服务中心、游客大厅、设备用房、公厕、供配电及照明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景区智慧管理系统、场区道路、水土保持、绿化景观、通讯工程、环保工程和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乡道至南渡江游客服务中心沥青道路约500m;改造南渡江游客服务中心到南渡江码头部分道路约2km;自动手扶电梯;3.5m宽游步道约230m等。2、江坪河码头工程及配套工程:建设规模约8.5亩,包括但不限于建设2个客运码头泊位及配套设施;陆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山体边坡与支护;游客集散区、管理及库房、场区道路、公厕及绿化景观;配套变配电系统、配套供配电及照明、充电设施(包含汽车和游船充电) 、给排水及消防工程、水土保持、通讯及环保工程、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智慧停车系统及停车场入口门牌;景区智慧管理系统;生态停车场(10个公务车位和15个接驳车位);游客服务大厅;游客集散广场;绿化景观等。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安装与调试、用电报装、竣工验收、试运营、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等全过程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且达到景区运营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7-30合同估算价:150000000.00元
2.3其他:(其中设计工期为6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4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诚信合法经营,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设计资质:应具备以下①②③其中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水运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③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港口工程)乙级及以上。 (2)施工资质:应同时具备:①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来(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在近五年以内)投标人有1项码头或港口类“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各成员均有1项码头或港口类“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3.1.4投标人须配备项目建设管理团队: (1)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设计单位。 (2)项目经理: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要求提供承诺书)。 (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施工单位。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1)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近3年(2019、2020、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3年的公司按实际年度提供。 (2)要求投标人:①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③未被“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www.hbcxpt.cn)列入信用黑名单(投标人应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方可有效,否则投标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4)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绝(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7月01日至2022年07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年07月22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项目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苏先生
异议联系方式:13477908698
备注:
招标人:鹤峰县容阳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鹤峰县容美镇襄阳大道还建房A-1-16层1号-4号
招标人邮编:445800
招标人联系人:苏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3477908698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河南德圣宝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河南德圣宝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恩施金龙大道商会大厦A座17层1704号
代理邮编:445000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
代理联系电话:18372522788
代理电子邮箱:1016063323@qq.com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2年07月01日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工程已完工90%,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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