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校园超市经营权项目一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8/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校园超市经营权项目一包 | |
项目编号 | WH23CG2024FW403901 | |
标段名称 |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校园超市经营权项目一包 | |
标段编号 | WH23CG2024FW403901 | |
招标人 | 名称 |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
地址 | 芜湖市文昌西路24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鲁老师 0553-5972852,1730553096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国家广告产业园8楼820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吴红梅 15155302353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21日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好又多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与马鞍山路交口绿地赢海D座2606 | |
投标报价 | 4100000元/年 | |
主要中标标的 | 名称: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校园超市经营权项目一包; 服务范围:本包位于大学生服务中心一楼东面,面积约为160.4平方米,毗邻快递服务中心、女生公共浴室。择优选定超市经营单位,为在校师生销售生活必需品及其它生活日用商品; 服务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相关标准,提供服务,并建立管理制度;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和标准; | |
服务期 | 三年(1+1+1模式)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2021.8.18;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田园连锁超市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68号通和大厦B座1215室 | |
投标报价 | 518000元/年 | |
主要中标标的 | 名称: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校园超市经营权项目一包; 服务范围:本包位于大学生服务中心一楼东面, 面积约为160.4平方米,毗邻快递服务中心、女生公共浴室。择优选定超市经营单位,为在校师生销售生活必需品及其它生活日用商品; 服务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相关标准,提供服务,并建立管理制度;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和标准; | |
服务期 | 三年(1+1+1模式)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安徽田园连锁超市集团有限公司合肥经济学院新桥校区店,签订时间:2023.9.28; 2、安徽田园连锁超市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艺术学院店,签订时间:2023.3.27; 3、安徽田园连锁超市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师范大学店,签订时间:2022.7.20;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南京十足便利超市有限公司:投标函,服务时间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 芜湖市润生超市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诚信履约承诺函,不符合其他实质性响应; 安徽心德礼超市连锁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租金分项报价表不符合招标要求; 杭州华联商超贸易连锁有限公司:诚信投标承诺书 日期是2021年8月21日 不符合实质性响应; 安徽省好又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投标人诚信履约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1-62812405。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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