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昇岚〔2017〕招002号 |
开标时间:2017-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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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所属地区: |
投标邀请书
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山东东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1.招标条件 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的编号为 闽昇岚〔2017〕招002号 的 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训练基地暨驾考中心项目(设计) 已由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以 岚综实项目审批〔2017〕3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方参加该项目的 设计 招标的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训练基地暨驾考中心项目(设计) ; 2.2.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平原镇苏平路北侧 ; 2.3.工程建设规模: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99000平方米,其中综合训练基地用地面积157865平方米(约合236.8亩),驾考中心用地面积66914平方米(约合100.4亩) ; 2.4.投资总额:人民币 495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49500 万元; 2.5.招标类型: 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阶段设计和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图纸审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后续设计配合等服务 。 2.6.2.内容: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室外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设计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安装工程、幕墙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工程、室外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景观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含地下室的设计、基坑开挖、支护方案的设计及专家论证)、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环境工程、节能工程、附属工程 等专业工程。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 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3.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4.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于 2017 年 3 月 9 日至 2017 年 3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万元整 。 注: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驾考中心设计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4 月 1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495000000 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10184560 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翠园南路翠园安置小区裙楼3层 ,邮编: 350400 ; 电话: 13107926191 ,传真: 0591-86166026 ; 联系人: 陈工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层 ,邮编: 350001 ; 电话: 0591-83190072 ,传真: 0591-83190072 ; 联系人: 李工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可从(1)、(2)两个账号中任选一个汇入): (1)帐户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 帐 号: 432570635039 。 (2)帐户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 帐 号: 35001617207059198888 。 交易中心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4层 。 监管部门: 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 地点: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7层 ; 电话: 0591-23178988 。 |